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代理外部关系的准据法的方法包括:()
A、适用被代理人住所地法或代理内部关系的准据法
B、适用主合同的准据法
C、适用代理行为地法
D、混合适用代理人营业地法、代理人惯常居所地法、代理人行为地法等
第1题:
简述父母子女关系准据法的法律适用制度。
各国立法在规定父母子女关系时,主要是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此种关系应适用的法律,有的国家不分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笼统地加以规定,只要任何一种亲子关系成立,亲子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应适用的准据法便是同一的。有的国家则区分不同的父母子女的关系,分别规定其准据法。但总的来看,对于亲子关系应适用的准据法,主张有以下几种做法:
(1)主张适用双亲的属人法,例如德国、法国等。采这种观点的国家大都认为在家庭关系中,父和母是居于主导地位的。
(2)主张适用子女的属人法,例如《布斯塔曼特法典》以及瑞士、意大利、匈牙利和奥地利等国的冲突法典。采此主张显然侧重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3)主张适用亲子双方共同本国法,例如1982年前南斯拉夫《国际冲突法》。在亲子关系中,如对子女的监护、教育,并不能完全理解为谋求亲的利益,因此,借维护子女的利益而完全排斥双亲的属人法的适用也不见得完全妥当。故这种主张似更起兼顾作用。此外,如英国等,则把父母子女关系区分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般亲权和父母对子女的财产权,分别规定应适用的法律。
第2题:
A.适用事务管理地法
B.适用本人住所地法
C.适用原委托合同的准据法
D.适用本人国籍国法
第3题:
A、范围
B、系属
C、连结点
D、准据法
第4题:
确认代理内部关系的准据法的方法包括:()
A、适用与代理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B、适用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地的法律
C、适用代理人营业地法
D、适用代理人住所地法
第5题:
A、适用行为地法
B、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
C、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适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