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由于

题目
多选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下列哪些应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活动中的工作?()
A

审核承包商的材料供应计划

B

材料供应商必须经监理指定批准

C

承包商的索赔的审批

D

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的清退出场

E

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运用的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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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了一个水泥供货合同,并且预交了水泥款,后来经过各方协商同意,由丙水泥厂代替乙水泥厂供货,但是,丙水泥厂却没有按约定进供货,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水泥厂向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
    D.乙水泥厂和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75 / 2019版教材P174
    《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这里第三人不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甲与丙公司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只是三方协商约定。如果丙不履行约定,甲肯定还是按照合同来,找乙追究责任。

  • 第2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乙方供应,责任应如何界定、承担?()

    • A、对施工合同而言,责任应完全由B公司承担
    • B、如果是在甲方暗示下,乙方与C公司确定供货D厂水泥,则甲方应承担部分责任
    • C、B公司可依据供货合同就损失要求C建材公司和D水泥厂赔偿
    • D、C建材公司认为水泥经B公司检验合格后接收,不应承担责任
    • E、因为水泥不合格原因导致损失,A公司应直接向C建材商和D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向本市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和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食品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没有到达食品公司之前,食品公司得知新华水泥厂的水泥质量比较好,且价格比较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出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的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食品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回函告知已准备发货。下午,建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食品公司告知建设水泥厂,他们已经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建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建设水泥厂认为,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签订,拒收货物就构成违约。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建设水泥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1)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三家水泥厂向食品公司回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3)建设水泥厂与食品公司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要约邀请。原因:第一,食品公司并没有对特定的水泥厂发函;第二,函电的内容并不具体明确,没有特定时间;第三,函电内容并不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第四,函电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2)要约。原因:回复的函电内容表示如果食品厂同意则合同即告成立。
    (3)不成立。因为建设水泥厂发出的要约并未得到食品厂的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

  • 第4题:

    2001年3月,A区建筑公司需水泥300吨,便与B区贸易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贸易公司组织供应,每吨200元。同年4月,贸易公司同C区水泥厂进行洽谈,向其购买水泥300吨,约定货到付款。3个月后,水泥厂委托该区货运公司将200吨水泥运到贸易公司,但贸易公司不久前被撤销。这时D区家具厂声称与水泥厂有债务关系,而A区建筑公司认为水泥是贸易公司为其定购的,于是货运公司将所运水泥分送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两个单位各自接受了水泥100吨。当水泥厂向他们索取货款时,家具厂和建筑公司各持理由拒绝给付。水泥厂无奈,于同年9月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为共同被告,货运公司为第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只好于11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筑公司及货运公司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后,货运公司不服,以货已到位,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一审法院在认定水泥价格上不符合国家标准,于是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付给水泥厂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货运公司发现贸易公司已被撤销,遂将水泥卖给建筑公司,则此案当事人如何列明?


    正确答案:原告:水泥厂;被告:货运公司;第三人:建筑公司。

  • 第5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下列哪些应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活动中的工作?()

    • A、审核承包商的材料供应计划
    • B、材料供应商必须经监理指定批准
    • C、承包商的索赔的审批
    • D、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的清退出场
    • E、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运用的审核批准

    正确答案:A,C,D,E

  • 第6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甲方供应,责任应如何界定区分?()

    • A、水泥由甲方供应,乙方(B公司)无任何责任
    • B、C建材公司为甲方提供水泥,应承担供货的违约责任
    • C、D水泥厂提供不合格产品,应承担质量的主要赔偿责任
    • D、如果C建材公司供应的水泥是同一批的,则乙方(B公司)无任何责任
    • E、如果B公司知道C建材公司供应的水泥是分批的;则B公司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C,D,E

  • 第7题:

    【背景材料】8月1日,某建筑公司为买进一批水泥,分别向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发出了信函,内容如下:我公司急需某型号水泥200t,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 甲水泥厂收到该信后,给建筑公司回了一封信,内容是:你公司所需的某型号水泥我厂有现货,每吨的价格750元,如果需要,请先预付货款1万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如果我厂在8月10日没有收到贵公司的回信,即表示你公司同意我厂提出的条件,我厂将径直发货至你公司。 建筑公司收到甲水泥厂的回信后,认为甲水泥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吨价格为700元,于是,向甲水泥厂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公司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吨价格能否为700元,货款支付方式我公司都接受,但是希望你厂送货上门,并在本月15日之前给予答复。 与此同时,建筑公司8月1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内容为:我厂有你公司需要的水泥,价格为600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8月20日之前给予答复。建筑公司认为乙水泥厂的价格合理,于是8月12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方条件的信函。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中被称为什么?


