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调查证据
代为审理案件
承认我国法院生效判决在该国的效力
执行我国法院生效判决
第1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第2题:
A、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
B、我国人民检察院和外国检察院
C、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
D、我国的监狱部门和外国的监狱部门
第3题:
按照我国参加的条约或互惠原则,外国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可通过下列哪些途径( )
A.外国法院
B.除驻华使领馆以外的其他驻华外国机关
C.驻华使领馆
D.外国公民
本题考查请求司法协助的途径。我国十分重视国际民事司法协助。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对司法协助作了专章规定。其中,第263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据此,C项正确,B、D项错误。另外,第26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可见,外国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A项也正确。
除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还与几十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的司法协助协议,还参加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重要的关于司法协助的多边协议。归纳起来,除本题提到的司法协助途径外,我国还有外交途径(外交部转交)、中心机关途径(司法部)等。
第4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则( )。
A.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判决、裁定的涉外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 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同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第264条第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法律/教育网/整理/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正确答案是BD.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下列属于特殊司法协助内容的是()
第8题:
当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时,我国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不予执行?( )
第9题: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第10题:
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第11题:
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第12题:
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无司法协助条约的,有互惠关系
有多边国际公约为根据
两国之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两国有经贸往来
第13题: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可以向外交部门申请,由外交部门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第14题:
对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国家的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可( )。
A.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B.由外国法院直接提出
C.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D.由当事人直接提出
第15题: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
A.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调查取证
C.相互提供民事诉讼的立法或判例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
本题考查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和内容。
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中民事司法协助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各国立法及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理解,形成了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认为:民事司法协助只包括两项内容,即送达和取证。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民事司法协助除送达和取证外,还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学界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但根据我国和有关国家缔结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章的规定,我国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相互提供民事诉讼所需的有关立法或判例情报等其他诉讼程序方面的合作。可见,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采广义观点的。因此,本题应A、B、C、D全选
第1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第17题:
第18题:
人民法院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外国法院执行的()。
第19题:
我国人民法院为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代为诉讼行为,依据的诉讼程序是()
第20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21题:
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第22题: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第23题:
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进行
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通过本国驻外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
直接向外国法院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
通过外国驻本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