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朱某将盗窃的毒品卖给周某,朱某构成()A 盗窃罪B 贩卖毒品罪C 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题目
单选题
朱某将盗窃的毒品卖给周某,朱某构成()
A

盗窃罪

B

贩卖毒品罪

C

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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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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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朱某有房屋一套,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齐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3日内齐某搬入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3个月内由朱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1个月后,朱某又与不知情的周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周某,价格130万元,并为周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周某要求齐某搬出该房屋。齐某遂与朱某、周某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合同效力及有关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朱某与齐某的买卖合同自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之日起失效

    B.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C.朱某将房屋卖给周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D.齐某现居住在该房屋内的事实状态属于直接占有

    E.朱某和周某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齐某可以起诉请求变更产权登记


    正确答案:BD
    [答案]:B, D
    [解析]:
    (1)选项A: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将导致朱某无法履行其与齐某之间的合同,但不直接导致该合同失效。(2)选项B: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在本题中,朱某签订两个合同时均对该房屋享有处分权,两个合同均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但齐某未办理产权登记,最终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只能依据有效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朱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周某及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取得房屋产权。(3)选项CE:齐某尚未取得房屋产权,其对朱某享有的只是合同之债,无“权”可侵;周某是不知情的第三人,因受让合法取得房屋产权,不存在侵权行为。(4)选项D:齐某对该房屋有事实上的管领,属于直接占有。

  • 第2题:

    朱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使用“剑南春”“五粮液”等商标及包装物,生产了大量的假酒,后被公安查获。经查朱某获得违法数额达到1万元左右。对朱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朱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B.朱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C.朱某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D.朱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具体运用。朱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第3题: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A.朱某的儿子才12岁不构成犯罪,朱某也不构成教唆犯罪
    B.朱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
    C.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实行犯,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D.朱某与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答案:C
    解析:
    【精解】自然人之间要成立共同犯罪,要求自然人都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朱某的儿子不满14周岁,不可能构成犯罪。所以朱某儿子的行为只是朱某行为的延伸,因此直接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即可,即将朱某视为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故选C项。

  • 第4题:

    朱某为炫耀,将50克冰毒放在身上,后被民警查获,朱某构成()

    • A、吸毒
    • B、非法持有毒品罪
    • C、贩卖毒品罪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朱某见客户将一只皮包遗忘在其办公室,内有现金1万元,即藏起来占为己有。客户返回追要时,朱某矢口否认。朱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朱某在一个体饭店吃饭后将一公文包遗忘。店主李某捡起,见内有现金1万余元,遂隐匿。20分钟后,朱某回来寻找,李某谎称刚才两名用餐客人将包拿走。李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 B、侵占罪
    • C、诈骗罪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朱某多次唆使不能辨别是非的精神病患者刘某盗窃别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朱某和刘某的行为属于()。

    • A、共同犯罪
    • B、朱某为教唆犯,刘某不构成犯罪
    • C、朱某单独构成犯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 D、朱某和刘某均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郑某以特快专递的方式给国外的刘某邮寄**50克,被人发现并举报,后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人员还在郑某住处当场抓获了吸食毒品的朱某,并从郑某住处搜出**150克。经查,朱某因无处吸毒,郑某便多次让朱某到自己家里吸毒。搜出的毒品是郑某用于自己吸食的。郑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 B、容留他人吸毒罪
    • C、贩卖毒品罪
    • D、走私毒品罪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简要案情:朱某(男,1994年1月10日生)与许某(男,1995年5月15日生)二人系辍学青年,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11年5月15日上午,朱某与许某碰面后,朱某提出:“今天是你的生日,不如我们去搞点钱,晚上给你搞个庆生会?”随即做出一个手指夹钱的动作。许某会意,但担心被抓。朱某称:“到时你去搞东西,搞到之后你就把东西交给我,要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一身的功夫不是吃素的。”许某同意。朱某打电话给该市一收旧货的李某,称要偷点东西卖给他,让其帮助销售,李某同意。二人于当日下午来到甲市A区某电玩城。许某趁人多之机,将正在玩游戏的王某口袋内的一个苹果手机偷走(后经鉴定价值3000元),并迅速交给朱某。得手后二人正欲离开时,王某发现手机被偷,于是紧追朱某、许某。朱某、许某二人跑至该市B区时,发现甩不掉王某,又害怕被抓,朱某、许某随手各捡起一砖块,猛砸王某面部、背部数下,王某倒地后(后经鉴定为轻伤)后,朱某、许某二人离开,将手机卖给李某,得款2000元。朱某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朱某不构成累犯。因朱某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不符合构成累犯的条件。

