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

题目
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相似考题

3.2012年10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优质涂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 乙公司购买优质涂料一批,共1000桶(大桶),每桶1000元,共计价款100万元;因甲公司资金 周转暂时有困难,甲以其一套价值约为MO万元的古画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其货款的支付,办 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于半个月内发货,乙公司交付的涂料的质量应当与其在订立合同之前交 给甲公司的样品(一桶涂料)的质量相同,货到甲公司后,甲公司在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 2005年11月,甲、乙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乙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发了货,2005年12月5日,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的1000桶涂料,经甲公司检验发现,乙公司交付的涂料中有100桶的 质量低于样品的质量水平。2005年12月2日,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3个月,丙 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于是将其抵押给乙公司的这套古画又质押给了丙银行,并将 这套古画交付丙银行占有。2006年4月1日,甲公司仍然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欲行 使抵押权,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承担因履行不适格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与此同时,丙银行又 向甲公司主张贷款债权的偿还,甲无力偿还,丙也欲行使其对甲的这套古画的质权。甲、乙、丙 三方争执不下。 乙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而丙银行要求行使质权,二者的冲突应如何处理? A.乙公司的抵押权优先 B.丙银行的质权优先 C.乙公司的抵押权与丙银行的质权平等,按比例行使 D.乙公司先承担更换不合格涂料的违约责任后,才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

更多“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同时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清偿乙银行的贷款本息。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可以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B.乙银行可以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D.乙银行应当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本题中,物保由债务人甲公司自己提供,乙银行只能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不足清偿部分才能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第2题:

    公司甲以其自有办公楼作为抵押物为公司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担保法律关系中,抵押人为( )。

    A、公司甲
    B、公司乙
    C、银行
    D、登记机关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参见教材P11。@##

  • 第3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本案抵押合同效力及抵押权设立与否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甲、丙抵押合同因未登记而无效

    B.乙银行对厂房的抵押权己经依法设立

    C.甲、乙抵押合同有效

    D.丙信用社对2套机器设备的抵押权己依法设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丙信用社对2套机器设备的抵押权未依法设立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DE:以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2)选项B: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登记完成之时设立。(3)选项C: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 第4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若法院依法拍卖查封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则甲公司的债权人乙银行、丙信用社、丁、己公司就拍卖所得价款所主张的下列权利中,能获法律支持的有()。

    A.丁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B.丙信用社对进口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C.乙银行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D.乙银行对厂房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E.己公司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受偿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丁的债权未设立抵押担保,无权就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2)选项BE:丙就设备设立抵押权,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对抗债权人己公司,己公司可就进口设备主张优先受偿。但己公司不得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受偿权。(3)选项CD:乙银行对厂房的抵押权经登记设立,乙有权就厂房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但无权就进口设备主张实现抵押权。

  • 第5题:

    甲公司分别向乙银行和丙银行贷款2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乙银行和丙银行,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丙银行。因甲公司无力向丙银行和乙银行还款,拍卖该车所得价款为20万元,乙银行和丙银行均主张该20万元应向自己清偿。该20万元应如何清偿()

    • A、全部偿还给乙银行
    • B、全部偿还给丙银行
    • C、由甲公司决定还给乙银行或者丙银行
    • D、丙银行和乙银行平均受偿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公司将其写字楼抵押给A银行借款100万元,然后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后来又将该楼抵押给B银行借款200万元,两项抵押均办理了登记。在租期内,由于无力偿还两个银行的贷款,将写字楼拍卖给丙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受A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 B、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A银行的抵押权
    • C、乙公司的租赁关系不受B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 D、乙公司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做抵押向A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做抵押向B银行贷款1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4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银行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何时取得抵押权?该抵押权是否因抵押厂房被法院查封而失效?说明理由。 2.B银行的抵押权何时取得?说明理由。 3.乙公司能否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4.李某可否强行开走甲公司的轿车?


    正确答案: 1.A银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B银行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生产设备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乙公司可以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由于B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公司在购买该机器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上设有抵押权,故属于善意第三人,由此B银行不能行使对该设备的抵押权,乙公司可以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4.李某强行开走甲公司的轿车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李某对甲公司享有债权,并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故李某行使债权的行为,只能通过和甲公司进行协商,或进行诉讼,而没有任何权利来对甲公司财产进行扣留。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够获得法律支持。

  • 第8题:

    单选题
    李某向甲银行贷款10万元,以自己价值30万元的越野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李某又将该车抵押给乙银行,获得贷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最后李某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1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李某做生意周转不开,无法偿还甲银行.乙银行以及丙银行的贷款。在三个银行同时要求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李某的汽车拍卖后仅得24万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分别清偿甲银行.乙银行、丙银行各8万元

    B

    清偿甲银行10万元、乙银行10万元、丙银行4万元

    C

    清偿甲银行10万元、丙银行10万元、乙银行4万元

    D

    清偿甲银行10万元、丙银行10万元,不对乙银行进行清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B

    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 

    C

    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

    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以自有的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甲公司未通知乙银行,便将该机器设备卖给了丙公司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

