《办法》第()条表述为“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该项规定可能成为司法机关执行《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的依据,因而有法律解释的性质。作为一个地方行政机关,显然无此项权力。A、11B、12C、13D、10

题目

《办法》第()条表述为“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该项规定可能成为司法机关执行《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的依据,因而有法律解释的性质。作为一个地方行政机关,显然无此项权力。

  • A、11
  • B、12
  • C、13
  • 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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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广义洗钱犯罪包括()。

    A.刑法第191条洗钱罪

    B.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C.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D.刑法第349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2002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对《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作了解释,该解释为( )。A.法定解释B.文义解释C.司法解释D.目的解释、


    正确答案:AB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法律解释属于法定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作的解释是针对其含义作出的。因此属于文义解释。

  • 第3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第28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注意规定
    B.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法律拟制
    C.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条属于注意规定
    D.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此条属于法律拟制


    答案:A,B
    解析:
    注意规定是在刑法已作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其设置并不改变基本规定的内容,只是对基本规定内容的重申,只具有提示性。法律拟制是将原本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也按照该规定处理,是有意的将明知为不同者等同视之。依据上述的概念,A项是注意规定,B项是法律拟制。

  • 第4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使用非暴力手段骗取儿童的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因此,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婴儿的, 也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此为当然解释
    B.当然解释进行解释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以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为前提
    C.《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 《刑法》第213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 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此为扩大解释
    D.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违法人员,在拘留期间,主 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答案:D
    解析:
    关于A项。使用非暴力手段骗取儿童的可成立拐骗儿童罪。因此,使用暴力 手段抢劫婴儿的,也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举轻以明重”,这是当然解释。故A项正确, 不当选。
    关于B项。当然解释即刑法规范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 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当然解释在本质上是根据立法 精神,对刑法适用所作的“举重若轻”、“举轻若重”的逻辑解释。因此当然解释进行解释 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还必须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扩大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将“相同的商标”解释为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 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此解释为 扩大解释。因此C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D项。由于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了有利于被告人的思想,因此,当类推解释有利于被告人,同时不会与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相冲突时,允许类推解释。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违法 人员,在拘留期间,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因此D项错误,当选。

  • 第5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类推解释
    C.《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才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D.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答案:B,C
    解析:
    扩大解释,是指对刑法用语进行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处于该用语可能涉及的范围之内的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同类事物间的类比将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这种解释超出了刑法用语本身可能具有的含义,明显超出了一般理性人的预测可能性,这种解释方法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修正案(九)》将盗窃尸体罪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尸体”与“骨灰”是并列关系,“尸体”指的是人的躯体,“骨灰”是指躯体燃烧后的灰烬,两者含义的范围完全不能等同,因此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属于刑法禁止的类推解释,A选项错误。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虽然破坏大型拖拉机也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害结果,但“汽车”一词的含义并不包含大型拖拉机,因此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B选项正确,究竟属于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在法硕考试中请考生们无需深究。当然解释,是指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在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即法律规定更为严重的情形都不为罪时,较轻的情形当然不认为是犯罪。因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而毒品犯罪中的再犯仅是从重处罚,因此相比较于毒品犯罪中的再犯制度,累犯属于更加严重的量刑情节。既然刑法明确规定累犯制度不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毒品再犯制度也不能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这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C选项正确。但需要提醒的是:在适用当然解释的人罪时“举轻以明重”的方法时,要注意该方法仅具有逻辑合理性,并不意味着结论当然合理,因为很有可能解释出来的结论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因此不能简单地以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为由就认定为犯罪。立法解释,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解释法律与制定法律是不同层次的活动,即使是立法机关在解释法律的时候也必须立足于刑法的规定,不能创设新的规定。换句话说,禁止类推解释既针对司法机关,也针对立法机关。D选项错误。需注意:有的辅导材料认为2015年非法学第7题的答案证明法硕考试认为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毒品犯罪的再犯,这种观点是错误的。2015年非法学第7题:“甲17周岁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官方答案是A再犯,但2016年版考试分析对2015年试题的解析中明确说明本题是指一般再犯,并且与毒品犯罪的再犯进行了区分。毒品犯罪的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罚,又实施毒品犯罪的,一般意义上的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本题属于一般意义的再犯,所以本题并不能说明法硕考试认为未成年人可以构成毒品犯罪的再犯。不过这个问题并非是考试大纲的范围,所以不必纠结,笔者设计本题的目的主要在于使考生理解当然解释的含义。