  • 第10题:

    甲是某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某建筑承包商朱某请甲罐E承包某路段的工程上帮忙,并表示事成之后愿意将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别墅以30万元的优惠价卖给甲,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朱某承揽到该路段工程。同时表示自己不想买房,要求求朱某以30万元的价格把该别墅卖给乙,朱某同意,甲同时告知让乙以自己的名义用3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别墅。事后查明乙是甲的情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甲构成受贿罪
    • B、朱某构成行贿罪
    • C、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D、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朱某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老板,因经营不善而宣告破产,在破产清算之初,朱某将公司名下的某处房产(价值数百万元人民币)过户到自己岳父名下,导致多名债权人共数百万债权得不到清偿。后被某债权人调查发现并举报而事发。下述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

    朱某构成诈骗罪

    B

    朱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C

    朱某不构成犯罪

    D

    朱某构成妨害清算罪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刑法》第162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据此,朱某的行为构成妨害清算罪

  • 第12题:

    单选题
    朱某将盗窃的毒品卖给周某,朱某构成()
    A

    盗窃罪

    B

    贩卖毒品罪

    C

    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肖某,男,17周岁;朱某,男,18周岁。两人系某大学的大学生,暑假期间朱某提出找小姐,肖某同意提供帮助。经商量后,由肖某到某酒吧找被害人周某开房,在肖某和周某发生性关系后,朱某身着警服假冒警察闯进肖某和周某所在房间,以肖某和周某有卖淫嫖娼行为,要进行罚款,周某不得已交出3 000元。朱某在周某交出3 000元后,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周某奸淫。
    问:(1)肖某和朱某构成何罪?
    (2)本案是否存在轮奸情节?
    (3)本案是否存在其他量刑情节?


    答案:
    解析:
    (1)肖某和朱某构成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奸淫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共谋后以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周某,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共谋后,冒充人民警察以抓嫖为手段骗取被害人周某3 000元钱,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肖某和朱某都构成强奸罪和招摇撞骗罪两罪,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分别实行数罪并罚。
    (2)本案中不存在轮奸的情节。轮奸是指两个以上有合意的人先后共同强行对同一妇女进行奸淫行为。构成轮奸要求两次以上的奸淫行为必须都违背妇女的意志。本案中,朱某的奸淫行为是违背周某的意志,而肖某和周某发生性关系对于周某而言是自愿的,并没有违背周某的意志,所以本案不存在轮奸的情节。
    (3)本案存在以下的量刑情节。首先,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肖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肖某受朱某的邀约,并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后,根据刑法的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肖某和朱某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 第14题:

    甲、乙、丙共同在公交车上扒窃,在他们盗窃一女乘客的手机(价值2,000元)时,被反扒民警朱某和张某、魏某发现,甲、乙、丙分头逃走,甲、乙被抓获,丙在民警朱某对其进行抓捕时持刀反抗,将朱某扎成重伤。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B.甲、乙、丙都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C.朱某重伤是盗窃罪的加重结果
    D.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抢劫罪


    答案:A,B,C
    解析:
    甲、乙、丙本来是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因此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但丙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以暴力抗拒抓捕,就构成了《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

  • 第15题:

    朱某有房屋一套,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齐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3日内齐某搬入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3个月内由朱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1个月后,朱某又与不知情的周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周某,价格130万元,并为周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周某要求齐某搬出该房屋。齐某遂与朱某、周某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合同效力及有关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朱某与齐某的买卖合同自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之日起失效
    B、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C、朱某将房屋卖给周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D、 齐某现居住在该房屋内的事实状态属于直接占有
    E、朱某和周某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齐某可以起诉请求变更产权登记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将导致朱某无法履行其与齐某之间的合同,但不直接导致该合同失效。(2)选项B: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在本题中,朱某签订两个合同时均对该房屋享有处分权,两个合同均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但齐某未办理产权登记,最终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只能依据有效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朱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周某及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取得房屋产权。(3)选项CE:齐某尚未取得房屋产权,其对朱某享有的只是合同之债,无“权”可侵;周某是不知情的第三人,因受让合法取得房屋产权,不存在侵权行为。(4)选项D:齐某对该房屋有事实上的管领,属于直接占有。

