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20年前的开荒地是否纳入确权登记范围?”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农户开垦的“四荒地”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102号)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新开垦的“四荒地”按照规定程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承包关系的,按照其他承包方式确权,如承包、租赁或者拍卖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按照其他承包方式进行确权登记,如果存有争议,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 第2题:

    关于茶园、草地是否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正确答案: 茶园、草地如果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列入计税面积,应进行确权登记;如果不在二轮承包面积中,暂不进行确权登记。

  • 第3题: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正确答案: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规定,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承包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不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但在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若干问题的规定》(吉发【1994】15号)第五条:“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没有就业或没有固定收入的,保留其承包地。”的要求,分给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的承包地,应当在本次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 第4题:

    非法倒卖、流转的承包地是否给予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将依法管理和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擅自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从而进行牟利的行为。非法倒卖、流转承包地属于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 第5题:

    集体“机动地”发包期限超过三年的合同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2005年3月1日前,集体“机动地”发包期限超过三年的有效合同,应予维护,不得强行调整,依法进行确权登记。2005年3月1日后发包的集体“机动地”,承包期限超过三年的,违反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确权登记。

  • 第6题:

    问答题
    当事人订立的流转合同约定的标的、期限、四至、位置不明的土地是否给予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流转合同标的、期限、四至、位臵约定不明的土地流转行为,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完善,达到标准且无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对农户开垦的“四荒地”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102号)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新开垦的“四荒地”按照规定程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承包关系的,按照其他承包方式确权,如承包、租赁或者拍卖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按照其他承包方式进行确权登记,如果存有争议,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正确答案: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规定,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承包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不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但在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若干问题的规定》(吉发【1994】15号)第五条:“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没有就业或没有固定收入的,保留其承包地。”的要求,分给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的承包地,应当在本次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二轮台账和原承包证书已将开荒地登入,是否将其纳入确权登记范围?

    正确答案: 做调查,但必须注明是开荒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需要农民承担费用?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禁止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机动地是否在这次确权登记时一并确权?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集体预留的机动地,只登记不确权,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公开发包、招标或拍卖经营权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按“其他方式承包”予以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非法倒卖、流转的承包地是否给予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将依法管理和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擅自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从而进行牟利的行为。非法倒卖、流转承包地属于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正在服刑的人员。
    因此只要原户口在本村,上述人员均应该确权登记。

  • 第14题:

    农村林盘地是否纳入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80年代已核发林权证的予以登记。

  • 第15题:

    二轮台账和原承包证书已将开荒地登入,是否将其纳入确权登记范围?


    正确答案: 做调查,但必须注明是开荒地。

  • 第16题:

    当事人订立的流转合同约定的标的、期限、四至、位置不明的土地是否给予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流转合同标的、期限、四至、位臵约定不明的土地流转行为,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完善,达到标准且无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 第17题:

    问答题
    20年前的开荒地是否纳入确权登记范围?

    正确答案: 由乡镇政府开会统一决定确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关于茶园、草地是否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正确答案: 茶园、草地如果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列入计税面积,应进行确权登记;如果不在二轮承包面积中,暂不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流转合同约定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流转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期限的流转合同,超出部分无效,建议当事人对流转合同进行修改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正在服刑的人员。
    因此只要原户口在本村,上述人员均应该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集体“机动地”发包期限超过三年的合同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2005年3月1日前,集体“机动地”发包期限超过三年的有效合同,应予维护,不得强行调整,依法进行确权登记。2005年3月1日后发包的集体“机动地”,承包期限超过三年的,违反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城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是否登记确权?

    正确答案: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适用的范围是农村土地。不论其处在什么区域只要是农村土地就应该进行确权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2019年7月22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
    A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B

    自然资源责任到人制度

    C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

    D

    自然资源所有权确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农村林盘地是否纳入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80年代已核发林权证的予以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