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塞纳具有中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于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 直接反致B 间接反致C 反致D 双重反致

题目
单选题
塞纳具有中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于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

直接反致

B

间接反致

C

反致

D

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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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正确答案:A

  • 第2题:

    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校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私法上的反致、转致、间接反致等几个概念的区别。解答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准确把握概念,区分各概念之间的不同之处。用图表可以更为形象的区分:

      反致(直接反致)

      甲国法→乙国法→甲国法

      转致

      甲国法→乙国法→丙国法

      间接反致

      甲国法→乙国法→丙国法→甲国法

      由题干叙述可以得出正确【答案】为B.

      【答案】:B

  • 第3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认为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
    [答案及解析]B。(1)反致:甲一乙,乙一甲,甲一甲。
    (2)转致:甲一乙,乙一丙,甲一丙。
    (3)间接反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甲,甲一甲。
    (4)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乙,甲一乙。
    (5)双重反致:英国的一种做法,指英国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则应假定将其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向外国法院的法官判案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最后的准据法。
    解题的关键是确定法院地。最后适用了法院地法的,那就是反致,反之则是转致。如果有中间环节,则分别是间接反致或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至于双重反致,则只是英国法上的一个概念,都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 第4题:

    甲国人特里斯定居乙国,因感情纠纷在丙国的网络上发表文章,泄露前女友乙国人蒂纳的个人隐私,给后者造成不良影响,蒂纳在中国定居,因而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特里斯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排除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丙国法
    D.中国法


    答案:A,B,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案被侵权人蒂纳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故适用中国法,排除适用上述甲、乙、丙国法。所双选ABC。

  • 第5题: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

    • 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 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
    • 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
    • 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正确答案:A,D

  • 第6题:

    一个住所在甲国的乙国公民,在丙国去世并在丁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国丙国的国际私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乙国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丙国法院认为其适用的外国法律包括该国的冲突规范,则丙国法院审理本案件应适用:( )

    • A、甲国法
    • B、乙国法
    • C、丙国法
    • D、丁国法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死于甲国,而在丙国留有不动产,现因此不动产而在丙国涉诉,丙国法律规定继承依据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甲国法律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丙国最终裁定适用乙国法,这属于( )

    • A、反致
    • B、转致
    • C、间接反致
    •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中国公民甲乙定居在丙国,在丙国生一女丁,丙国采取出生地主义,丁

    • A、具有丙国国籍
    • B、具有中国国籍
    • C、具有丙国和中国国籍
    • D、不具有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

    • A、甲国
    • B、乙国
    • C、甲、乙两国
    • D、丙国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
    A

    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

    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

    C

    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

    D

    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托尼是双重国籍人,根据《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 第11题:

    单选题
    塞纳具有中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于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

    直接反致

    B

    间接反致

    C

    反致

    D

    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中国公民甲乙定居在丙国,在丙国生一女丁,丙国采取出生地主义,丁
    A

    具有丙国国籍

    B

    具有中国国籍

    C

    具有丙国和中国国籍

    D

    不具有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园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正确答案:C
    [考点]自然人住所的确定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法通则解释》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本题中罗伯逊是甲国人,其原始住所在甲国。
    但其与家人久居乙国,即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视为其在乙国有住所。罗伯逊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应视为在丙国经常居住,即其在丙国也有住所。后罗伯逊长期居住在北京,应视为在中国有住所。在罗伯逊有几个住所的情况下,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因纠纷涉及丙国,故以丙国住所为住所。C项正确。
    注意:《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未对住所的确定作出新的规定,但该法更多地使用了“经常居所地”作为连结点,从而很大程度上回避了住所的积极冲突。

  • 第15题: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后来又移居丙国。10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全部遗产的诉讼,理由是a与b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夫的本国法,如果丙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则其行为属于()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参考答案:B

  • 第16题:

    甲国与乙国合并为丙国,丙国对下列哪些事项应予继承,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国原与丁国签订的边界划分条约丙国应当继承
    • B、乙国原与丁国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丙国应当继承
    • C、原甲国中央政府对丁国政府所负债务丙国无需继承
    • D、原乙国向丁国某私人银行所借贷款丙国应当继承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国人乙长期居住在丙国,以下情形中,乙可以立即要求甲国外交保护的是( )

    • A、乙在丙国境内进行旅游时,与丙国人发生口角,并被丙国人打成重伤
    • B、乙在丙国期间,因继承纠纷向丙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丙国法院驳回
    • C、乙受到丙国国家侵害,为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乙加入丙国国籍,后用尽丙国行政和司法救济仍不能保护自身权益
    • D、乙的财产被丙国国有化,用尽丙国行政和司法救济仍不能保护自身权益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居住在甲国的一乙国公民死于甲国,在丙国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丙国法院进行诉讼。丙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乙国法;乙国法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甲国法;甲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丙国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丙国实体法的结果?

    • A、反致
    • B、转致
    • C、间接反致
    • D、完全反致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中国人张女士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最后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现张女士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国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现张女士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张女士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张女士的原始住所在甲国
    •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张女士的儿子和女儿都具有丙国国籍
    •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 B、间接反致
    • C、转致
    •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孙某具有甲国国籍,其在乙国有住所,在丙国有动产;于2000年在丙国旅游时遭遇意外身亡,孙某的妻子在丙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孙某在丙国的动产,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孙某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但是依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当适用孙某的国际国家即甲国法。最后丙国法院适用了甲国法,本案中,丙国法院这一法律适用过程实际上是( )
    A

    转致

    B

    识别

    C

    接反致

    D

    一致反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人具有甲国国籍,在乙国拥有若干动产,在丙国居住了5年后未立遗嘱死亡,他在甲国和丁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面由甲国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国均参加了1989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甲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 )
    A

    甲国法

    B

    乙国法

    C

    丙国法

    D

    丁国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得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叫()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死于甲国,而在丙国留有不动产,现因此不动产而在丙国涉诉,丙国法律规定继承依据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甲国法律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丙国最终裁定适用乙国法,这属于(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此题主要是考查转致的概念。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该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国法院根据这一规定,最后适用丙国的实体法,这种情况即称为转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