  • 第16题:

    朱某将盗窃的毒品卖给周某,朱某构成()

    • A、盗窃罪
    • B、贩卖毒品罪
    • C、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简要案情:朱某(男,1994年1月10日生)与许某(男,1995年5月15日生)二人系辍学青年,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11年5月15日上午,朱某与许某碰面后,朱某提出:“今天是你的生日,不如我们去搞点钱,晚上给你搞个庆生会?”随即做出一个手指夹钱的动作。许某会意,但担心被抓。朱某称:“到时你去搞东西,搞到之后你就把东西交给我,要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一身的功夫不是吃素的。”许某同意。朱某打电话给该市一收旧货的李某,称要偷点东西卖给他,让其帮助销售,李某同意。二人于当日下午来到甲市A区某电玩城。许某趁人多之机,将正在玩游戏的王某口袋内的一个苹果手机偷走(后经鉴定价值3000元),并迅速交给朱某。得手后二人正欲离开时,王某发现手机被偷,于是紧追朱某、许某。朱某、许某二人跑至该市B区时,发现甩不掉王某,又害怕被抓,朱某、许某随手各捡起一砖块,猛砸王某面部、背部数下,王某倒地后(后经鉴定为轻伤)后,朱某、许某二人离开,将手机卖给李某,得款2000元。朱某、许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原因。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原因。


    正确答案: 朱某构成抢劫罪,许某不构成犯罪。因为朱某已满16周岁,在与许某共同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已经转化为抢劫罪。但是,因为许某未满16周岁,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许某的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且许某只造成王某轻伤,所以,许某不构成犯罪。李某构成盗窃罪。因为朱某等人实施盗窃前与李某有通谋,李某并答应为朱某等人销赃,因此李某与朱某等人在盗窃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朱某等人之后的暴力行为超出了与李某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李某不构成抢劫罪。

  • 第18题:

    朱某涉嫌盗窃罪被A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侦查过程中,A县公安机关发现朱某实施盗窃行为时刚满15周岁,A县公安机关遂自行撤销案件,释放朱某,并通知A县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朱某多次唆使严重不能辨别是非的精神病患者刘某盗窃别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两人构成共同犯罪
    • B、朱某为教唆犯,刘某不构成犯罪
    • C、朱某单独构成犯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 D、朱某和刘某均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郑某以特快专递的方式给国外的刘某邮寄海洛因50克,被人发现并举报,后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人员还在郑某住处当场抓获了吸食毒品的朱某,并从郑某住处搜出海洛因150克。经查,朱某因无处吸毒,郑某便多次让朱某到自己家里吸毒。搜出的毒品是郑某用于自己吸食的。郑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 B、容留他人吸毒罪
    • C、贩卖毒品罪
    • D、走私毒品罪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朱某在一个体饭店吃饭后将一公文包遗忘。店主李某捡起,见内有现金1万余元,遂隐匿。20分钟后,朱某回来寻找,李某谎称刚才两名用餐客人将包拿走。李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 B、侵占罪
    • C、诈骗罪
    • D、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朱某为炫耀,将50克冰毒放在身上,后被民警查获,朱某构成()
    A

    吸毒

    B

    非法持有毒品罪

    C

    贩卖毒品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朱某见客户将一只皮包遗忘在其办公室,内有现金1万元,即藏起来占为己有。客户返回追要时,朱某矢口否认。朱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二人骑车到县城市场北口,发现带着金项链的朱某正在过马路,二人驾车尾随朱某,张某将车停在人行道处等待,李某下车尾随朱某至某三星手机店门口人行道处,趁其不备从背后将朱某脖子上戴的黄金项链拽断抢走,后坐上张某驾驶的助力车迅速逃离现场。对于二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

    构成抢劫罪

    B

    构成抢夺罪

    C

    构成盗窃罪

    D

    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多次抢夺的行为。《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和抢夺罪都有使用暴力的情节,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抢劫罪的暴力是对人,而抢夺罪的暴力是对物。张某和李某二人仅在夺取过程中对金项链使用了暴力,因而宜定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