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门前贴着特大喜讯:“迎国庆大酬宾,全场商品一律五折,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告示。游客杨某购买了一件打折商品,回去时发现有质量问题,找到商场要求退换。根据以上事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商场应当退换B、因为商场告示已经写明,故不能退换C、该商品因已经使用不能退换D、由于杨某自愿购买,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题目

某商场门前贴着特大喜讯:“迎国庆大酬宾,全场商品一律五折,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告示。游客杨某购买了一件打折商品,回去时发现有质量问题,找到商场要求退换。根据以上事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商场应当退换

B、因为商场告示已经写明,故不能退换

C、该商品因已经使用不能退换

D、由于杨某自愿购买,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更多“某商场门前贴着特大喜讯:“迎国庆大酬宾,全场商品一律五折,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告示。游客杨某购买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旅游商店在店堂告示中标明“售出商品,概不退换”。一游客在导游员的带领下购买该商店的商品,后经有关质量鉴定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旅游者要求退货。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 )。

    A.可以坚持“售出商品,概不退换”

    B.可以坚持不退款,但可更换同种商品

    C.可以坚持不退款,但可购买其它等值商品

    D.应当负责退货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某商店贴出下列四个标语不合法的是
    1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2商场打折不开发票
    3小本买卖概不赊欠
    4损一赔十偷一罚十


    A. 123
    B. 124
    C. 134
    D. 234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销售者有提供‘三包’服务的法定或约定义务,且特价商品并非质量瑕疵商品”,因此①不合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出具发票是其法定义务。对于商家来说,不管消费者是按正价销售进行购买,还是消费打折处理的商品,只要有消费行为发生,出售方都应依法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否则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因此②不合法。④中罚款与否当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因此不合法。故选B项。

  • 第3题:

    某商场节日酬宾,全场商品8.5折优惠,结果当日销售量增加了40%,则该商场全日的销售额增加了:

    A.11%
    B.15%
    C.17%
    D.19%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利润问题,属于利润率折扣类,用赋值法解题。
    第二步,假设原价为100元,销量为10件,因此原来的销售总额为1000元,节日酬宾期间,单价为85元,销量为14件,此时总销售额为85×14=1190,因此该商场全日的销售额增加了(1190-1000)÷1000=19%。

  • 第4题:

    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


    正确答案:
    答:(1)该商店告示反映了民法的格式条款制度。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虽然具有简化缔约程序、节约交易成本的好处,但内容常常显失公平。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要求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体现公平原则。商店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规定免责条款损害对方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限制或免除其责任的条款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具有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商店的告示实质是完全免除自己的责任,因此,该格式条款应当是无效的。

  • 第5题:

    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

    A.租赁某商场柜台,与商场签订协议,聘用的销售人员身穿商场的统一制服,但是销售产生的法律责任一律由经营者自己承担
    B.购买5元以下商品,只出具购物小票,不出具发票
    C.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须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D.店堂告示“打折商品二旦售出概不退换”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利。A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拒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B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CD选项的做法不合法。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