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负行的机关是()。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监狱D、国家安全机关

题目
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负行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监狱

D、国家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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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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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罪犯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是( )。

    A.被管制的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C.被假释的

    D.被保外就医的


    答案:ABCD

  • 第2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送中的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人民法院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二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故 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本题应选B。

  • 第3题: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可以成为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不享有版权。


    B

  • 第4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正确答案:BCD

  • 第5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B.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答案:A,B,C
    解析:
    【详解】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必须剥夺政治权利,而不是一般被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