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天。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l0%以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综合单价;变化幅度±10%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3.

题目
问答题
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天。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l0%以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综合单价;变化幅度±10%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4所示),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 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8和工作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工,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l:C工作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50个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开始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拟订了I工作缩短2天作业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发包方批准了该调整方案。为了保证质量,l工作时间在压缩2天后不能再压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产生费用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中,因劳动力供应不足,使该工作拖延5天。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因为天气过于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m3),与施工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为l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事件1—3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相似考题

1.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天(5月1日~8月18日)。 合同中约定: (1)人工单价为90元/工日。 (2)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 (4)因发生甲方的风险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因甲方的责任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除计取规费和税金外,还应补偿现场管理费,按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的5%计算现场管理费。 (5)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6)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5%以外的,调价系数为0.95和1.05。 (7)规费和税金合计税率为18%。 项目开工前,施工方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所有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A、B、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5月1日由于现场停电,工作A迟开工5天,施工方10名工人窝工5天。 事件二:工作C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误10天,造成施工方人员窝工100个工日。 事件三:工作E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由150m3(综合单价400元/m3)增至170m3。 事件四:工作H施工中,正逢夏季炎热天气,工作效率下降,使该工作拖延5天,多用工20个工日。 事件五:工作I施工中,承包商采购了业主推荐的某设备制造厂生产的工程设备,设备到场后检验发现缺少一关键配件,使该设备无法正常安装,导致工作I作业时间拖延2天,窝工人工费损失2000元,窝工机械费损失15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 (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请在网络图中补充虚箭线,以满足工作A、B、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的要求。开工前的进度计划中哪些工作为关键工作 事件二发生后原关键线路是否发生了变化 、施工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一~五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说明理由。、施工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工期奖罚款是多少 、各项事件中,施工方可得到的费用补偿分别是多少

2.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如下: (1)合同工期为110天,工期奖或罚均为3000元/天(已含税金)。 (2)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量比清单量增减超过10%以上时,调整综合单价。 (3)规费费率3.55%,税金率3.41%。 (4)机械闲置补偿费为台班单价的50%,人员窝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经发包人批准的网络计划如图所示。 工作B和I共用一台施工机械,只能顺序施工,不能同时进行,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业主要求调整设计方案,使工作C的持续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50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经承发包双方商定,使I工作持续时间缩短2天,增加赶工措施费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过程中,劳动力供应不足,使H工作拖延了5天,因天气炎热。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m3),与施工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为1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因事件1~3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均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3.试题四【背景材料】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 天(5月1 日-8月18 日)。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 天,奖励(或罚款)3000 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5%以外的,调价系数为0.95 和1.05; 变化幅度在±15%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 元/工日计算。因发生甲方的风险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因甲方的责任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除计取规费和税金外,还应补偿现场管理费,按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的5%计算现场管理费。 (4)规费和税金合计为18%。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所有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A、B、I 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 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5 月1 日由于区域停电,工作A 迟开工5 天,承包商10 名工人窝工5 天。 事件2:工作C 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 工作持续时间延误10 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100 个工日。 事件3:工作E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由150m3(综合单价400 元/m3)增至170m3。 事件4:工作H 施工中,受到持续特殊高温天气,工作效率下降,使该工作拖延5 天,多用工20 个工日。 事件5:工作I 施工中,承包商采购了业主推荐的某设备制造厂生产的工程设备,设备到场后检验发现缺少一关键配件,使该设备无法正常安装,导致工作I 作业时间拖延2 天, 窝工人工费损失2000 元,窝工机械费损失1500 元。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5 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4.【背景材料】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天(5月1日-8月18日)。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5%以外的,调价系数为0.95和1.05;变化幅度在±15%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因发生甲方的风险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因甲方的责任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除计取规费和税金外,还应补偿现场管理费,按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的5%计算现场管理费。 (4)规费和税金合计为18%。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所有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A、B、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5月1日由于区域停电,工作A迟开工5天,承包商10名工人窝工5天。 事件2:工作C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误10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100个工日。 事件3:工作E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由150m3(综合单价400元/m3)增至170m3。 事件4:工作H施工中,受到持续特殊高温天气,工作效率下降,使该工作拖延5天,多用工20个工日。 事件5:工作I施工中,承包商采购了业主推荐的某设备制造厂生产的工程设备,设备到场后检验发现缺少一关键配件,使该设备无法正常安装,导致工作I作业时间拖延2天,窝工人工费损失2000元,窝工机械费损失15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1.从严格控制工期的角度,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主要控制哪些工作?事件2发生后主要控制工作变更为哪些工作? 2.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5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3.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4.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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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若合同未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清单原有的综合单价。

