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法院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一般司法协助的是()A 代为调查证据B 代为审理案件C 承认我国法院生效判决在该国的效力D 执行我国法院生效判决

题目
单选题
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法院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一般司法协助的是()
A

代为调查证据

B

代为审理案件

C

承认我国法院生效判决在该国的效力

D

执行我国法院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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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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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正确答案:B
    [考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可见,条约与互惠关系是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前提,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319条的规定:“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因此,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退回当事人,而不是驳回当事人的申请,B选项说法错误,应入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可见,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外国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而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也是判决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之一,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本题考查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内容在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规定较为凌乱,现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我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对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须符合的条件做如下总结:(1)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作出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5)判决作出国法院已给予被执行人充分的出庭应诉机会;(6)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作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于:在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时,法院是否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乍一看。既然双
    方没有进行司法协助的前提条件,法院当然不应当承认和执行这个判决,问题在于法院的具体做法是驳回申请还是退回处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此时法院应当退回并说明理由。这个题目也提醒考生对予细节问题要注意把握。

  • 第2题:

    根据司法协助的相互性特点和我国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实际情况,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有()

    A、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

    B、我国人民检察院和外国检察院

    C、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

    D、我国的监狱部门和外国的监狱部门


    参考答案:A,B,C

  • 第3题:

    按照我国参加的条约或互惠原则,外国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可通过下列哪些途径( )

    A.外国法院

    B.除驻华使领馆以外的其他驻华外国机关

    C.驻华使领馆

    D.外国公民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请求司法协助的途径。我国十分重视国际民事司法协助。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对司法协助作了专章规定。其中,第263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据此,C项正确,B、D项错误。另外,第26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可见,外国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A项也正确。
    除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还与几十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的司法协助协议,还参加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重要的关于司法协助的多边协议。归纳起来,除本题提到的司法协助途径外,我国还有外交途径(外交部转交)、中心机关途径(司法部)等。

  • 第4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则( )。

    A.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B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判决、裁定的涉外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 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同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第264条第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法律/教育网/整理/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正确答案是BD.

  • 第5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A:委托的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中国国家、社会利益的
    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6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该国文字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据此,在选项ACD三种情况下,我国法院都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而对于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我国法院自无权管辖,也就无法提供司法协助。

  • 第6题:

    下列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B: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C: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D: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是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调查取证、送达诉讼文书、移交物证书证等,但不包括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所以A当选。《刑诉解释》第413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所送达的文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发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外国法院通过外表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所以BC正确。《高检规则》第689条规定:“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互进行司法合作,在不违背有关条约、协议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可以按惯例或者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但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选项D错误。

  • 第7题:

    下列属于特殊司法协助内容的是()

    • A、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 B、代为调查取证
    • C、根据对方请求提供本国民事法律文本
    •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当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时,我国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不予执行?( )

    • A、有损于我国主权的
    • B、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
    • C、有损于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 D、有损于我国善良风俗的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 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 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 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 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多选题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A

    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

    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B

    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C

    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D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要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所规定途径进行,无条约关系的,应通过外交途径。与我国既无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我国向域外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使领馆方式(向我国公民)、送达代理人、送达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邮寄送达等方式。
    外国向我国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和外国使领馆送达等三种方式。其中外国使领馆只能向其本国公民送达,并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此之外,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 第12题:

    多选题
    在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后,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条件有 ( )
    A

    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B

    无司法协助条约的,有互惠关系

    C

    有多边国际公约为根据

    D

    两国之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E

    两国有经贸往来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可以向外交部门申请,由外交部门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正确答案:AB
    【考点】 我国法院裁判的域外承认与执行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结合本题,对我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在被执行人乙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当事人甲请求执行的,可以利用以下两种途径:一是甲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二是甲可以向我国法院申请,由我国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选项AB均正确。由于《民事诉讼法》是公法,在民事诉讼法未规定当事人可以利用的其他途径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用法律明确规定的途径,而不能向司法行政或外交等部门提出申请。因此,选项CD均为错误。

  • 第14题:

    对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国家的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可( )。

    A.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B.由外国法院直接提出

    C.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D.由当事人直接提出


    参考答案:A

  • 第15题: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

    A.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调查取证

    C.相互提供民事诉讼的立法或判例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和内容。
    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中民事司法协助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各国立法及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理解,形成了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认为:民事司法协助只包括两项内容,即送达和取证。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民事司法协助除送达和取证外,还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学界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但根据我国和有关国家缔结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章的规定,我国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相互提供民事诉讼所需的有关立法或判例情报等其他诉讼程序方面的合作。可见,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采广义观点的。因此,本题应A、B、C、D全选

  • 第1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A.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B.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C.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D.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法院之间司法协助叙述正确的是:( )

    A.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B.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司法部审核同意后转有关法院办理
    C.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D.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案件的司法协助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4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权范围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因此选项A、B、D错误,选项C正确。

  • 第18题:

    人民法院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外国法院执行的()。

    • A、只能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执行。
    • 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 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的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执行。
    • D、经当事人同意,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我国人民法院为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代为诉讼行为,依据的诉讼程序是()

    • A、我国宪法
    • B、我国民事诉讼法
    • C、外国有关的程序法
    • D、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 B、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 C、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 D、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单选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7年真题]
    A

    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

    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

    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

    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正确答案: C
    解析:
    ACD三项,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是:①判决必须是已生效;②原判决国法院必须有管辖权;③审判程序公正;④不与正在我国进行的或已终结的诉讼相冲突;⑤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秩序。
    B项,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可以不以双边司法协助协议或互惠关系为基础;只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

  • 第22题:

    多选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则(  )。[2007年真题]
    A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B

    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

    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 第23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与外国法院之间进行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有 ( )
    A

    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进行

    B

    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C

    通过本国驻外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

    D

    直接向外国法院发出司法协助请求书

    E

    通过外国驻本国使领馆的途径进行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