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如何理解牵连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处断原则的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对于法条竞合犯,适用的基本规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对于想象竞合犯,一律从一重罪处断
    C.对于牵连犯,一律从一重罪处断
    D.对于吸收犯,仅按吸收之罪处断,不数罪并罚


    答案:C
    解析:
    解析:对于法条竞合犯,适用的基本规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A表述正确。对于想象竞合犯,因为属于实质上的一罪,故一律从一重罪处断,B表述正确。对于牵连犯,实际上是数行为犯数罪,属于处断的一罪,原则上择一重罪处罚,但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C表述错误。对于吸收犯,仅按吸收之罪处断,不数罪并罚,D表述正确。

  • 第2题:

    简述集合犯的特征和处断原则。


    答案:
    解析:
    (1)集合犯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实施了数个同种的犯罪行为,即刑法要求行为人具有多次实施同种犯罪行为的意图,并且行为人一般也是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的;刑法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规定为一罪。 (2)集合犯是法定的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 第3题:

    牵连犯如何处断?


    正确答案: 对于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典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典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的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
    对于刑法典分则条款未明确规定处数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处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 第4题:

    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一般不是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牵连犯有何特征?如何处断?


    正确答案: (1)它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2)它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3)它所包含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4)它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处断原则:凡刑法典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典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典分则条款未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应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处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 第6题:

    连续犯的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特征:(一)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二)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犯罪危害行为(三)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上有连续性(四)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处断原则:一般按照一罪从重处罚,对于连续犯应当适用按一罪从重处罚或按一罪作为加重构成情节处罚的处断原则。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犯的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的基本构成特征有以下几点:
    1、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这是构成连续犯的主观要件。
    2、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这是连续犯成立的客观要件之一。如果数个危害行为在刑法上不能构成独立的在,就不能成立连续犯。
    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这是成立连续印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互统一而形成的综合性构成标准。即只要行为人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在一定时期之内连续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数个犯罪之间就存在连续性,否则,就无连续性可言。
    4、连续犯年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这是连续犯的法律特征。所谓同一罪名,是指犯罪性质完全相同的罪名即同质之罪。 对于连续犯,应当适用按一罪从重处罚或一罪作为加重构成情节处罚的处断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我国刑法中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有()。
    A

    从一重处断

    B

    从一重从重处断

    C

    数罪并罚

    D

    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1)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牵连犯的构成要件,表现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
    第二,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
    第三,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第四,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牵连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
    (1)牵连犯的特征
    ①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牵连犯的本罪是一个犯罪,他罪是围绕本罪而成立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实施数个犯罪的目的,在此目的支配下实施了数个犯罪。这个犯罪不构成牵连犯。
    ②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由于牵连犯在实质上是数个犯罪行为,因而行为人若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就无从谈起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问题,从而也就不会有牵连犯的存在。
    ③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的形式表现为三种: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目的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复杂牵连犯在三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中分别具有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④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这就是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这里也存在着两种情况: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所采用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2)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①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或者从一重从重处罚(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并且从重处罚)。
    ②刑法分则对牵连犯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分则条文对大多数牵连犯的处罚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从重处罚;有的条文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较重法定刑;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目前,刑法理论对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还没有形成一致认识。一般来说,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牵连犯实行从一重处罚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连续犯的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特征:(一)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二)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犯罪危害行为(三)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上有连续性(四)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处断原则:一般按照一罪从重处罚,对于连续犯应当适用按一罪从重处罚或按一罪作为加重构成情节处罚的处断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想象竞合犯,应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人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秘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灾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如果行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便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典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下列犯罪形态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是(  )。
    A.继续犯
    B.吸收犯
    C.牵连犯
    D.想象竞合犯


    答案:C,D
    解析:
    对继续犯的处罚,依据刑法分则的相应规定;对吸收犯的处罚,依据吸收之罪处断;对牵连犯的处罚,应当注意,在刑法分则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依据从一重处断;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罚,依据从一重处断的原则。