    正确答案: 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被称为要约邀请。
    《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人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乃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关键区别点。

  • 第8题:

    2001年3月,A区建筑公司需水泥300吨,便与B区贸易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贸易公司组织供应,每吨200元。同年4月,贸易公司同C区水泥厂进行洽谈,向其购买水泥300吨,约定货到付款。3个月后,水泥厂委托该区货运公司将200吨水泥运到贸易公司,但贸易公司不久前被撤销。这时D区家具厂声称与水泥厂有债务关系,而A区建筑公司认为水泥是贸易公司为其定购的,于是货运公司将所运水泥分送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两个单位各自接受了水泥100吨。当水泥厂向他们索取货款时,家具厂和建筑公司各持理由拒绝给付。水泥厂无奈,于同年9月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为共同被告,货运公司为第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只好于11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筑公司及货运公司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后,货运公司不服,以货已到位,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一审法院在认定水泥价格上不符合国家标准,于是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付给水泥厂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水泥厂起诉贸易公司不履行合同,则此诉如何进行?


    正确答案:如果贸易公司有权利义务承担人,通知其参与诉讼;若没有,则中止诉讼。

  • 第9题:

    多选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下列哪些应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活动中的工作?()
    A

    审核承包商的材料供应计划

    B

    材料供应商必须经监理指定批准

    C

    承包商的索赔的审批

    D

    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的清退出场

    E

    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运用的审核批准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依据施工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承担哪些责任义务?()
    A

    乙方接到甲方到货通知后,应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B

    妥善保管到货材料,经清点后发生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

    C

    负责工程材料使用前的试验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试验通过,则甲方不再对材料质量负责。

    D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承担任何义务

    E

    甲方材料数量不足时,乙方可根据需要使用性能相同的代用材料。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的货款纠纷,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公司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水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其余责任互不追求。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则(  )。[2007年真题]
    A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的货款争议取消

    B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取消

    C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均不得就该货款争议再行起诉

    D

    若建材公司拒绝支付100万元货款,水泥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法院调解生效后,即具有以下法律效力:①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法院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民事权利义务得到确认,民事纠纷得以解决。当事人不得就统一争议再行起诉。②结束讼诉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法院调解生效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案件再行审理或另行作出裁判,当事人也不得提出上诉。③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12题:

    多选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甲方供应,责任应如何界定区分?()
    A

    水泥由甲方供应,乙方(B公司)无任何责任

    B

    C建材公司为甲方提供水泥,应承担供货的违约责任

    C

    D水泥厂提供不合格产品,应承担质量的主要赔偿责任

    D

    如果C建材公司供应的水泥是同一批的,则乙方(B公司)无任何责任

    E

    如果B公司知道C建材公司供应的水泥是分批的;则B公司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约定,如果此次施工项目中标了,就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1000吨,并为此交付了1万元定金。但是,甲建筑公司没有中标,也就没有去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则( )。

    A. 这1万元定金归乙水泥厂所有
    B. 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2万元
    C. 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1万元
    D. 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5000元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在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水泥购销合同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甲中标时合同成立。后甲没有中标,因此合同不成立。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定金的性质是一个违约定金,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

    因此,合同不成立,乙水泥厂应当返还甲支付的1万元定金,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14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对第二种情况,关于监理单位责任,正确的是()

    • A、监理单位无任何过失,不承担责任
    • B、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失职责任
    • C、监理单位应依据损失对A公司赔偿
    • D、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
    • E、监理单位可向供货分包单位C、D索赔

    正确答案:B,D

  • 第15题:

    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遂向本/省的青风水泥厂、新化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 150型号的水泥 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决定购买新化水泥厂的水泥并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 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 购买新化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受货物已构成违约。因双方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正确答案: 在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应被认为是要约邀请,其理由基于以下两点:第一,从当事人的意愿来看,应属于要约邀请。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中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从中可以看出,该函电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一方面,函电中明确声称;请速来函电,表明被告是希望原告向自己发出要约;另一方面,被告提出;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其含义是派人前去协商购买,而不是前往原告处提货。可见,被告的意思就是希望原告向自己发出要约。第二,从函电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函电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在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如果构成要约,就必须具备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于未来合同是买卖合同,而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价款和价金。而在本案被告的函电中缺少购买水泥的价款,故而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正因为被告的函电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因而该买卖合同不能成立,被告不承担违约责任。

  • 第16题:

