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一方起诉不要求离婚而请求法院保护其同居权应如何处理?

题目
问答题
一方起诉不要求离婚而请求法院保护其同居权应如何处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夫妻同居权的规定,从国外法律来看,比如《法国民法典》第214条第4款就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其同居义务时,他方得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迫使其履行。就同居义务而言,主要是申请扣押收入或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又如,英国法律规定,配偶一方违反同居义务,他方享有恢复同居的诉讼请求权。关于恢复同居的判决虽不得强制执行,但不服从这种判决可视为遗弃行为,是构成司法分居的法定理由之一。
由于我国法律上缺乏夫妻同居权的相应规定,故对夫妻一方起诉要求保护其同居权的纠纷,法院不宜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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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一方起诉不要求离婚而请求法院保护其同居权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夫妻同居权的规定,从国外法律来看,比如《法国民法典》第214条第4款就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其同居义务时,他方得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迫使其履行。就同居义务而言,主要是申请扣押收入或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又如,英国法律规定,配偶一方违反同居义务,他方享有恢复同居的诉讼请求权。关于恢复同居的判决虽不得强制执行,但不服从这种判决可视为遗弃行为,是构成司法分居的法定理由之一。
    由于我国法律上缺乏夫妻同居权的相应规定,故对夫妻一方起诉要求保护其同居权的纠纷,法院不宜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第2题:

    甲与乙经法院判决离婚,但是离婚后,双方发现各自在婚姻问题上存在错误,并且依然相互挂念,不能离开对方。因此,双方决定复婚。请问该如何处理?()

    A. 恢复同居

    B. 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判决

    C.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参考答案:C

  • 第3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离婚醅偿
    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 第4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驳回起诉
    • B、可以受理
    • C、应予受理
    • D、不应受理

    正确答案:C

  • 第5题:

    王某与武某于1994年3月登记离婚,同年7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

    • A、法院应当受理王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 B、王某与武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 C、法院对王某与武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 D、法院对这起纠纷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D

  • 第6题:

    没有配偶且有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

    • A、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B、按离婚处理
    • C、不予受理
    • D、有子女的按照离婚处理

    正确答案:C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对未办理结婚翳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起诉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的处理办法。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不需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是()。
    A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B

    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不一致

    C

    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夫妻财产分割意见不一致

    D

    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与乙结婚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甲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赡养公婆,照顾小孩,乙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丙同居,甲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甲的下列请求中,依法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A

    请求确认双方的婚前约定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B

    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乙予以补偿

    C

    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生活义务,请求乙予以补偿

    D

    由于乙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第2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A项错误。《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B项正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C项正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CD。

  • 第10题:

    问答题
    不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另一方支付扶养费,法院应否支持?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无论婚姻的实际情形如何,也无论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如何,夫妻之间的扶养既是双方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缺乏生活来源,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一方可向法院单独提起扶养费的诉讼,该诉讼符合诉的独立构成要件,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置条件。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一方仍应向经济困难的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人归各自所有,并不影响夫间扶养义务的履行。当一方的个人财产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时,仍然有权要对方给付生活费。当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医疗费用;夫妻扶养义务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扶养费的给付不应以性别为标准,在同等条件下,妻子应当获得扶养费的,丈夫也应获得扶养费。
    在很多夫妻扶养纠纷中,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经常以对方处有一定数量的夫妻共同存款为由,拒绝给付扶养费。从保护生活困难一方的生存利益出发,人民法院只要能够确认生活困难一方对夫妻共同存款去向的解释存在合理性,就应支持其诉讼请求,而将双方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留待以后的离婚诉讼中解决。这样处理,既可以加强对弱者的保护,也不会对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造成实质性利益损失。当然,双方以后若不离婚,就更谈不上什么损失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军婚在以下何种情形下离婚受到限制()。
    A

    非军人一方与军人协议离婚

    B

    军人一方起诉非军人一方离婚

    C

    因军人一方有婚外同居行为,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

    D

    因长年两地分居,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一方起诉不要求离婚而请求法院保护其同居权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夫妻同居权的规定。从国外法律来看,比如《法国民法典》第214条第4款就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其同居义务时,他方得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迫使其履行。就同居义务而言,主要是申请扣押收入或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又如,英国法律规定,配偶一方违反同居义务,他方享有恢复同居的诉讼请求权。关于恢复同居的判决虽不得强制执行,但不服从这种判决可视为遗弃行为,是构成司法分居的法定理由之一。
    其同居权的纠纷,法院不宜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分割吗?


