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两年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题目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两年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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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牛某和曲某关系好,两人经常互有走动。一日牛某又去曲某家做客,因为突然有事而急忙离去,却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曲某家。曲某发现后没有通知牛某,而是自用,一周后该手机被小偷偷走,后来牛某得知此事,要求曲某返还手机。曲某称自己是替牛某保管手机,不愿意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牛某无权要求赔偿,因为曲某是无因管理
    B:牛某无权要求赔偿,因为曲某是善意占有人
    C:牛某有权要求赔偿,赔偿的数额为手机的价值减去曲某的保管费用
    D:牛某有权要求赔偿,因为曲某是恶意占有人

    答案:D
    解析:
    占有可以分为很多种,区分不同的种类在于它们的法律效果不同。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在法律效果上有非常大的差异。占有物因不可归责于占有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如果占有人为善意,则仅于因毁损、灭失所受到的利益为限,负赔偿责任;如果占有人为恶意,则须全部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本题的另一个问题是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判断是否为无因管理,可以看是否符合以下要件:无因管理必须是在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义务下,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且不违背他人的意思。曲某为牛某的好友,发现牛某将手机遗忘在他家,应当及时通知牛某或者返还给牛某,而不应该擅自将牛某的东西占为己有,可见曲某并不是为了牛某的利益而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由此可以判断曲某是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牛某因此而受的损失,故D项正确。

  • 第2题:

    王某到某商场购买了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当天王某付款1500元,约定剩余500元在第二天付清并取货。不料,手机在当天夜里被盗,第二天,商场要求王某交清欠款并不承担手机被盗的责任,王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手机被盗的责任由商场承担
    B.手机被盗的责任由王某承担
    C.王某应补交500元货款
    D.商场应返还王某1500元货款

    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手机尚未交付给王某,所以手机被盗的责任应该是商场自己负责,商场应将王某预付的1500元货款返还给王某。

  • 第3题:

    某日晚20时许,某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报警人李某的某品牌手机在某饭店吃饭时遗失。李某拨打遗失手机,捡到手机的张某接听,并称可以把李某的手机送还,但需支付劳务费,李某认可。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但在交接时,张某提出加钱,李某不同意,发生争吵,张某一拳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民警接警后出警,根据现场情况,对张某予以治安处罚。下列不属于治安处罚种类的是:(单选)

    A.训诫
    B.警告
    C.罚款
    D.行政拘留

    答案:A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治安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没有训诫,因此选择A选项。

  • 第4题:

    民警甲、乙在出警过程中遭到围攻,甲被王某用手机击中头部,乙警服被李某撕破。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可以口头传唤王某
    B.乙可以扣押王某的手机
    C.公安机关可以对李某处行政拘留
    D.乙可以对李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本题中,李某属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对于王某的违法行为,甲可以口头传唤,故选项A正确;
    选项B,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一)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因此乙可以扣押王某的手机,选项B正确;
    选项C,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李某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对李某行政拘留,选项C正确;
    选项D,乙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不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因此选项D错误,本题选择D。

  • 第5题:

    王某将手机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却将手机送给张某。依据《合同法》规定,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属于( )。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的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有效合同

    答案:C
    解析: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生效。

  • 第6题:

    投资者张某是某期货公司客户经理胡某的客户,李某是该期货公司交易部经理。某天,行情波动较大,刚好张某有事不在期货公司,胡某在未经张某委托的情况下私自做了几笔交易,且都在当日平仓,获利6000元。交易结束后,因为交易指令单上没有指令下达人的签字,李某找到胡某,让其找张某对当天交易进行确认,但胡某却要求李某将张某账户的当天交易结算到另一个账户。李某为了拉拢胡某,便私自做主,将张某交易账户的交易结算到其指定的账户。事后胡某给李某3000元,李某接受了。 在该案例中,李某违犯了下列哪条规定?()

    • A、挪用客户保证金
    • B、违规划转客户保证金
    • C、违犯规定收取保证金
    • D、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B

  • 第7题:

    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 A、正确,学校规章应该人人遵守
    • B、正确,教师有惩成学生的权利
    • C、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 D、不正确,应上交学校销毁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赵某因手机被盗到派出所报案。后经调查是张某所为,被盗手机同时被收缴,张某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办案民警王某把该手机留下自用,但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不慎丢失。赵某曾多次到派出所索要手机,王某称该手机是证据已经扣押。请问:公安机关办案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


    正确答案: (1)被盗手机不应当被收缴。
    (2)民警王某擅自使用被侵害人财物。
    (3)公安机关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

  • 第9题:

    单选题
    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A

    正确,学校规章应该人人遵守

    B

    正确,教师有惩成学生的权利

    C

    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D

    不正确,应上交学校销毁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赵某因手机被盗到派出所报案,后经调查是钱某所为,被盗手机被公安机关追回。办案民警孙某因自己手机欠费停机,就把追回的手机作为对外联络的工具。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孙某不慎将该手机丢失。赵某曾多次到派出所索要手机,孙某声称该手机是证据已经扣押。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公安机关应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

    B

    孙某不应擅自使用被侵害人财物

    C

    被盗手机应予登记

    D

    被盗手机应予收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2016年“五一”期间,刘某擅自将王某借给她使用的一部手机转让给不知情的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刘某若以自己的名义将手机出让给李某的话,刘某与李某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B

    刘某若以王某的名义将手机出让给李某的话,刘某与李某之间的转让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C

