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题目
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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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乙(8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父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父已经报警,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来到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和丙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B.甲和丙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和丙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D.甲和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B,C
    解析:
    甲、丙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杀害乙的故意,并实施了共同杀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但甲对乙的杀害行为被先前的绑架行为所包容,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而不单独定罪,故甲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 第2题:

    甲与乙共谋达成分工配合杀害丙的计划,按照汁划,甲从前门进入丙家追杀丙,丙欲从后门逃跑之时,被守候在此的乙一刀捅死。甲、乙的共同犯罪形式是

    A.任意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特殊共同犯罪

    答案:A,B
    解析: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成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一个人可以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形态。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刑法规定的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共同犯罪形态,例如贿赂犯罪、重婚罪、聚众性犯罪、集团性犯罪。故意杀人罪是既可以由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因此属于任意共同犯罪。A选项正确。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的划分。简单共同犯罪,是指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形态。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同犯罪形态。本案甲、乙虽然存在分工,但二者均是实行犯,因此属于简单共同犯罪。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特殊组织形式仅是临时纠合在一起实施犯罪的共同犯罪形态。特殊共同犯罪,是指以犯罪集团形式实施犯罪的共同犯罪形态。甲与乙不符合犯罪集团的特征,因此属于一般共同犯罪。D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与乙通奸后共谋杀害乙的丈夫,甲将一包毒药交给乙,乙因愧疚而没有投毒,并到公安机关自首。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犯罪未遂,乙成立犯罪中止
    B.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中止
    C.甲、乙均成立犯罪中止
    D.甲、乙均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甲和乙已经实施了商议犯罪计划、准备犯罪工具的犯罪预备行为,超出了犯意表示阶段,进入到预备阶段,但并未进一步实施实行行为,因此甲、乙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D选项错误。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且具备有效性的,单独成立犯罪中止,中止的效力不及于其他共同犯罪人,其他共同犯罪人应认定为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本案中,乙自动放弃犯罪并避免了犯罪结果发生,成立犯罪中止;由于乙在预备阶段中止,而整个共同犯罪的进程从属于实行犯,甲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进入实行阶段,因此属于犯罪预备。B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

  • 第4题:

    甲将乙(6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的父亲已经报案,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到了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丙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甲丙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承继行为怎样构成共同犯罪,其关键在于承继行为加入的时间必须是在犯罪既遂之前。承继行为成立怎样的共同犯罪,需要具体分析。其中,在结合犯中,后行为人仅参与后一犯罪的,则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后一犯罪。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属于刑法规定的结合犯,属于科刑的一罪。本案中,甲绑架乙后,杀害乙的行为只构成绑架罪。 B项错误。如A项所述,甲属于结合犯,丙仅以帮助的故意参与后一甲杀死乙的犯罪的,仅成立后一犯罪。因此,丙不构成绑架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甲丙不构成绑架罪共犯,因为丙没有绑架乙的意思。同时,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本案中,甲以向乙父勒索财物的目的将乙绑架到自己家中,已经构成了绑架罪既遂,后来丙参与杀害乙的,不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因此,甲丙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项正确。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丙共同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并且均是以杀人的故意实施的,由于绑架后杀死被绑架人的属于结合犯,只构成绑架罪,甲的罪名是绑架罪,乙是故意杀人罪。但二人就相同的故意杀人罪部分,成立共同犯罪。

  • 第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 第6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害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害了丙。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 B、甲为丙的死亡承担责任
    •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甲唆使乙帮助杀死邻居丙。某日,乙按甲授意,到丙家中,与丙闲谈,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 B、乙属于犯罪预备
    • C、乙属于犯罪中止
    • D、乙没有杀害丙,所以甲属于教唆未遂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甲和乙共谋杀丙。甲在外望风,乙进入丙家实施杀害行为。乙在杀害过程中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丙未死。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因没有造成丙的人身损害,对二人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下列选项中,对甲、乙的定性正确的是:()

    • A、构成共同犯罪
    • B、不属于共同犯罪
    • 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 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有:()

    • A、甲在境外购买毒品,乙在境外购买淫秽光盘等淫秽物品,两人租用同一辆车运输
    • B、甲和乙预谋杀害丙,到约定时间乙改变主意,放弃这个想法,没有前往。甲独自将丙杀害
    • C、甲唆使精神病人乙将仇人丙杀害
    • D、甲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由于急于赶路指使甲逃逸,最终导致伤员死亡

    正确答案:A,C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  )
    A

    甲在境外购买毒品,乙在境外购买淫秽光盘等淫秽物品,两人租用同一辆车运输

    B

    甲和乙预谋杀害丙,到约定时间乙改变主意,放弃这个想法,没有前往。甲独自将丙杀害

    C

    甲唆使精神病人乙将仇人丙杀害

    D

    甲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由于急于赶路指使甲逃逸,最终导致伤员死亡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甲乙具有不同的犯罪故意。同时,二人并未形成事前的共谋,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B项,甲、乙存在预谋,尽管乙并未杀害丙,但事实上给甲杀害丙提供了心理的原因力,二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的共同犯罪。
    C项,乙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甲教唆乙犯罪的行为成立间接正犯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有:()
    A