    2001年3月,A区建筑公司需水泥300吨,便与B区贸易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贸易公司组织供应,每吨200元。同年4月,贸易公司同C区水泥厂进行洽谈,向其购买水泥300吨,约定货到付款。3个月后,水泥厂委托该区货运公司将200吨水泥运到贸易公司,但贸易公司不久前被撤销。这时D区家具厂声称与水泥厂有债务关系,而A区建筑公司认为水泥是贸易公司为其定购的,于是货运公司将所运水泥分送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两个单位各自接受了水泥100吨。当水泥厂向他们索取货款时,家具厂和建筑公司各持理由拒绝给付。水泥厂无奈,于同年9月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为共同被告,货运公司为第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只好于11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筑公司及货运公司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后,货运公司不服,以货已到位,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一审法院在认定水泥价格上不符合国家标准,于是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家具厂和建筑公司付给水泥厂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家具厂在一审调解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偿还家具厂欠款及利息,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反诉不能成立。因为本诉与原诉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

  • 第17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H公司专利权问题,相关各方是否应承担责任,损失应如何赔付?()

    • A、H公司专利权问题,相关费用手续应完全由B公司承担
    • B、A公司工程因此专利获利,相关费用也应分担,由此获得的利益也应分享
    • C、监理单位审批同意,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补偿
    • D、本着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H公司专利权完全是用于A公司的工程,所以H公司的损失和专利费用不应由B公司承担,应由A公司承担
    • E、损失赔付A、B双方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依据施工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承担哪些责任义务?()

    • A、乙方接到甲方到货通知后,应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 B、妥善保管到货材料,经清点后发生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
    • C、负责工程材料使用前的试验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试验通过,则甲方不再对材料质量负责。
    • D、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承担任何义务
    • E、甲方材料数量不足时,乙方可根据需要使用性能相同的代用材料。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水泥进场时,监理方应()。

    • A、平行检验
    • B、抽样检查
    • C、见证取样
    • D、破坏试验
    • E、理化检验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H公司专利权问题,相关各方是否应承担责任,损失应如何赔付?()
    A

    H公司专利权问题,相关费用手续应完全由B公司承担

    B

    A公司工程因此专利获利,相关费用也应分担,由此获得的利益也应分享

    C

    监理单位审批同意,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补偿

    D

    本着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H公司专利权完全是用于A公司的工程,所以H公司的损失和专利费用不应由B公司承担,应由A公司承担

    E

    损失赔付A、B双方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对第二种情况,关于监理单位责任,正确的是()
    A

    监理单位无任何过失,不承担责任

    B

    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失职责任

    C

    监理单位应依据损失对A公司赔偿

    D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

    E

    监理单位可向供货分包单位C、D索赔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A公司投资开发某工程项目。B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供应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开工后,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之后,C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去613吨,分别浇筑在工程的主体结构。经有关部门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其推倒重浇。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有任何建议和措施;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D厂和监理公司,要求四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返工耽误了工期,为赶工期,B公司提出施工中采用H公司的一项新型专利技术,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即自行组织施工实施;工程完工后,H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乙方供应,责任应如何界定、承担?()
    A

    对施工合同而言,责任应完全由B公司承担

    B

    如果是在甲方暗示下,乙方与C公司确定供货D厂水泥,则甲方应承担部分责任

    C

    B公司可依据供货合同就损失要求C建材公司和D水泥厂赔偿

    D

    C建材公司认为水泥经B公司检验合格后接收,不应承担责任

    E

    因为水泥不合格原因导致损失,A公司应直接向C建材商和D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因为承包某工程项目需要,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材供应公司签订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将位于某地仓库内的水泥100t卖给甲公司,单价500元/t。同时双方又签订一份仓储合同,由乙公司负责为甲公司保管这批水泥直至该项目结束,某晚,乙公司的仓库遭雷击起火,在救火过程中甲公司的水泥被淋湿50t,工作人员将剩余的水泥清理出来堆放在院子中就各自回去睡觉了。夜里,天降暴雨,剩余50t水泥全被冲毁。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因不可抗力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应承担因救火被淋湿的50t水泥的赔偿责任

    C

    乙公司应承担因暴雨被冲毁的50t水泥的赔偿责任

    D

    乙公司应承担全部100t水泥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因货款争议发生纠纷,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公司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水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货款210万元。该调解书经过双方签收后,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2010年真题]
    A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的货款争议消灭

    B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的买卖关系消灭

    C

    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反悔再就该货款争议进行起诉

    D

    双方当事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调解书经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包括:①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法院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得以确认,民事纠纷得以解决。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再行起诉。②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法院调解生效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案件再行审理或另行作出判决,当事人也不得提出上诉。③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