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题:
问答题
论述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即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这是立法必须坚持的首要的基本的原则。
①立法必须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上进行,以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做主,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高于一切。
②立法应当符合民主程序,使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人民代表真正有机会表达民意,形成符合人民意志和实际情况的国家意志。
③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这就要求立法机关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途径,便于其参与立法;立法机关要深入民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把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智慧充分地体现在法律中。
④立法应当公开。立法公开是立法民主的应有之意。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是人民群众与立法机关交换信息的必要条件。立法公开既包括程序公开,也包括立法资料以及结果的公开。
(2)法制统一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维护国家统一、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是形成和维护国内统一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
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②坚持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立法,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违反法定程序立法。
③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行政法规不得同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④在制定各类法律规范时,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人民长远、根本利益出发。
⑤要依法、及时、有效地开展法规清理和法规的备案审查活动。
(3)科学原则
立法要求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尽可能使主观意志和观念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规律,这是立法科学性的根本要求。具体而言主要包括:
①立法应当坚持从一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是科学立法的前提和基础。
②法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立、改、废,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
③权利与义务及其界限的确定必须明确合理,权利与义务不能失衡。
④立法在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和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时,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和实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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