    甲在境外购买毒品,乙在境外购买淫秽光盘等淫秽物品,两人租用同一辆车运输

    B

    甲和乙预谋杀害丙,到约定时间乙改变主意,放弃这个想法,没有前往。甲独自将丙杀害

    C

    甲唆使精神病人乙将仇人丙杀害

    D

    甲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由于急于赶路指使甲逃逸,最终导致伤员死亡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A项中甲、乙具有不同的犯罪故意;C项中甲唆使乙的行为成立间接正犯。

  • 第13题:

    甲预谋前往乙处杀害乙,但到达后,发现乙处有人,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可罚的不能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甲只是为杀人行为做准备,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

  • 第14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乙共谋盗窃,甲在外放风,乙进入一户人家室内,乙进入发现没有值钱的财物,但是将女主人强奸,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但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B.甲、乙事前并无同谋,但同时向仇人丙开枪,丙中枪死亡,甲、乙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C.甲、乙共谋,相互串通骗取同乡丙钱财,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A项中乙属于实行过限,过限的强奸行为由乙单独承担;入户盗窃未遂的,构成盗窃罪。B项中,甲、乙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中,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只限于故意犯罪,共同过失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D项正确。

  • 第15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 )(2014年)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 A项,行贿人乙将银行卡交给国家工作人员甲的时候,甲就已经收受了“贿赂”。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收受财物”而不是消费财物,所以甲成立受贿罪既遂。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共同犯罪中,共犯人的犯罪形态保持一致,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甲、乙共谋杀人,即使甲未去犯罪现场,但因乙按照甲教授的方法杀丙既遂,则甲也对该既遂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帮助犯的既遂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帮助实行犯制造了既遂结果;第二,帮助行为与既遂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即既遂结果的发生离不开帮助犯的作用。由于甲将钥匙放错了位置,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也就是说甲的帮助行为与乙的既遂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构成帮助犯的未遂。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如何判断犯罪是处于暂时性停顿还是处于终局性停止,只有是终局性停止,才构成犯罪形态,判断标准为:一是看行为人主观犯意是否完全消除;二是看行为人客观犯罪行为是否彻底结束。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此时甲的主观犯意已经消除,并且其犯罪行为已彻底结束,丙未死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成立犯罪未遂。故D项正确,当选。

  • 第16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A项是共同犯罪,乙虽未去也成立杀人既遂;B项中甲某作为帮助犯与其丈夫成立共犯;C项乙拿自家东西难以认定为盗窃,不成立共犯;D项丙是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 第17题:

    以下行为构成犯罪的是?
    A.甲故意将空枪给乙,让其杀害丙乙对着丙开了枪,但由于枪里无子弹,丙毫发无损

      B.甲试图投毒杀害乙,但由于误将白糖当成毒药,乙喝后毫发无损

      C.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乙趁机逃脱,毫发无损

      D.甲试图杀害乙,连击两枪未中,欲继续开枪时,见乙苦苦求饶,念及昔日情分,弃枪离去,乙毫发无损


    答案:C,D
    解析:
    CD。如果犯罪根本不可能实现,就叫不能犯,不构成犯罪,因为根本不能危害法益。CD都已构成犯罪。C未遂,D中止。

  • 第18题:

    甲欲杀害乙,自感力不从心,就极力要求朋友丙一起去。丙则劝阻甲不要杀害乙,甲不听劝阻。丙遂打电话报案,公安民警火速赶到,将正在赶赴乙家途中的甲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未遂
    •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教唆乙杀邻居丙。某日,乙按甲的授意,到丙家中,伺机作案,乙觅得机会正欲杀丙,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 B、乙属于犯罪预备
    • C、乙属于犯罪中止
    • D、乙没有杀害丙,所以甲属于教唆未遂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 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 
    •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 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

    •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下列选项中,对甲、乙的定性正确的是:()
    A

    构成共同犯罪

    B

    不属于共同犯罪

    C

    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

    D

    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预谋第二天前往某个地点抢劫一家银行的支行,但第二天甲改变主意,没有前往预约的地点,乙、丙久等甲未到,乙、丙共同抢劫银行分理处20万元。对甲行为的定性正确的是(  )。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包庇罪

    C

    单独构成抢劫罪的预备犯

    D

    和乙、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在共同正犯中,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是均成立既遂犯。因为共同正犯者之间具有相互利用相互补充的关系,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即使中止了自己的行为,也不能认为就是中止了整个犯罪。甲没有前往预约的地点,并没有阻止乙、丙实施之前预谋的抢劫行为,不具有中止的有效性,甲、乙和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