    A.5%
    B.10%
    C.15%
    D.2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量偏差。根据“13规范”规定,若合同未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 第2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 )。

    A. 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
    B. 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C. 通过仲裁确定综合单价
    D. 按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确定综合单价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相关内容。

    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的描述决定了清单项目的实质,直接决定了工程的价值,是投标人确定综合单价最重要的依据。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若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 第3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采用单价合同。下列关于单价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
    B、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一般具备合同约束力
    C、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
    D、固定单价合同中的综合单价无论条件如何变化均不予调整
    E、固定单价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外可以调整

    答案:A,C,E
    解析:
    2018新教材P80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均赋予合同约束力,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总体来说,采用单价合同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本要求,并且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的特点,在工程清单计价模式下,宜采用单价合同。而且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 第4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时,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 )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的,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A.投标报价
    B.招标控制价
    C.基准单价
    D.实际单价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合同形式均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主要区别在于( )。

    A.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不可调整

    B.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可调整

    C.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可调整

    D.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不可调整


    答案:D
    解析:
    选项A,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有约束力,可以调整;选项B,采用总价合同工程量无约束力,不可调;选项C 和选项D 说法相反,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可调整。

  • 第6题:

    某施工单位(承包人)于2017年2月参加某工程的投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提出报价并中标,2017年3月开始施工。该工程采用的合同方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计价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合同约定了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摘要如下:
    (1)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施工洽商部分据实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与施工图纸之间存在差异,幅度在±3%以内的,不予调整;超出±3%的部分据实调整。
    2)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报价中的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做调整。
    3)综合单价的调整:出现新增、错项、漏项的项目或原有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10%的调整综合单价。
    (2)调整综合单价的方法
    1)由于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或设计变更、施工洽商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当期市场价格水平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施工洽商引起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0%以内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幅度在10%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当期市场价格水平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基础垫层工程量为180m3,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垫层工程量为185m3。
    事件二: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9600m3,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10080 m3。挖基础土方的综合单价为40元/m3。
    事件三: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排水、降水费用为133000元,施工过程中考虑到该年份雨水较多,施工排水、降水费用增加到140000元。
    事件四:施工过程中由于预拌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部分梁的承载能力不足,经设计和建设单位同意,对梁进行了加固,设计单位进行了计算并提出加固方案。由于此项设计变更造成费用增加8000元。
    事件五:因建设单位改变部分房间用途,提出设计变更,防静电活动地面由原来的400m2增加到500 m2,合同确定的综合单价为420元/m2,施工时市场价格水平发生变化,施工单位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综合单价为435元/m2,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
    【问题】
    1.该工程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又约定了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该约定是否妥当?为什么?
    2.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上事件,是否可以进行相应合同价款的调整?如可以调整,应如何调整?


    答案:
    解析:
    1.该约定妥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双方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本案例综合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专用条款约定的调整范围,是指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 2.本案例中所发生的事件,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事件一: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的基础垫层工程量与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的差异幅度为:(185-180)÷180=2.78%<3%。
    根据本案例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与施工图纸之间存在差异,幅度在±3%以内的,不予调整。因此依据合同不予调整。
    事件二:可调整。工程量清单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与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的差异幅度为:(10080-9600)÷9600=5%>3%。
    该工程量差异幅度已经超过3%,依据合同,超出3%部分可以调整,即可以调整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10080-9600×(1+3%)=192m3。
    由于工程量差异幅度为5%,未超过合同约定的10%,因此按合同约定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应调整的价款为:40×192=7680元。
    事件三:不可调整。施工排水、降水属于措施费,按合同约定不能调整。
    事件四:不可调整。预拌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属于承包商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事件五:可调整。因为该事件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合同约定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洽商部分引起工程量增减据实调整。本案例工程量增加的幅度为:(500-400)+400=25%
    增加幅度已超过10%,按合同可以进行综合单价调整。根据合同约定,幅度在10%以外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水平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
    应结算的价款为:
    按原综合单价计算的工程量为:400×(1+10%)=440m2
    按新的综合单价计算的工程量为:500-400×(1+10%)=500-440=60m2
    调整后的价款为:420×440+435×60=210900元

  • 第7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是()。

    A: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B: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并确定综合单价后执行
    C: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D: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选项B的正确说法是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选项CD的正确说法是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 第8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确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的综合单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故应继续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B: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C:若该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D: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

    答案:C
    解析:
    选项A、B太绝对,不正确;选项C、D,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 第9题:

    按照建设部200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综合单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报价方式,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还约定:原投标价不变,新增项目和数量、原清单中有单价的参照原清单;原清单中没有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原清单没有类似项目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业主审核后确定。请问:相对于投标时清单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增项,合同价款是否可以调整,综合单价如何考虑?


