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B、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C、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D、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E、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两高院司法解释》,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哪些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第5题:
第6题: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