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A.房屋开始建造时B.房屋建造完成时C.申请房屋登记时D.登记手续完成时

题目

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

A.房屋开始建造时

B.房屋建造完成时

C.申请房屋登记时

D.登记手续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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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建造者自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A.房屋建成之日

    B.开始建造房屋之日

    C.购买建筑材料之日

    D.获得宅基地之日


    参考答案:A

  • 第2题:

    请回答 94~96 题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

    第94题: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正确答案:ACD

  • 第3题: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正确答案:B

  • 第4题:

    关于承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提供玉石,由乙雕刻成玉雕。玉雕完成时,甲即取得玉雕的所有权
    B.甲配齐材料。由乙为甲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房屋完成时,甲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在乙蛋糕店订制生日蛋糕一个,蛋糕完成时,甲即取得蛋糕的所有权
    D.甲将珍藏的国画交给乙提供材料装裱,装裱完成时,甲即取得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中制作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主流民法观点。如果定作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物为动产,制作物完成时,定作人即取得制作物的所有权。故选项A正确。如果定作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物为不动产,制作物完成时(《物权法》第30条规定的“事实行为成就“时),定作人取得制作物的所有权。故选项B正确。如果承揽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物为动产时,须视定作人是否提供工作基底而有区别。如果定作人提供工作基底,制作物完成时。定作人取得所有权。故选项D正确。如果定作人未提供工作基底,制作完成时承揽人取得所有权;制作物交付定作人时,定作人取得所有权。故选项C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 第5题:

    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继承;物权变动;占有【详解】《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该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办理登记为要件,乙虽然取得房屋的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然归甲所有,但是乙基于所有权人甲交付行为取得占有,为合法、有权占有,所以,A选项正确。《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甲死亡,丙即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丙继承的是甲的权利,其权利范围不可能超越于甲,其在继受甲的权利之时,亦继受了甲的义务,所以乙可以对丙主张有权占有,并可要求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B选项正确。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同时,丙与丁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丁即取得房屋所有权。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因乙的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其可以对丁主张有权占有;但同时丁也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所以,C、D选项正确。但值得探究的是,对于C项,因为乙对于房屋所有权人丁,无任何占有房屋的正当性依据,所以乙对丁并不构成有权占有。如果其构成有权占有,即享有占有该房屋的合法依据及权利,何以丁又可请求其返还房屋?

  • 第6题:

    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己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A.房屋开始建造时
    B.房屋建造完成时
    C.申请房屋登记时
    D.登记手续完成时

    答案:B
    解析:
    对于因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政府的征收决定、继承、受遗赠、建设房屋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无需公示,可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并取得一个可以直接对抗第三人的完整的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仅仅适用于基于法律行为(合同)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在本题中,甲是基于建设房屋而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应当自房屋建设完成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无需登记。答案选B项。在这里做一个引申,如果甲死后,其子乙继承了这间房屋。那么乙则是基于继承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无需登记。但如果乙要再行转让该间房屋的,则须办理登记(包括宣示登记和过户登记),只有经过过户登记后,受让人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乙继承的不是一间房屋,而是一幅名画的话,如果乙要再行转让,则不需要进行登记。

  • 第7题:

    下列关于小产权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城镇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城镇居民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仍然归农民所有
    • B、城镇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城镇居民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不能转让
    • C、用地和规划手续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投资建设单位只能拥有使用权,不能取得投资建设的房地产的归属
    • D、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均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抵押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房屋转让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B、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D、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E、甲转移房屋产权无效

    正确答案:B,C,E

  • 第9题:

    甲、乙结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甲。后甲、乙吵架,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

    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

    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

    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E

    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经过合法审批,在其获批的土地上建造了一栋房屋,建造完成后甲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年后,房价大涨,乙向甲出资600万元购买该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甲基于自己的建造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

    由于甲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故其出卖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

    乙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故乙并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

    甲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故甲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小产权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城镇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城镇居民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仍然归农民所有

    B

    城镇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城镇居民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不能转让

    C

    用地和规划手续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投资建设单位只能拥有使用权,不能取得投资建设的房地产的归属

    D

    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上房屋的,均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夫妻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此时房屋所有权归属为?


    参考答案:适用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 第14题:

    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E.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D

  • 第15题:

    甲先将一套商品房租赁给乙,后又将这套房屋卖给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丙要求乙搬出房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效力
    B.甲将房屋卖给丙侵犯了承租人乙的优先购买权
    C.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D.丙要求乙搬出房屋是合法的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具体来说,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搬离或返还租赁物。答案选D。

  • 第16题:

    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后,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代替甲管理属于甲的那部分财产,乙对甲的财产只有管理权,没有处分权。乙将甲、乙共有的房屋出售必须经甲同意,乙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乙在房屋出售过程中,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故丙对乙无权处分的事实明知,其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甲重新出现后,有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 第17题: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答案:C
    解析:
    (原公布答案为B)【考点】共同共有;善意取得【详解】《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失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甲、乙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应经甲、乙一致同意。《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构成《合同法》第51条的例外。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如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方面的瑕疵),则买卖合同有效,而不是效力待定。因此,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此外,虽然房屋是甲乙二人婚后购买,但是房屋登记的名字为甲,而且转让房屋后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丙作为善意的不知情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乙对房屋的共有权消灭。综上,C项当选。本题原答案为B选项,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法律规定出现变化,答案亦随之改变。

  • 第18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无权(  )。

    A.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附属物
    B.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转让给本村村民
    C.继承房屋以及其宅基地使用权
    D.转让房屋后,再申请取得一块宅基地

    答案: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第19题:

    甲在自己宅基地上造了二幢房屋,前造后造各一幢,领取了房产证、土地证。现甲的儿子已成年,甲欲将后幢房屋赠与给儿子,后幢房屋可以独立出入。房屋登记机构如何办理().

    • A、作转移登记,将后幢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颁发给甲的儿子
    • B、两幢房屋应共同登记,甲、甲的儿子领取共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 C、不能办理房屋登记,因不符合房屋登记的基本单元要求
    • D、作变更登记,将后幢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颁发给甲的儿子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B、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D、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E、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承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甲提供玉石,由乙雕刻成玉雕。玉雕完成时,甲即取得玉雕的所有权

    B

    甲配齐材料,由乙为甲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房屋完成时,甲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

    甲在乙蛋糕店订制生日蛋糕一个,蛋糕完成时,甲即取得蛋糕的所有权

    D

    甲将珍藏的国画交给乙提供材料装裱,装裱完成时,甲即取得所有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依主流民法观点,如果定作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物为动产制作物完成时,定作人即取得制作物的所有权。
    B项,如果定作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物为不动产制作物完成时,定作人取得制作物的所有权。
    C项,如果定作人未提供工作基底,制作完成时承揽人取得所有权;制作物交付定作人时,定作人取得所有权。
    D项,如果承揽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物为动产时,须视定作人是否提供工作基底而有区别。如果定作人提供工作基底,制作物完成时,定作人取得所有权。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

    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

    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

    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正确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共同共有人甲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屋,未经其妻子同意,系无权处分,但根据该《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有效
    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不完全决定物权行为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如果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并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且该不动产还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买受人善意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据此,不知情的丙善意取得该房屋,该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说明】本题司法部原答案为B。根据2012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现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