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域外送达的方式
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与的国际条约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国际上通用的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外交途径送达
②领事途径送达
③中央机关送达
④法院送达
⑤邮寄送达
⑥个人送达
⑦公告送达
第2题:
域外调查取证中,直接取证的方式主要有()
A、领事或外交人员取证
B、特派员取证
C、法官取证
D、仲裁员取证
E、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第3题:
试述提成支付方式的概念和特点。
第4题:
域外调查取证
第5题:
试述多种除灰方式的联合除灰输送系统的概念及优点。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领事或外交人员取证
特派员取证
法官取证
仲裁员取证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第9题:
第10题:
领事取证
特派员取证
当事人自行取证
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请求书方式
第11题:
试述自首的概念和条件。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一般自首,成立条件是:
(1)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分子按照实际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成立条件是:
(l)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以外的犯罪人自己实施的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第12题:
试述总付方式的概念与特点。
第13题:
在域外调查取证的方式中,不属于间接取证的方式有()
第14题:
试述行政裁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