  • 第6题:

    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A、第284条
    • B、第285条
    • C、第286条
    • D、第287条

    正确答案:B

  • 第7题:

    《食品安全法》第14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涉及食品安全,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主要有:()

    •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
    • B、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法》第143条)
    • C、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
    • D、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的关系,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 A、由于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了有利于被告的思想,因此,将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中的“人”限制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违法人员,在拘留期间,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C、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为了限制司法机关滥用权力,以保障人权,因此,并不排斥立法上的类推解释
    •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必须明确,但是,刑法的明确可以由立法和解释共同实现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办法》第()条表述为“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该项规定可能成为司法机关执行《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的依据,因而有法律解释的性质。作为一个地方行政机关,显然无此项权力。
    A

    11

    B

    12

    C

    13

    D

    10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从《刑法》第338条至第346条的规定可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包括()种具体犯罪。
    A

    10

    B

    12

    C

    14

    D

    15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B.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奸妇女后迫使卖淫的,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17条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

    C.《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刑法》第385条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所以,一般公民不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D.《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CD
    法条竞合的基本原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其次是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刑法对诈骗罪的规定有个补充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保险诈骗罪相对于诈骗罪来说是特别法,依照法条竞合的处罚原则来说应优先适用特别法,即保险诈骗罪来定罪量刑。所以,A项是不正确的。《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等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B选项中,行为人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行为,成立强迫卖淫罪,但是,他应当对实施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所以,B项是不正确的。刑法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但该款属于注意规定。对于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也应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以及刑法理论关于共犯与身份的基本原理,对一般公民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因此,C选项表述的观念是错误的。受贿罪包括两种行为方式:索取财物与收受财物。又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D项是不正确的,索取贿赂与收受贿赂都属于受贿罪的表现形式,其与徇私枉法等罪的罪数关系应当具有一致性;如果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的,从一重罪处罚,而索取财物有徇私枉法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则与法理不相符合。所以,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应理解为司法工作人员受贿。换言之,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也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D选项也是错误的。综上所述,应选择A、B、C、D四项。

  • 第14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类推解释、扩大解释、当然解释。 A项,类推解释的特点是突破法条的文义,无法使国民通过法条文字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责,所以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文字的明确性。无论何种对刑法条文的解释,都不得采取类推的模式,除非在法律文字违背立法目的的情况下,可以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否为类推解释取决于解释的方法而不是解释的主体,因此,类推解释的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依然是类推解释,而不可能变成扩大解释。故A项错误。
    B项,中国刑法学者历来主张可以将拖拉机解释为汽车,但不认为是类推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实际上不能仅因破坏拖拉机对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的威胁与破坏汽车一样就将二者等同视之。不考虑事物与文字的相符度,只是依据危害性进行解释的,就是类推解释的方法。所以有学者提出此种解释有类推的嫌疑。故B项正确。
    C项,我国刑法区分伪造和变造,如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但是个别地方只将伪造行为描写为犯罪行为,如《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信用卡的”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就没有独立列举“变造”的情况。如果生活中出现了变造信用卡的,解释为伪造信用卡,按照伪造金融票证罪处理。故C项正确。
    D项,总则规定的累犯与分则规定的特别再犯都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成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假释;成立特别再犯只是应当从重处罚,不禁止缓刑和假释,所以累犯重于特别再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累犯规定,那么重的不适用,轻的特别再犯就更不适用了,这被出题者认为是“出罪时,举重以明轻”,视为当然解释。实际上,“举重以明轻”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而言,即重行为无罪,轻行为自然无罪,而不是针对量刑情节的。笔者更愿意将此观点认定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单选题目,D项就被和谐为正确说法了。

  • 第15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 期徒刑,而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 15年有期徒刑。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 应原则,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B.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 的”成立强迫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已满14周岁 不满W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奸妇女后迫使卖淫的, 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17条没有规定已满14周 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
    C.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 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可 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V刑法第385条 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所以,一般公民不可能与 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D.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 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定罪处13。但是,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 法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6条,凡是刑法有特殊规 定的诈骗行为,都只能认定为该罪,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 定原则,选项A不正确。选项B考查对《刑法》第17条的 解释,巳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奸妇女 后迫使其卖淫的,应当对其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选项 C中,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 罪,无身份者可以构成特殊主体的共犯,例如内外(非国家 工作人员)勾结贪污的,,非囯家工作人员也构成贪污罪,以 共犯论。i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共犯)。 选项D考查的是对《刑法》第条的解释,“收受贿赂”包栝“索取贿赂”,.因此索取贿赂构成受贿罪,同时构成徇 私枉法罪的,应从一重罪处理。

