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分别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火锅店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上述县直单位做法妥当的是(  )。A 县工商局B 县环保局C 县水利局D 县卫生局

题目
单选题
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分别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火锅店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上述县直单位做法妥当的是(  )。
A

县工商局

B

县环保局

C

县水利局

D

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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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甲服务公司大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商局经调查证实,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属于行政许可的撤销
    • B、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
    • C、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 D、县工商局的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正确答案:B

  • 第2题:

    某县工商局与该县一家具厂签订了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工商局所购买的桌椅送上门,但县工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而后县工商局以家具厂从事非法经营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家具厂不服,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双方的所有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 B、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行政合同,对工商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 C、家具厂对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 D、因县工商局为行政机关,其与公民、组织发生的争议均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正确答案:A,B,D

  • 第3题:

    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分别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火锅店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上述县直单位做法妥当的是()

    • A、县工商局
    • B、县环保局
    • C、县水利局
    • D、县卫生局

    正确答案:B

  • 第4题:

    单选题
    县工商局干部对个体户经营情况进行年终检查时发现某饭店账目不清,当场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饭店老板甲当场交钱。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种类中的()。
    A

    自由罚

    B

    能力罚

    C

    财产罚

    D

    声誉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按其性质划分,大体分为四类:一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名誉进行处罚,称为申诫罚,如警告;二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财产处罚,称为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称为能力罚,如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四是涉及人身权利的处罚,称为人身罚,如行政拘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 第5题:

    单选题
    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分别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火锅店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上述县直单位做法妥当的是(  )。
    A

    县工商局

    B

    县环保局

    C

    县水利局

    D

    县卫生局


    正确答案: C
    解析:
    ①中,《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县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该企业有要求进行听证的权利,故县工商局做法不妥。②中,《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因此县水利局无权对矿业公司进行罚款处罚。③中,《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故县卫生局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因此B项正确。

  • 第6题:

    某县工商局与文化局以某商场经营非法出版物为由,联合查封了该商场,后经查实,该商场并未经营非法出版物,县工商局与文化局查封行为违法。为此,该商场可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A、县工商局与文化局的执法人员共同承担
    • B、县工商局与文化局共同承担
    • C、县工商局与文化局执法人员分别承担
    • D、不能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某县工商局与该县某家具厂签订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如期交货时,该工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降低价格。后该工商局以非法经营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因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双方所有的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 B、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行政合同,对工商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 C、家具厂对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D、工商局为行政机关,其与公民、组织发生的争议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与该县一家具厂签订了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工商局所购买的桌椅送上门,但县工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而后县工商局以家具厂从事非法经营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家具厂不服,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

    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双方的所有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B

    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行政合同,对工商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C

    家具厂对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D

    因县工商局为行政机关,其与公民、组织发生的争议均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县工商局作为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对其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应视其身份而定。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为不服家具厂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桌椅合同,是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在该合同中,县工商局以普通的民事主体身份实施了购买桌椅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

  • 第9题:

    单选题
    县工商局干部对个体户经营情况进行年终检查时发现某饭店账目不清,当场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饭店老板甲当场交钱。甲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
    A

    县工商局

    B

    县人民政府

    C

    上一级人民政府

    D

    县工商局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申请人选择复议机关,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须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我国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第10题:

    单选题
    县工商局干部对个体户经营情况进行年终检查时发现某饭店账目不清,当场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饭店老板甲当场交钱。关于工商局处罚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处罚合法有效

    B

    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有效,罚款2000元无效

    C

    责令停止经营、吊销营业执照无效,罚款2000元有效

    D

    行政处罚行为程序违法,属无效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行政处罚法区别行政处罚的不同情况,规定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包括:第一,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的处罚依据;第二,属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执法人员有权当场决定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听证:第一,行政机关将要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第二,经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本案中,罚款的数额超出简易程序的限制数额,责令停止经营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没有举行听证程序,都属于程序违法,属无效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