    参考答案: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既包括离婚时未涉及的共同财产,比如有的当事人为了某个目的“假离婚”,登记或诉讼离婚时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及伪造债务侵占的另一方的财产。对于离婚时尚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直处于双方共同共有的状态,一方起诉主张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外,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即“一物一权,数个所有权人”,夫妻双方都是物权的所有权人。物权具有追击效力,即物权成立后,不论其标的物辗转至何人之手,权利人都可以追击标的物之所在,并直接行使权利。如果夫妻离婚时尚有部分共同财产没有处理,该部分未分割的财产仍然属于双方共有的物权,也就是说,双方是在没有配偶身份的情况下共有物权,一方可根据物权的追击效力,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 第14题: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04年)

    A.林某曾与李某同居3年,二人分手时产生纠纷,林某起诉李某,要求赔偿“青春费”5万元
    B.甲诉乙离婚,法院于2004年3月判决不准离婚;2004年7月乙起诉甲,请求离婚
    C.陈某下落不明3年,其丈夫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
    D.甲村民想承包本村鱼塘.故起诉乙村民.请求判决解除乙村民与本村的鱼塘承包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条件。A选项中,不论原告的请求实体上应否获得法律的支持,只要原告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即只要原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就可以起诉,其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是实体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起诉与受理时在所不问;B选项中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原告在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本案虽然在6个月内,且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但是被告起诉,法院应当受理:C选项中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D选项中乙村民与本村的鱼塘承包合同的实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是乙村民和本村,即乙村民和本村为本案适格当事人,而甲村民并非本案适格当事人,即本案原告不适格,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 第15题:

    甲与乙经法院判决离婚,但是离婚后,双方发现各自在婚姻问题上存在错误,并且依然相互挂念,不能离开对方。因此,双方决定复婚。请问该如何处理?()

    • A、恢复同居
    • B、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判决
    • C、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 A、受理此案
    •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未婚同居一般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下列因同居产生的纠纷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是()。

    • A、当事人双方都未婚,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 C、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 D、当事人请求确认同居关系

    正确答案:B,C

  • 第18题:

    下列情形中,不需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是()。

    • A、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 B、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不一致
    • C、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夫妻财产分割意见不一致
    • D、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多选题
    基于夫妻妻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有 ( )
    A

    离婚请求权

    B

    同居权

    C

    扶养权

    D

    贞操请求权

    E

    继承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没有配偶且有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
    A

    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B

    按离婚处理

    C

    不予受理

    D

    有子女的按照离婚处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可以受理

    B

    不应受理

    C

    应予受理

    D

    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

    受理此案

    B

    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

    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

    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分割吗?

    正确答案: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既包括离婚时未涉及的共同财产,比如有的当事人为了某个目的“假离婚”,登记或诉讼离婚时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及伪造债务侵占的另一方的财产。对于离婚时尚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直处于双方共同共有的状态,一方起诉主张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外,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即“一物一权,数个所有权人”,夫妻双方都是物权的所有权人。物权具有追击效力,即物权成立后,不论其标的物辗转至何人之手,权利人都可以追击标的物之所在,并直接行使权利。如果夫妻离婚时尚有部分共同财产没有处理,该部分未分割的财产仍然属于双方共有的物权,也就是说,双方是在没有配偶身份的情况下共有物权,一方可根据物权的追击效力,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与乙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自2005年以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9年1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法院对此应:()
    A

    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

    告知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C

    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D

    按事实婚姻处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