    正确答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增项,合同价款是否可以调整,关键要看发生增项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增项还是由于承包人在投标的时候漏报了项目导致增项?如果是因为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增项,相应的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如果是因为承包人在投标时漏报导致的增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一般不予以调整。在可以调整的前提下,发生增项的单价应按问题所述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调整,即原清单中有单价的参照原清单;原清单中没有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原清单没有类似项目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业主审核后确定。没有类似项目时,如果当事人对价款调整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及定额标准来进行调整。

  • 第10题: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正确的有()

    • A、当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在2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 B、当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 C、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
    • D、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 E、该项工程量增加在合同约定幅度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正确答案:B,C,D

  • 第11题:

    问答题
    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天。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l0%以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综合单价;变化幅度±10%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4所示),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 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8和工作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工,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l:C工作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50个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开始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拟订了I工作缩短2天作业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发包方批准了该调整方案。为了保证质量,l工作时间在压缩2天后不能再压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产生费用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中,因劳动力供应不足,使该工作拖延5天。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因为天气过于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m3),与施工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为l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事件1—3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正确答案: 1.(1)承包方就事件l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0.5分)
    理由: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总时差。(1.5分)
    (2)承包方就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0.5分)
    理由:赶工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1.5分)
    (3)承包方就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0.5分)
    理由: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1.5分)
    (4)承包方就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0.5分)
    理由: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为(1900-1750)/(1750/35)天=3天,未超出总时差(3天)。(3.5分)
    2.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3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110+3-2=111(天)。(4分)
    3.事件1~4发生后,承包商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
    事件1:
    人员窝工补偿:50×50×(1+3.55%)×(1+3.41%)=2677(元)(0.5分)
    1工作机械闲置补偿:1000×50%×l0×(1+3.55%)×(1+3.41%)=5354(元)(1分)
    事件4:
    G工作平均每天完成:1750/35=50(m3)(0.5分)
    G工作增加工作时间:(1900-1750)/50=3(天)(0.5分)
    增加工程价款:(3×50×300)×(1+3.55%)×(1+3.41%)=48186(元)(1分)
    由于发生事件l、2,G工作需赶工完成2天工作量。
    发生赶工费:(2×50×60)×(1+3.55%)×(1+3.41%)=6425(元)(1分)
    承包方可获得的奖励工期为:110+3-111=2(天)(0.5分)
    获得奖励费用:3000×2=6000(元)(0.5分)
    所以,承包方可得到的总的费用追加额为:2677+5354+48186+6425+6000=68642(元)(0.5分)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确定方法包括(   )。
    A

    当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B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C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D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

    当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上时,综合单价双方协商调整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13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若合同未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清单原有的综合单价。

    A、15%
    B、5%
    C、10%
    D、20%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计量与支付。根据“13规范”规定,若合同未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同时,提请有关同志留意,偏差超过15%时的调整方法。

  • 第14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若合同未约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偏差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A、5%
    B、15%
    C、10%
    D、20%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275 / 2019版教材P269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 第15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时,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的,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A、投标报价
    B、招标控制价
    C、基准单价
    D、实际单价

    答案:C
    解析:
    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时,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 第16题:

    【案例五】
    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 天。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 天,奖励(或罚款)3000 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0%以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综合单价;变化幅度在±10%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 元/工日计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4 所示),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



