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分包合同中超高费用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 第1题:

    反应压力异常超高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在任何情况下,当反应压力超高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打开气压机入口放火炬控制阀,防止反应压力超高。
    同时必须查找事故原因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恶化。

  • 第2题:

    分包商的费用是每小时100美元,并补偿所有直接成本,另外交付完工工作时,分包商还将获得100000美元的费用,这属于哪一种合同类型?()

    • A、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
    • B、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
    • C、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
    • D、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3题: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变更处理中,对于承包人接受分包商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应对其在()等方面的作用及产生的影响进行澄清、评审并确认后,则构成分包合同变更,应按变更程序处理。

    • A、质量
    • B、环境保护
    • C、操作运行
    • D、技术性能
    • E、费用

    正确答案:A,C,D,E

  • 第4题:

    问答题
    桥梁工程中的超高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2000市政预算定额对超高计算作了具体规定(详见定额P251),明确了对人工及起重机械系数和规格调整的办法。需注意的是,现浇混凝土项目中的起重机调整仅限于5吨履带式电动起重机,不包括用于钢模回库维修的5吨汽车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需要深化设计的分项工程如何签订分包合同?

    正确答案: 某项目由于深化设计不确定,不能按单项综合单价签订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最好按约定单价按概算中的单价下浮,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在实际工作中,要与设计院较好沟通,对主要项目的工程量要达到设计概算量大于图纸的预算量。一定要杜绝“按批复设计概算造价下浮A%”签订合同。否则这部分工程量的经营成果的大头白白让分包拿走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商承包范围不能包括什么非劳务作业内容?

    正确答案: 材料供应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列车对超高的儿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客规》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均核收手续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外签定的分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情况不一样,这是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此应当首先明确项目经理部是什么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系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委派的代表承包人履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管理班子,其地位相当于承包人没有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个具体履行合同的直接部门。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由于发包方和承包方已在承发包合同有全权授权,也即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款及第7条约定的授权范围自然包括了签订分包合同,因此应当认定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承包人对该经理部已经授权,这是由项目经理部的地位所决定,同时项目经理部对外是以承包人的名义实施分包行为,因此应当视为这是法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合同中对签订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则要看约定的内容以及承包人在项目经理部越权签订分包合同后是否追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事件(2)中,发生了工程量变更,费用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劳务分包合同的分包对象主要是人工,但是辅料和零星机械、管理费也属于劳务分包的范畴,其中管理费在劳务分包时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关于劳务分包的有队伍管理和施工管理的,管理费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当中约定,这是最好的办法。如果说没有约定的那只有按照定额去套了,这个处理就比较复杂。因为在定额当中是有一个管理费的结算方式。要把它换算成仅对劳务的管理费。如何计算呢?我建议,承包人先找咨询单位单方咨询或者让他出具一个答案。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是可以拆分的,按照标准可以计算出劳务分包的管理费,以此作为依据要求对方支付。这个问题没有问到,这种情况是发生在订立合同以后怎么确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费。还是合同里面没有管理费的约定事后怎么办。我刚刚讲的答案是事后的解决办法。如果是在要签订合同的时候,仍然可以用我刚刚提到的方式,做到心中有数,然后谈判,把管理费确定下来。如何计算应该在管理费的细分当中来作具体的换算,把工程管理费换算成劳务的管理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变更处理中,对于承包人接受分包商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应对其在()等方面的作用及产生的影响进行澄清、评审并确认后,则构成分包合同变更,应按变更程序处理。
    A

    质量

    B

    环境保护

    C

    操作运行

    D

    技术性能

    E

    费用


    正确答案: 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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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该分包合同是否应当继续履行?针对已完成工作量应当如何结算?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精煤仓温度超高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首先检查计量仪表是否有误或损坏
    (2)不是仪表问题则降低仓内煤粉高度或送出仓内全部煤粉
    (3)粉仓内充氮气保护
    (4)该精煤仓停止进煤,作全面检查

  • 第14题:

    列车对超高的儿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客规》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均核收手续费。

  • 第15题:

    施工单位分包外墙面砖或铝合金窗,装饰工程超高费的高度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如施工单位单独分包外墙贴面砖或铝合金窗时,装饰工程超高费高度计算公式为:
    超高费高度=(总高度-20米)÷2+20米

  • 第16题:

    问答题
    如分包合同中约定“等总包合同结算完毕后再办理分包合同结算”,如何规避风险?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实际在前面有所阐述,这里仅从规避风险和保护分包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谈,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就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这样的条款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分包人,当然是尽量避免这样的条款,但如果已经约定了这样条款,其规避风险的方法是适时行使代位权。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旦总承包人怠于对发包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或放弃自己的债权则分包人应及时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代位权和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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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分包合同按综合定额人工费模式承包,对不发生的子目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分包合同中约定,该部分不发生的子目人工工日扣除。具体实施时需要施工技术部门予以配合。就是定额中包含的工序在施工中不做的分项可以扣除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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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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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1)施工合同被发包人终止后(过错不能确定)承包人可否申请所有的工程欠款,包括合同约定的不到付款期限的部分?承包人是否承担保修责任,质保金又如何处理?工期如何计算? (2)分包人有无优先权?

    正确答案: 对第一个问题,准确的答案只能在过错责任已经确定之后。承包人自己有过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在在没有确定过错的前提下,建议承包人先分析已有的材料和证据,看看自己有没有过错。当然即便承包人有过错,发包人所拖欠的工程款,一般情况下(排除质量不合格又无法整改的情况)是应当偿付的,也就是说,承包人是可以主张其工程款的权利的。
    具体地说,施工合同被发包人提出而终止(终止仅指合同无效后的不履行)后,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全部的已完工程价款,包括合同约定的不到付款期限的部分,例如,合同约定进度款支付50%,另50%待竣工时支付,但合同被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另外的50%,其理由是合同一旦被终止,原合同约定的未到期债务已因此转变为到期债务。承包人应承担已完部分的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本身是自工程竣工后起算的,合同被终止,已完部分工程即视为已竣工工程,承包人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负有保修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至于质保金,也因合同终止而应当返还承包人,当然是有一个前提,已完工程的质量是合格的。至于工期如何计算,要看合同中有没有施工各阶段的节点形象工期,如有,可据此判断承包人有否逾期的责任,如没有则只能结合双方的过错大小综合考虑。
    第二个问题似乎和上一个问题并无直接关系。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分包人并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为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仅指承包人,而分包人不是承包人。但是在实践中的工程发包和分包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分包合同,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与发包人签订的,此时分包人的地位与承包人相同。我认为三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人与承包人同样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如果分包合同是由总包和分包两方签订的,则分包人因为不是承包人,分包人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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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工程分包?分包合同应如何签订和履行?

    正确答案: 工程分包,是指经合同约定和发包单位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是允许的。
    1、分包合同的签订
    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结构和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承包人应自行完成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
    2、分包合同的履行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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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施工单位分包外墙面砖或铝合金窗,装饰工程超高费的高度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如施工单位单独分包外墙贴面砖或铝合金窗时,装饰工程超高费高度计算公式为:
    超高费高度=(总高度-20米)÷2+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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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处理好物资采购合同中未明确的事项?

    正确答案: 供需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若仍不能确定的应遵循以下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可计算超高费的建筑,层高超过3米,可按每增减1米单价计算费用,应如何正确理解?

    正确答案: 建筑物总高度超过20米,当层高大于或小于3米时,可按每增减1米的单价计算费用,50厘米以内不计算增减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