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子,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是()。A、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为B、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D、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题目
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子,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是()。

A、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为

B、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D、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B,C
更多“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子,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欠乙钱8000元,甲将自己仅有的l万元钱赠给了丙,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行使撤销权

    B.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C.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可以以自己生活状况严重恶化为由撤销赠与行为


    正确答案:AB
    解析:考查要点是债权的撤销权、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和赠与的撤销。债权的撤销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甲无偿将财产转让给丙,危害到乙的债权,乙有权行使撤销权。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甲转让财产,导致履行不能,且债务尚未到期,因此构成预期违约中的默示毁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本题中,不属于双务合同,谈不上不安抗辩权,因此,排除C项。根据《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规定适用于没有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但是在本题中,由于甲已经将财产转让给丙,自然不存在撤销赠与的问题。因此,排除D项。

  • 第2题:

    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屋,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有(  )

    A.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的侵占行为
    B.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D.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E.甲对房子的装修行为

    答案:A,B,C,E
    解析:
    A项体现所有权人的排他性,BCE三项体现所有权人的支配权,D项属于债权请求权。

  • 第3题:

    下列说法中不违背物权基本原则的是( )。

    A.甲、乙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设定新的物权种类
    B.甲、乙共有一套房子,所以该房子上存在两个所有权
    C.甲、乙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约定质权在合同签订时设立
    D.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名人字画(非文物)出售给乙,但尚未交付,第二天甲将这幅字画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当场进行了交付,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字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选项A错误。共有是共有人共同对一个标的物享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两个所有权。选项B错误。动产质权成立的标志是出质人交付质物,行为人不能约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选项C错误。

  • 第4题:

    甲有一所归自己所有的房子,甲的下列行为中,体现其物权性质的有:()

    A.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为
    B.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C.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D.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对物权特征的理解问题。本题A选项体现所有权的排他性,BC选项体现所有权人的支配权,D选项属于债权请求权。故ABC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不包括()。

    A.请求权
    B.绝对权
    C.限制物权
    D.从物权

    答案:A
    解析:
    物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均为限制物权。担保物权附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是从物权。因此抵押权是支配权、绝对权、限制物权、从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