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鲁提辖、史进和()来到()喝酒说闲话,而后听到金翠莲的哭声,随后了解情况,拳打“镇关西”。
第6题: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潘某(男)原系远亲关系,自幼相识,1984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开始同居共同生活。198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与潘某的父、母(王某)共同生活。7月生育一子潘晓。1984年4月,潘某由其父母、单位领导等送至上海市某精神病防治院诊治,被诊断为轻度精神病。李某知晓上述情况。结婚登记时,潘某的父母坚决反对。潘某单位在其要求出具结婚登记证明时,将潘某的病情告知了李某。李某坚持认为潘某的病婚后可以治愈,故要求潘某单位出具结婚证明。但婚后5年多的时间里,潘某一直病假,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医院住院治疗,未能治愈。原告起诉及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尚在住院治疗。原告诉称:婚前虽然知道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自认为婚后可以痊愈,故与被告结婚。但婚后被告精神病久治不愈,故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并提出子女由自己抚养,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应归自己所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某辩称:原告既然婚前知道被告系精神病患者而与之结婚,现在又以被告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是不道德的,故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并主张该古画是潘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理由是古画是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潘家祖传财产。李某不能对古画享有权利。但李某仍主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对一半的古画享有权利。 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被告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否为潘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李某依法对多少张古画享有权利?为什么?
第7题:
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将其平房一间租给乙使用,某年回家探亲,发现乙在其原有的平房上面加盖了一间使其成为二层楼房,二人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该二层楼房的所有权应属()
第8题:
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三间上房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三间上房的权属未作约定。三间上房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下列关于三间上房的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9题:
因履行不能而合同无效
可解除合同
可终止履行
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第10题:
王进,王家酒楼
李忠,潘家酒楼
林冲,金家酒楼
朱武,赵家酒楼
第11题:
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王化西岙口的潘氏据说和()有关。
第18题: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潘某(男)原系远亲关系,自幼相识,1984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0月开始同居共同生活。1985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与潘某的父、母(王某)共同生活。7月生育一子潘晓。1984年4月,潘某由其父母、单位领导等送至上海市某精神病防治院诊治,被诊断为轻度精神病。李某知晓上述情况。结婚登记时,潘某的父母坚决反对。潘某单位在其要求出具结婚登记证明时,将潘某的病情告知了李某。李某坚持认为潘某的病婚后可以治愈,故要求潘某单位出具结婚证明。但婚后5年多的时间里,潘某一直病假,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医院住院治疗,未能治愈。原告起诉及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尚在住院治疗。原告诉称:婚前虽然知道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自认为婚后可以痊愈,故与被告结婚。但婚后被告精神病久治不愈,故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并提出子女由自己抚养,潘某祖上遗留的16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应归自己所有。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某辩称:原告既然婚前知道被告系精神病患者而与之结婚,现在又以被告患精神病为由起诉离婚,是不道德的,故坚决不同意原、被告离婚;并主张该古画是潘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理由是古画是潘某的父亲去世时留下的潘家祖传财产。李某不能对古画享有权利。但李某仍主张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对一半的古画享有权利。 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人民法院是否应判决原告李某与被告潘某离婚?为什么?
第19题:
()马夫人小时候看见谁穿了新棉袄,气得不肯吃饭?
第20题:
王、潘两家同往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上房三间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属谁?()
第21题:
第22题:
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第23题:
王甲和王乙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
王甲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王乙作为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王甲作为二审原告,王乙和潘某作为二审被告
王甲和王乙作为二审原告,潘某作为二审被告
第24题:
甲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乙所出之钱
乙因加工而取得所有但应给甲适当补偿
乙因投资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甲适当补偿
归甲乙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