    李某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D

    李某可依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当事人一方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所以选项 A 说法正确。王某未授权刘某将自己的手机卖掉,刘某若以王某的名义将手机卖给李某的话,成立无权代理。所以选项 B 说法正确。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的取得没有直接的关系。在本题中,虽然根据《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规定,刘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刘某本质上依然属于无权处分,李某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但是其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所以选项 C 说法正确,选项 D 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向天信通信公司购买了一部“天信通”手机。一个月后王某认为该“天信通”手机发热量太大并且通话效果不好,要求更换新的手机。天信通信公司则认为王某在使用过程中已经将手机表面磨损,会影响二次销售,拒绝更换。在多次与天信通信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王某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更换全新的手机。在法院审理本案时,王某感觉自己可能会败诉,决定重新购买其他品牌的手机,于是将该“天信通”手机低价转让给了同事李某。李某很快也发现该“天信通”手机发热量太大并且通话效果不好,决定参加王某诉天信通信公司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诉讼

    B

    李某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

    C

    李某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诉讼

    D

    王某可以继续作为共同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民诉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民诉解释》第250条规定,依照本解释第249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事人。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原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AC两项,受让人李某可以申请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申请替代当事人作为原告承担诉讼,但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诉讼。
    BD两项,李某不可能作为共同原告,王某也不可能作为原告。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事人;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

  • 第13题:

    甲将一部手机丢失,乙拣到后,委托经营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在旧货市场上出售,丙买下该手机,后甲发现,要求丙返还该手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丙应协助甲从乙处要回所付价款
    B.丙返还后,有权要求甲返还价款
    C.丙返还后,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丙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甲可以要求丙返还手机,并支付丙所付的费用。

  • 第14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

    A.赵某放弃对张某的债权
    B.钱某将一辆汽车赠送给孙某
    C.周某与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李某捡到一部手机

    答案:A
    解析:
    (1)选项BC:属于多方法律行为;(2)选项D:拾得遗失物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 第15题:

    某日晚20时许,某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报警人李某的某品牌手机在某饭店吃饭时遗失。李某拨打遗失手机,捡到手机的张某接听,并称可以把李某的手机送还,但需支付劳务费,李某认可。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但在交接时,张某提出加钱,李某不同意,发生争吵,张某一拳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根据以上情境,判断该警情的类型是:(单选)

    A.经济纠纷
    B.紧急求助
    C.治安案件
    D.刑事案件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民警察法公安行政执法,并选择正确选项。
    第二步,此题中张某因为手机归还问题产生冲突,并将李某打伤,属于打架斗殴,典型行政案件,因此选择C选项。A、C、D都排除,不当选。

  • 第16题:

    某日晚20时许,某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称报警人李某的某品牌手机在某饭店吃饭时遗失。李某拨打遗失手机,捡到手机的张某接听,并称可以把李某的手机送还,但需支付劳务费,李某认可。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但在交接时,张某提出加钱,李某不同意,发生争吵,张某一拳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在调查时,张某拒绝配合,撕扯民警警服,阻碍执法,造成恶劣影响。张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多选)

    A.捡拾李某手机
    B.向李某索要劳务费
    C.将李某鼻子打出血
    D.撕扯民警警服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内容,将李某打出血属于一种斗殴行为,属于行政违法,撕扯民警警服,影响警察执法,妨害公务,C、D正确,A、B两项都属于民法中规定。因此选择CD项。

  • 第17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李某在网吧上网时发现邻桌的男子王某使用的苹果手机非常时尚靓丽,意图占为己有,于是以自己手机没电为由向王某借用手机。李某借得手机后,边打电话边向门口移动,后趁王某不注意,离开现场。李某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 B、抢夺罪
    • C、侵占罪
    • D、盗窃罪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蔡某下班回家时在其居住的小区丢失了一部手机,价值约5000元。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该时段仅有李某经过,并有弯腰捡拾动作,遂到派出所报案,要求李某归还手机,但李某否认捡到手机。蔡某为要回手机,叫上几个朋友对李某进行殴打(轻微伤),李某出于无奈给了蔡某5000元,后李某报案。关于蔡某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在无充分证据证明李某捡到其手机时,采取暴力方式威逼李某给其5000元,构成抢劫罪
    • B、蔡某在无充分证据证明李某捡到其手机时,无端殴打李某并造成李某受伤,构成寻衅滋事罪
    • C、蔡某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其殴打李某目的在于追回自己的手机,不构成抢劫罪
    • D、蔡某认为李某捡到手机拒不归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通过自力救济对李某进行殴打致李某受轻微伤,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赵某与刘某等人在茶馆打麻将,民警孙某、蒋某巡查时将其查获,收缴了10000元赌资和赵某随身携带的手机。经查,手机没有作为赌注使用。由于孙某的手机正在维修,便将赵某的手机拿来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构成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B、民警收缴赵某的手机错误
    • C、孙某可以使用赵某的手机,并支付一定的费用
    • D、对10000元赌资应当追缴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
    A

    王某

    B

    孙某

    C

    林某

    D

    郑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转卖给朋友孙某。孙某在未知详情的情况下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
    A

    王某

    B

    孙某

    C

    林某

    D

    郑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将手机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却将手机卖给张某。依据《合同法》规定,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属于(  )。[2004年真题]
    A

    无效合同

    B

    可撤销合同

    C

    效力待定的合同

    D

    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法定生效条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包括: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B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显失公平的合同;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但损害国家利益的除外。
    C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③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本题中李某对手机不享有所有权,其对手机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因此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