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周某与叶某结婚后,又与柳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周某与柳某的婚姻________。A 有效B 无效C 可撤销D 效力待定

题目
单选题
周某与叶某结婚后,又与柳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周某与柳某的婚姻________。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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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丁某与周某订婚后发生了两性关系,现丁某与周某解除了婚约关系,丁某与严某登记结婚,丁某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标准答案:错误

  • 第2题:

    周某与叶某结婚后,又与柳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周某与柳某的婚姻()。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因此周某与柳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本题选择B项。

  • 第3题:

    卜某(男)与井某(女)原为夫妻,两人于2004年6月中旬协议离婚。离婚后井某于同年6月底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卜某离婚后未再婚,而井某结婚后仍与卜某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2005年2月中旬,井某产下一女婴,该女婴系卜某与井某的孩子。请根据所学的婚姻法知识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重婚?重婚有哪些形式?


    正确答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已有了一个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重婚的形式有两种: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办理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事实上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已构成重婚。

  • 第4题:

    卜某(男)与井某(女)原为夫妻,两人于2004年6月中旬协议离婚。离婚后井某于同年6月底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卜某离婚后未再婚,而井某结婚后仍与卜某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2005年2月中旬,井某产下一女婴,该女婴系卜某与井某的孩子。请根据所学的婚姻法知识回答以下问题:本案中,卜某与井某是否构成重婚?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的关规定,本案中的卜某明知井某已与李某办理结婚手续而仍与井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井某在自己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前夫卜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属于事实上的重婚。故卜某与井某两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

  • 第5题:

    单选题
    王某(男,22周岁)为达到与刘某(女,18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3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 ( )
    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C

    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2011年8月底来中国广东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广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2011年10月17日,方某再次来到广东,与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2012年8月2日,柳某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起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为理由,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方某在答辩中也认为双方大妻关系确难以维持,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将婚后所购的录像机一部归其所有。柳某对此表示同意。对于本案,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

    正确答案: 中国公民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之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柳某与胡某是好朋友,一日胡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胡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胡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胡某,于是偷偷把钱放回了胡某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B

    柳某构成盗窃罪未遂

    C

    柳某构成盗窃罪中止

    D

    柳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的关键问题在于,柳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中止的时间要求。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消极地停止,还需积极的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并且,只有有效地阻止了死亡结果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本案中,柳某已经将所窃取的钱如数放回胡某家中,从表面上看,似乎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这里涉及到盗窃罪的既遂标准问题。
    盗窃罪一般以是否达到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既遂标准,柳某的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罪既遂的标准了,犯罪既遂以后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柳某其后将钱自动放回原处的行为是盗窃既遂后的悔罪表现,而不是犯罪中止。因此,本题应选A。

  • 第8题:

    单选题
    牛某(男)与吕某(女)于2011年12月2日登记结婚。登记时牛某23周岁,吕某虚报年龄为20周岁(实际为19周岁)。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争吵不断。2013年11月8日,牛某未经吕某同意出售二人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和某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吕某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013年11月22日,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4年1月20日,吕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牛某与吕某登记结婚时,其婚姻属于(  )。
    A

    效力待定婚姻

    B

    无效婚姻

    C

    可撤销婚姻

    D

    有效婚姻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11题:

    王某(男,22岁)为达到与刘某(女,18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刘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三年后,因双方经常争吵,刘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的方式是()。

    •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 B、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 C、对刘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刘某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柳某与胡某是好朋友,一日胡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胡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胡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胡某,于是偷偷把钱放回了胡某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 B、柳某构成盗窃罪未遂
    • C、柳某构成盗窃罪中止
    • D、柳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13题:

    单选题
    钟某性情暴躁,常殴打妻子柳某,柳某经常找同村未婚男青年杜某诉苦排遣,日久生情。现柳某起诉离婚,关于钟、柳二人的离婚财产处理事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B

    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

    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则柳某不能向钟某主张损害赔偿

    D

    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则钟某可以向柳某主张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本题中,对于钟某家庭暴力,柳某有权向其主张损害赔偿,且该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本题中,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则其夫妻双方均有过错,均不能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 第14题:

    问答题
    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1990年8月底来中国广东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广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1991午7月17日,方某再次来到广东,与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1991年8月2日,柳某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起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为理由,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方某在答辩中也认为双方大妻关系确难以维持,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将婚后所购的录像机一部归其所有。柳某对此表示同意。本案当事人能否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离婚?

    正确答案: 在中国,根据民政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不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不适用行政程序办理,即此种离婚不能按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获得离婚的法律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在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如某男与某女登记结婚后,又与别人登记结婚。后来某男对其前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称婚姻登记违法要求予以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确认某男与某女的婚姻登记违法,决定撤销其结婚登记并收回结婚证书,某男两次登记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

    正确答案: 我们认为,无效婚姻并非当然无效,只有经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效婚姻后才自始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得很明确:“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婚姻是否无效,必须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审查后才能确认,并非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自由心证、自己说了算。因此,凡是领取过结婚证书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或撤销的,都应受婚姻关系的约束。某男与某女的结婚登记在未被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违法前,双方均应受其约束,而某男又与别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当然构成重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卜某(男)与井某(女)原为夫妻,两人于2004年6月中旬协议离婚。离婚后井某于同年6月底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卜某离婚后未再婚,而井某结婚后仍与卜某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2005年2月中旬,井某产下一女婴,该女婴系卜某与井某的孩子。请根据所学的婚姻法知识回答以下问题:本案中,卜某与井某是否构成重婚?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的关规定,本案中的卜某明知井某已与李某办理结婚手续而仍与井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井某在自己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前夫卜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属于事实上的重婚。故卜某与井某两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