  • 第14题: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下列犯罪形态适用“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 A、继续犯
    • B、吸收犯
    • C、牵连犯
    • D、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C,D

  • 第15题:

    简述犯的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的基本构成特征有以下几点:
    1、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这是构成连续犯的主观要件。
    2、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这是连续犯成立的客观要件之一。如果数个危害行为在刑法上不能构成独立的在,就不能成立连续犯。
    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这是成立连续印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互统一而形成的综合性构成标准。即只要行为人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在一定时期之内连续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数个犯罪之间就存在连续性,否则,就无连续性可言。
    4、连续犯年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这是连续犯的法律特征。所谓同一罪名,是指犯罪性质完全相同的罪名即同质之罪。 对于连续犯,应当适用按一罪从重处罚或一罪作为加重构成情节处罚的处断原则。

  • 第16题:

    我国刑法中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有()。

    • A、从一重处断
    • B、从一重从重处断
    • C、数罪并罚
    • D、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

  • 第17题:

    因受贿而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

    • A、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 B、按吸收犯,以重罪吸收轻罪
    • C、进行数罪并罚
    • D、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1)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牵连犯的构成要件,表现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
    第二,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
    第三,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第四,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

  • 第19题:

    问答题
    牵连犯如何处断?

    正确答案: 对于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典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典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的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
    对于刑法典分则条款未明确规定处数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处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牵连犯有何特征?如何处断?

    正确答案: (1)它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2)它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3)它所包含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4)它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处断原则:凡刑法典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典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典分则条款未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应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处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一般不是数罪并罚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吸收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的犯罪形态。吸收犯的特征是:
    (1)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这是吸收犯成立的前提。吸收犯的特点是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如果没有数个行为,就谈不到一个行为吸收另一个行为,从而也就无吸收犯。同时吸收犯的数个行为还必须都是犯罪行为,即每个行为都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
    (2)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基于其内在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的对立统一特性,而彼此形成一种吸收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三种形式:①重行为吸收轻行为;②主行为吸收从行为;③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包括预备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
    (3)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如果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针对不同犯罪对象实施了数个行为,则可能会构成刑法规定的一罪,而不按照吸收犯处理。比如行为人杀害数人,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即可。
    (4)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犯意的同一性和单一性是吸收犯的显著特征之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1)想象竞合犯的特征
    ①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一个行为,可以是故意行为,也可以是过失行为,还可以是出自一个犯罪故意的行为,因过失又造成了另一个犯罪结果。
    ②这一行为同时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指一行为在外观上或形式上同时符合数个犯罪的特征。至于数个罪名是否必须为异种罪名,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尚有歧义。有的学者认为,必须触犯数个不同的罪名,才成立想象竞合犯。而有的学者则承认有同种数罪的想象竞合犯。
    (2)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想象结合犯虽然在形式上是数罪,但毕竟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因而实质上为一罪。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认为,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按照一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名中较重之罪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继续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后,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继续犯的特征是: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
    继续犯之所以是一个犯罪行为,因为在主观上继续犯支配行为的犯意只有一个,并且这种犯意贯穿实行行为的开始到终了,在客观上继续犯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实行行为,并不因实行行为持续时间的长短而改变,即使行为地发生变化,仍然是一个实行行为。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客体或相同客体的犯罪
    继续犯持续作用的对象只能是同一对象,否则可能构成数罪。
    (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
    这是构成继续犯的重要条件,也是继续犯与有关形态相区别的显著特征。这一要件包括如下含义:
    ①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继续性。
    ②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必须具有继续性。
    ③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的过程中,而不只是犯罪行为的继续或者不法状态的继续。
    (4)犯罪行为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或以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
    具有时间上的持续性,是继续犯的又一要件,没有一定的时间过程,就谈不到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的继续,从而也就谈不到继续犯。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