  • 第16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犯洗钱罪,需要“没收”实施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其中的“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属于扩大解释
    B: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C: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B
    解析:
    扩大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和刑法的真实含义,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对刑法条文做出超出字面含义的解释。选项A:该项结合了洗钱罪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将“没收”解释为没收或返还被害人,满足扩大解释的特征,属于扩大解释。选项B:刑法中的类推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进行类比推理解释的方法将刑法法条中没有包含的事项解释为包含在该法条中。由于这种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刑法禁止类推解释。例如,刑法仅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如果认为拐卖刚满14周岁的男孩的危害性和拐卖不满14周岁的男孩的危害性是一样的,则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儿童包含14周岁以上的男孩,这就是类推解释。一个解释结论是类推解释还是扩大解释并不是由解释者的身份决定的,而是由法条决定的。如果一个解释结论是类推解释,那么它即使被纳入了司法解释,也仍然属于类推解释。如果认为选项B是正确的,那就意味着司法解释的制作者可以随便进行类推解释了。选项C:《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从法条来看,应该是只包括汽车,不包括拖拉机的。根据《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2008)的规定,拖拉机是用于牵引、推动、携带和/或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有履带拖拉机、手扶、方向盘式等。要驾驶拖拉机,驾驶者必须拥有农机驾驶证G、H或者K。公安驾照(即A、B、C类驾照)不能驾驶拖拉机。因此,从机动车的分类来说,汽车是不包括拖拉机的。但是,在我国某些偏僻的农村地区,有些大型拖拉机也用于交通运输。而刑法规定本罪的目的是要禁止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本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共安全。因此,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如果破坏明知是用于交通运输的大型拖拉机,因此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属于“破坏交通工具”。但是,如果某辆大型拖拉机是用于耕种或者其他农业用途,破坏这种拖拉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的,则破坏这种大型拖拉机不属于“破坏交通工具”。因此,“汽车”能否包括“大型拖拉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破坏了这种拖拉机就危害了公共安全的,那么就认为“汽车”包括这种拖拉机,这种解释就是扩大解释。如果破坏了某种拖拉机,但并不危害公共安全,此时“汽车”就不包括这种拖拉机。这时,如果认为“汽车”包括这种拖拉机就是类推解释。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虽然刑法对毒品犯罪再犯没有时间限制,但是从二者的法定后果来看,累犯的法定后果包括“应当从重”,“不得被判处缓刑”,“不得被假释”,“被判死缓的,可以被限制减刑”四项,而毒品犯罪再犯则只有一项法定后果:“从重处罚”。所以,从法律后果来讲,累犯比毒品犯罪再犯要严重,其特殊预防的必要性大于毒品犯罪再犯。那么,既然不满18周岁的人不构成较重的累犯,当然更不应该构成较轻的毒品犯罪再犯。这就是举重以明轻的解释原理(当然解释)。故,选项D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17题:

    从《刑法》第338条至第346条的规定可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包括()种具体犯罪。

    • A、10
    • B、12
    • C、14
    • D、15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如何理解和执行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正确答案: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263条规定是由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转化成立的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
    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捕或者毁灭证据。

  • 第19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 B、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17条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
    • C、《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刑法》第385条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所以,一般公民不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 D、《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 结的财物()

    • A、分别移送,并书面告知司法机关
    • B、分别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 C、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司法机关
    • D、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刑法》第435条规定:“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战时犯逃离部队罪的,“()”。


    正确答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22题:

    《办法》第()条表述为“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该项规定可能成为司法机关执行《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的依据,因而有法律解释的性质。作为一个地方行政机关,显然无此项权力。

    • A、11
    • B、12
    • C、13
    • D、10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和执行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正确答案: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263条规定是由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转化成立的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
    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捕或者毁灭证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我国《地方组织法》第5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可见,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 )
    A

    单一性质

    B

    双重性质

    C

    三重性质

    D

    多重性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