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

题目
问答题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月16日裁定受理B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A公司所欠D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 该案尚未审结。 (2)A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向E信用社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 2014年5月18日,经管理人同意,A公司向E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公司向E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年6月2日,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50万元,现存于A公司仓库,F公司已于2014年2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F公司提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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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一)
    A公司因经营困难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B公司作为A公司债权人, 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财 产进行整理。据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公司与C公司签订有一份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A公司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不包括()。 A.该企业法人 B.法院经济庭
    C.A公司高管 D.债权人B公司


    答案:B
    解析:
    《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 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箅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 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不得自行启动破产程序。

  • 第2题:

    金融租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银监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租赁公司进行( )的申请。


    A.破产清算

    B.重组

    C.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D.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2015年)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C公司并未就其债权向A公司提出清偿要求,因此不能直接判断其债权能否获得清偿,人民法院驳回异议,于8月12日受理破产申请。
    ……
    [问题]A公司就破产申请提出的两项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公司的第一项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A公司的第二项异议也不成立,因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是指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在本题中,B公司的债权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未能得到清偿,A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C公司有权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

  • 第4题:

    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到期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及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 A、甲公司、乙公司的基本情况
    • B、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 C、甲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
    • D、甲公司债权、债务清册

    正确答案:A,B

  • 第5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债务人不能清偿债权人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
    •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 C、企业法人解散,清算人在清算时发现企业资不抵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D、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出资人或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正确答案:B,C,D

  • 第6题:

    业发公司向P银行借款500万元,衡东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日为2014年5月10日,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的1年;业发公司向大通公司的借款于2014年4月1日到期,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大通公司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完毕,仍不能清偿大通公司的全部债务。P银行的借款到期后,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遂于2014年5月17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业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其尚未请求对业发公司强制执行
    • B、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衡东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 C、P银行有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 D、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是大通公司

    正确答案:A,B,D

  • 第7题:

    单选题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A

    人民法院

    B

    公司

    C

    有关主管机关

    D

    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到期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及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A

    甲公司、乙公司的基本情况

    B

    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C

    甲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

    D

    甲公司债权、债务清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选项A);(2)申请目的(选项B);(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选项B);(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有关材料。

  • 第9题:

    问答题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月16日裁定受理B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A公司所欠D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 该案尚未审结。 (2)A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向E信用社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 2014年5月18日,经管理人同意,A公司向E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公司向E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年6月2日,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50万元,现存于A公司仓库,F公司已于2014年2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F公司提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有关债权人关于A公司向E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有关债权人关于A公司向E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2015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C

    乙公司就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D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丙公司,则乙公司可以以丙公司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正确答案: A,B
    解析: (1)选项AB: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而非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2)选项C://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3)选项D://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 第11题:

    单选题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提出破产申请的要件不包括(  )。
    A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解散

    B

    在清算中发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C

    由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提出破产申请

    D

    由被代理保险公司提出破产申请


    正确答案: A
    解析: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解散,在清算中发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法提出破产申请,其财产清算与债权债务处理,按照法定破产程序进行。

  • 第12题:

    单选题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

    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0日内告知甲公司

    C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D

    乙公司不可以甲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一)
    A公司因经营困难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B公司作为A公司债权人, 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财 产进行整理。据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公司与C公司签订有一份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
    行完毕。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A公司对个别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B.A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C.A公司必须继续履行其与C公司的合同
    D.A公司是否需履行与C公司的合同,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答案:C
    解析:
    《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 效。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 财产。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 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 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故选C项。

  • 第14题:

    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10万元的债权,因甲公司未能偿还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理由是( )。

    A.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
    B.甲公司认为自己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财产不能变现,无法清偿债务
    C.甲公司认为自己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人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D.甲公司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答案:A
    解析: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选项B);(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选项C);(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选项D);(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 第15题:

    2019年5月1日,甲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甲公司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答案:B
    解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第16题: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 A、人民法院
    • B、公司
    • C、有关主管机关
    •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因公司解散而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 B、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0日内告知甲公司
    • 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 D、乙公司不可以甲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多选题
    业发公司向P银行借款500万元,衡东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日为2014年5月10日,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的1年;业发公司向大通公司的借款于2014年4月1日到期,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大通公司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完毕,仍不能清偿大通公司的全部债务。P银行的借款到期后,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遂于2014年5月17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业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

    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其尚未请求对业发公司强制执行

    B

    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衡东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C

    P银行有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D

    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是大通公司


    正确答案: A,D
    解析: (1)选项AB:只要债务人本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为发生破产原因,其他人对其负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不能视为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其延伸;(2)选项CD: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 第20题:

    问答题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月16日裁定受理B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A公司所欠D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 该案尚未审结。 (2)A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向E信用社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 2014年5月18日,经管理人同意,A公司向E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公司向E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年6月2日,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50万元,现存于A公司仓库,F公司已于2014年2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F公司提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本题中,A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其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公司对A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因公司解散而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无力清偿对乙公司的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甲公司破产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

    B

    人民法院自收到乙公司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甲公司,甲公司有权自收到通知7日内提出异议

    C

    人民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申请

    D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的,应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知乙公司和甲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破产程序的启动。A选项不正确。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第3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企业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所以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23题:

    问答题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A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B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  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A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变现,无法及时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5月16日裁定受理B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年4月1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A公司所欠D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向E信用社借款2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年5月18日,经管理人同意,A公司向E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公司向E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应认定无效。  (3)2014年6月2日,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50万元,现存于A公司仓库,F公司已于2014年2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F公司提走。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以C公司为其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且有能力代为清偿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有关债权人关于A公司向E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F公司是否有权提走其委托A公司加工的产品?并说明理由。[2014年真题]

    正确答案:
    (1)A公司以C公司为其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且有能力代为清偿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不成立。理由: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发生破产原因的认定,不以其他对其债务负有清偿义务者(如连带责任人、担保人)也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代为清偿为条件。
    (2)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符合规定。理由: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第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第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第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第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第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题中,A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其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公司对A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3)对于D公司诉A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理由:《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①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②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③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④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责任,案件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4)有关债权人关于A公司向E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不成立。理由: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题中,A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向E信用社提供了抵押担保,符合上述规定。
    (5)F公司有权提走其委托A公司加工的产品。理由:F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产品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根据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基于承揽合同关系占有的他人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因此F公司可以行使取回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不定项题
    73.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A区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乙公司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

    B

    A区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应当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告知申请人

    C

    A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告知甲公司

    D

    如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应当自收到A区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

    E

    如甲公司以乙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