    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B 和工作I 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 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工,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C 工作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 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 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50 个工日。
    事件2:1 工作施工开始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拟订了I 工作缩短2 天作业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发包方批准了该调整方案。为了保证质量,1 工作时间在压缩2 天后不能再压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产生费用3500 元。
    事件3:H 工作施工中,因劳动力供应不足,使该工作拖延5 天。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因为天气过于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 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 元/m3),与施工
    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为1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 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因事件1~3 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 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 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 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事件1~4 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4 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答案:
    解析:
    问题1:
    事件1:承包方可以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因为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C 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属发包人责任,承包方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C 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 天,其总时差(TFc)为7 天,超过了C 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2:承包方不能提出费用索赔要求。因为通过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条款处理,而赶工发生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承包方承担。
    事件3:承包方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因天气过于炎热属不可抗力,劳动力供应不足应属承包方的责任。
    事件4:承包方可以提出费用索赔要求。因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发包人对清单的准确性负责。发包人要求承包方赶工以保证不因工程量增加而影响项目总工期,承包方由此发生的赶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问题2:
    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3 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为110+3-2=111 天。
    问题3:
    事件1:
    C 工作窝工补偿:50×50×(l+3.55%)×(1+3.41%)=2677 元
    I 工作机械闲置补偿:1000×0.5×10×(1+3.55%)×(1+3.41%)=5354 元
    事件4:
    G 工作平均每天完成:1750-35=50m2
    G 工作增加工作量:(1900-1750)-50=3 天
    增加工程价款:3×50×300×(1+3.55%)×(1+3.41%)=48186 元
    发生赶工费:2×50×60×(1+3.55%)×(l+3.41%)=6425 元
    可获得的奖励工期为110+3-111=2 天,获得奖励费用3000×2=6000 元,所以,承包方可得到的总的费用追加额为:2677+5354+48186+6425+6000=68642 元

  • 第17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下列关于单价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
    B.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
    C.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
    D.固定单价合同中的综合单价无论条件如何变化均不予调整
    E.固定单价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外可以调整

    答案:A,B,C,E
    解析:
    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的工程量一般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因此,选项A、B正确。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因此,选项E正确。@##

  • 第18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确定因非承包人引起工程量增减的综合单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故应继续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B.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C.若该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D.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

    答案:C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关于确定因非承包人引起工程量增减,如果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故选项C正确;但如果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均应予以调整.故选项D不正确。选项A、B均太绝对了,不正确。

  • 第19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确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的综合单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故应继续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B.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C.若该工程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D.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

    答案:C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确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如果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故C正确;但如果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均应予以调整,故D不正确。AB均太绝对了,不正确。

  • 第20题:

    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ll0d。
    施工合同中约定如下内容: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d,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0%以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综合单价;变化幅度±10%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
    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3.55%,税率为3.41%。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



    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B和工作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工,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l:C工作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d,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50个工日。
    事件2:1工作施工开始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拟订了I工作缩短2d作业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发包方批准了该调整方案。为了保证质量,l工作时间在压缩2cl后不能再压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产生费用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中,因劳动力供应不足,使该工作拖延5d。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天气过于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m3),与施工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为1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事件1~3 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注: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答案:
    解析:
    1.承包方就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理由:设计方案调整造成C工作时间延长,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总时差(7d)。
    承包方就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理由:赶工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
    承包方就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理由:劳动力供应不足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
    承包方就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理由:招标文件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不符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但承发包双方商定,工程量增加不影响工期.计算赶工费。
    2.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3d.该工程项目的实际工期是110+3-2=111(d):
    3.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50×50—10×1000×50%+50×3005100×360),(1-3.11%)×(1)3.41%)+3000×(113-111=68642(元)。

  • 第21题:

    因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合同未作约定调整的幅度,则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 A、5%
    • B、10%
    • C、15%
    • D、20%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是( )。

    • A、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 B、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并确定综合单价后执行
    • C、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 D、若该项_丁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问答题
    按照建设部200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综合单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报价方式,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还约定:原投标价不变,新增项目和数量、原清单中有单价的参照原清单;原清单中没有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原清单没有类似项目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业主审核后确定。请问:相对于投标时清单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增项,合同价款是否可以调整,综合单价如何考虑?

    正确答案: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增项,合同价款是否可以调整,关键要看发生增项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增项还是由于承包人在投标的时候漏报了项目导致增项?如果是因为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增项,相应的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如果是因为承包人在投标时漏报导致的增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一般不予以调整。在可以调整的前提下,发生增项的单价应按问题所述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调整,即原清单中有单价的参照原清单;原清单中没有单价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原清单没有类似项目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业主审核后确定。没有类似项目时,如果当事人对价款调整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及定额标准来进行调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正确的有()
    A

    当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在2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B

    当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C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

    D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

    该项工程量增加在合同约定幅度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当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当工程量增加在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在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故选项A、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