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及其意义。”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特点及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内容:①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制。③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这些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表明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标榜的民主精神。④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2)主要特点就是从各方面设定条款,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具体而言:①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②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袁世凯。③规定特别的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
    (3)历史意义。《临时约法》的制定和公布施行,是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宪法史上的一件大事。作为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 第2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


    正确答案: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1912年3月11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签署公布。

  • 第3题:

    述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内容及影响。


    正确答案: (1)目的:维护民主共和,限制袁世凯独裁。
    (2)内容: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约法特别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3)影响:这部约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 第4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
    (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
    (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 第5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和颁行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它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立宪派和袁世凯为代表的反革命派之间围绕政权问题而进行尖锐复杂的斗争中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首先,在确定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体的前提下,于权力的分配上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相对缩小临时大总统的权力。
    其次,在行政权的配置方面,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目的就是以内阁牵制总统,以防止总统个人独裁,并为将来实行政党内阁打下基础。
    最后,临时约法对于其修改程序的规定,较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修改程序更为严格。一般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经议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就可以修改。而临时约法,则从修改约法的议案的提出,到修改约法会议议员的出席和修改内容的表决都规定了较严格的百分比。

  • 第6题:

    简述《临时约法》的内容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内容:1.首先是中国国体是“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制度的国家性质和主权在民的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
    2.其次是国家体制上规定内阁制,规定增设国务总理作为政府首脑;
    3.再次是进一步明确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4.最后《临时约法》不仅从根本大法形式上彻底否决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定了资产阶级共和国政体国体,还规定了中国人们一律自由平等,享有人身、财产、营业、言论、机会、信仰等自由,享有请愿,陈诉,选举与被选举等民主权利。
    意义:作为中国史上第一步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文件,其制度与颁布意义在于它肯定了辛亥革命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的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国和”形象,所反应的资阶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民意。

  • 第7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1.制定:1912年1月28日成立参议院于2月7日召开临时约法起草会议,着手起草临时约法。开始时采取总统制,由于革命党人对于袁世凯不信任而改为责任内阁制。在3月10日,孙中山公布《临时约法》。
    2.主要内容:
    (1)规定中华民国的国体为民主共和国。
    (2)规定了中华民国的领土疆域。
    (3)首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4)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体为责任内阁制。
    (5)规定了《临时约法》的效力与严格的修改程序。
    3.意义:《临时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权颁布的临时宪法。它在全国民众心中建立起来的明确而牢固的民主共和信念,使任何独裁,复辟的企图都会受到民众的反对而无法实现。《临时约法》首创了资本主义的紧急制度,首次明确划定了中国的领土疆域,这些内容大都直接或间接被以后的宪法继承。从这个意义上说,《临时约法》在中国宪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贡献。

  • 第8题:

    单选题
    中华民国立宪活动的顺序是()
    A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五五宪草-天坛宪草—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B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天坛宪草

    C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天坛宪草—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

    D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五五宪草—天坛宪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

    正确答案: ①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②为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职权;
    ③为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时间、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颁布时间为1912年。主要内容: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和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实行责任内阁制: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历史意义:政治体制:民主共和制。它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法。它从法律上宣告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性质和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①《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它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民权主义是孙中山国家学说的核心。其基本内容是推翻帝制,建立民国,实现资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共和制度。《临时约法》使民权主义所确立的政治方案和原则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具体化。
    ②《临时约法》确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宣判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确认了中华民国的合法性。它规定了国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肯定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更广泛地宣传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思想。
    ③《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采用实质上的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
    ④《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信教等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这些规定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标榜的民主精神。
    ⑤《临时约法》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它以法律的形式破除了清王朝束缚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桎梏,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同时也清楚表明《临时约法》的资产阶级性质。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新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组织法,同时又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前,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临时约法》作为中国近代唯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宪法文件,从主流上说体现了资产阶级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利益,具有革命性和民主性。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其制定与颁布的历史意义在于,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6.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及其基本内容。(Pss~57)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回答有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几个问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何时颁布?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1912年.内容: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和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实行责任内阁制;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

