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如何认定诈骗罪?”相关问题
  • 第1题:

    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界限:本罪与民事债务纠纷的界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凡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采取了欺骗的方法,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骗借钱物用于挥霍或者非法活动而不能如期偿还,并有赖账行为的,或者本无偿还能力而骗借钱物的,则表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 第2题:

    问答题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范围如何界定?申报主体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1、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的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均属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申报主体为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2、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经办银行应按照22号文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3、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境内居民应在收付款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3题:

    问答题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需要具备哪些特征?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1)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信用卡。信用卡是指银行或专门的信用卡公司签发给资信可靠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信用卡诈骗行为的表现方式有以下四种:
    a.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即用不真实的信用卡进行消费、购物、提取现金等行为。
    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即使用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信用卡或使用已挂失而无效的信用卡等行为。
    c.冒用他人信用卡,即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允许而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购物、提取现金等行为。
    d.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③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对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时需注意的问题
    罪与非罪的界限。
    a.划清本罪与误用他人信用卡、经持卡人允许使用信用卡的界限,后者所列行为因行为人不具有不法占有的目的,没有使用欺诈手段,故不是犯罪。也要区分恶意透支与善意透支。
    b.划清本罪与使用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少财物的界限。后者因未达数额较大而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②本罪与伪造信用卡、盗窃信用卡构成的犯罪的界限。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行为人若为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而伪造信用卡的,应构成牵连犯,从一重处断,因两罪法定刑相同,按目的罪信用卡诈骗罪处断为宜。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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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如何认定合法种子经营者?

    正确答案: 合法的种子经营者有三种:
    1、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种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代销包装种子”,并持有委托者加盖公章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
    3、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销售包装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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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犯诈骗罪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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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如何认定搭售行为

    正确答案: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搭售行为的主体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非经营者的行为则不构成搭售。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搭售行为是经营者凭借自身的经济优势而实施的。
    3、产品和搭售产品毫不相干
    4、搭售行为足以给他人造成损害搭售行为造成的损失表现为,剥夺了购买者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使他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甚至盘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基于合同具备的条件不同,合同效力可以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几个种类。以下将分别论述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
    (1)合同具备以下要件时为有效合同
    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标的确定和可能。
    (2)无效合同的情况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⑥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以下情况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④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但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下列情况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但表见代理除外。
    ③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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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自首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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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集资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界限:
    1、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营利活动。
    2、行为方式有所不同。集资诈骗是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
    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仅限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 第10题:

    问答题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如何划清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正确答案: 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课题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界限:
    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4.行为人在违约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行为人为履行合同的原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界限:本罪与民事债务纠纷的界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凡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采取了欺骗的方法,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骗借钱物用于挥霍或者非法活动而不能如期偿还,并有赖账行为的,或者本无偿还能力而骗借钱物的,则表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在北京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正确答案: 根据《北京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当单位职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注明要求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同时提供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并按照《条例》和《若干规定》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材料。然后就等待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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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问答题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借款申请人有住房记录、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之一的,即认定为已有住房,再次购房算二套。同时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文件规定,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1.31平方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对集资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界限:
    1、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营利活动。
    2、行为方式有所不同。集资诈骗是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
    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仅限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夫妻双方签订的生育契约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该问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均很大。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丈夫可以证明双方存在生育契约,则女方无故不履行约定私自堕胎属于违约行为。比较激进的观点甚至认为夫妻婚后一直没有采用任何避孕措施构成双方事实上的生育契约关系,女方无故擅自中止妊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论双方是否签订生育契约,女方对生育的决定权都应予以保护。我们认为,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人身权的限制不能够成为合同内容,双方所作的约定无效。既然合同无效,也就不存在女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保险活动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分保险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2、区分保险诈骗诈骗罪的一罪与数罪。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