  • 第14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正确答案:临时约法共7章56条。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确认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行、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具体规定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护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 第15题: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及意义。


    正确答案: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是,试图从各个方面限制和防范袁世凯的复辟,巩固辛亥革命的成果。其中包括:
    第一,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防总统之独裁”;
    其二,进一步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加强国会对总统的监督;
    其三,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以防袁世凯随意撕毁约法。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文献,其主流是好的,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有局限性,其旨在约束反革命力量,却又拱手交出政权,没有涉及土地问题,没有充分地发动群众,因而最终被袁世凯所背弃。

  • 第16题:

    试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强调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针对当时列强企图分裂中国的阴谋,总纲明确宣告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为22个行省、内外蒙古、青海、西藏。这一规定,第一次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体现了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反映了中国人民反侵略、反卖国政府、争取国家独立的强烈要求,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觉醒。
    第二,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国体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临时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华民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体。从而否定了朕即国家的封建专制国体,体现了资产阶级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树立了帝制自为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促进了中国人民民主主义觉悟。
    第三,规定中华民国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政权体制。《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权力。其中,参议院是立法机关,由各省都督府推选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
    第四,确认中华民国人民的基本民权。中华民国人民的基本民权包括三个方面:平等权、民自由权、政治权利。这些规定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所主张的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的精神,是对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等级特权制度以及民族压迫的否定。
    第五,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权,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临时约法》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资产阶级宪法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规定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这一规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规定约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法律地位及其效力。
    第七,规定了严格的修改宪法的程序。

  • 第17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使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唤起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以民主法制原则否定了封建法统。

  • 第18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时间、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颁布时间为1912年。主要内容: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和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实行责任内阁制: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历史意义:政治体制:民主共和制。它是中国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法。它从法律上宣告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 第19题:

    问答题
    试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强调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针对当时列强企图分裂中国的阴谋,总纲明确宣告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为22个行省、内外蒙古、青海、西藏。这一规定,第一次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体现了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反映了中国人民反侵略、反卖国政府、争取国家独立的强烈要求,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觉醒。
    第二,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国体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临时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华民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体。从而否定了朕即国家的封建专制国体,体现了资产阶级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树立了帝制自为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促进了中国人民民主主义觉悟。
    第三,规定中华民国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政权体制。《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权力。其中,参议院是立法机关,由各省都督府推选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
    第四,确认中华民国人民的基本民权。中华民国人民的基本民权包括三个方面:平等权、民自由权、政治权利。这些规定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所主张的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的精神,是对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等级特权制度以及民族压迫的否定。
    第五,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权,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临时约法》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资产阶级宪法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规定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这一规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规定约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法律地位及其效力。
    第七,规定了严格的修改宪法的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
    (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
    (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1.制定:1912年1月28日成立参议院于2月7日召开临时约法起草会议,着手起草临时约法。开始时采取总统制,由于革命党人对于袁世凯不信任而改为责任内阁制。在3月10日,孙中山公布《临时约法》。
    2.主要内容:
    (1)规定中华民国的国体为民主共和国。
    (2)规定了中华民国的领土疆域。
    (3)首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4)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体为责任内阁制。
    (5)规定了《临时约法》的效力与严格的修改程序。
    3.意义:《临时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权颁布的临时宪法。它在全国民众心中建立起来的明确而牢固的民主共和信念,使任何独裁,复辟的企图都会受到民众的反对而无法实现。《临时约法》首创了资本主义的紧急制度,首次明确划定了中国的领土疆域,这些内容大都直接或间接被以后的宪法继承。从这个意义上说,《临时约法》在中国宪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贡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使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唤起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以民主法制原则否定了封建法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

    正确答案: 临时约法共7章56条。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确认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行、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具体规定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护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