    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抵押物出售而失去效力

    C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无效

    D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合同有效

    E

    乙银行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

    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

    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正确答案: A
    解析:
    D项,《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丙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若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甲公司从乙对丙的债权中优先受偿,地位类似债权转让中的受让人,所以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A项,《物权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乙公司清偿主债务,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即甲公司提供的保证消灭,乙公司提供的债权质权反担保也消灭。
    B项,《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未通知丙公司,则债权转让对丙不生效,丁公司不能向丙主张。反之,如果是在债务的转让中债务人将合同中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C项,《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甲、乙在设立债权质权时不能约定流质条款。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分别向乙银行和丙银行贷款2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奥迪车抵押和质押给乙银行和丙银行,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为省钱而未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未将该车交付给丙银行。因甲公司无力向丙银行和乙银行还款,拍卖该车所得价款为20万元,乙银行和丙银行均主张该20万元应向自己清偿。该20万元应如何清偿()
    A

    全部偿还给乙银行

    B

    全部偿还给丙银行

    C

    由甲公司决定还给乙银行或者丙银行

    D

    丙银行和乙银行平均受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获得乙银行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甲的汽车价值40万元,所以甲又将其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丁,获得丁的借款1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做生意亏本,导致无法偿还乙银行、丙银行的贷款和丁的借款。于是三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实现其抵押权。但抵押物拍卖后仅获得41万元,不足以清偿甲的全部债务。
      【问题】本案中,乙银行、丙银行、丁的债权应按什么顺序受偿?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由于乙银行和丙银行的抵押权都经过了登记,而丁的抵押权没有登记,所以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先于丁的受偿。同时乙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因此,乙银行先受偿,接着是丙银行,最后是丁。

  • 第14题:

    甲公司将一批机器设备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所欠债务1000万元。因该批机器设备出现故障,甲公司将机器设备送至丙公司修理。甲公司已支付完修理费10万元,但丙公司以其所欠20万元零配件款为由主张留置该批机器设备。后因甲公司无力偿还丙公司债务,丙公司将该批机器设备委托拍卖,得款900万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得行使留置权,无权拍卖该批机器设备
    B.乙公司可以就该900万元优先受偿,丙公司没有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可以就该900万元优先受偿20万元,其余880万元由乙公司优先受偿
    D.乙、丙公司就该900万元按照100:2的比例优先受偿

    答案:C
    解析:
    (1)选项A:企业间的留置权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2)选项BC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第15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国产机器设备权利变动及行使的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A.丙信用社因抵押合同的签订而取得对国产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B.戊公司善意取得国产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因其不知该设备己抵押

    C.币公司将国产机器设备出售并交付给戊公司,构成无权处分

    D.戊公司有权阻止丙信用社对国产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E.戊公司自甲公司交付国产机器设备时起继受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答案:A,B,C,D
    解析:
    (1) 选项A:以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选项用的是“签订”非“生效”表述不够严谨)。(2)选项BC: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题中,抵押人甲公司未经抵押权人丙信用社同意而进行转让,属于无权处分;受让人戊公司善意不知情,有对价受让并完成交付,故可善意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并消灭设备上已设立的抵押权。(3) 选项E:依善意取得获取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而非继受取得。

  • 第16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和丁对奥迪轿车权利行使的下列主张和做法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A.甲公司与丁协商以奥迪轿车抵债

    B.甲公司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而请求丁返还奥迪轿车

    C.甲公司基于物权请求权而请求丁返还奥迪轿车

    D.丁基于对奥迪轿牟的占有而主张行使留置权

    B.丁基于对奥迪轿车的占有而主张行使质权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就债务清偿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法律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2)选项BC: 甲是奥迪轿车的所有权人,其对该轿车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权利,故丁以法律禁止的私力强行开走该车侵害了甲的所有权及甲的合法占有,甲有权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或者物权请求权请求返还。(3)选项D:留置权要求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丁强行占有该车,属于非法占有,不得主张留置权。(4) 选项E:主张行使质权的前提需以该车设立质权,但甲公司丁借款,未提供任何担保,故丁不得主张行使质权。

  • 第17题:

    甲、乙各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了丙公司,基于经营需要,丙公司通过出让方式以80万元购人3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为了扩大销售规模,丙公司以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00平方米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60万元。同年,丙公司又以该3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10万元。以上两项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丙公司无力清偿两家银行的贷款,两银行就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丙公司能否在同一财产上设定两项抵押权?


    正确答案:此题涉及物权法上的一物一权原则。所谓一物一权原则,也被称为物权客体特定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在一个物上仅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物;在同一物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互相抵触的其他物权。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之上的两个抵押权不属于内容相互抵触的物权。因为抵押权不以转移占有为其成立要件,且其为支配抵押物的交换价值。因此一物之上可以设定复数的抵押权。因此在本案中,丙公司有权在价值8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分别设定60万元、20万元的两个抵押权。

  • 第18题:

    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以一台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又因资金周转不灵,向丙银行借款20万元,同样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于同年2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2月15日办理登记手续。同年4月1日,甲公司向丁银行借款30万元,再次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4月15日,甲公司向戊公司赊购原材料,又一次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债务到期后,甲公司无法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权
    • B、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先由乙银行和丙银行按比例清偿
    • C、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清偿了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后,剩余部分应当用于优先清偿丁银行的债权
    • D、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清偿了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后,剩余部分应当由丁银行和戊公司按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将该办公楼抵押给A银行。随后,甲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丙公司发生纠纷,丙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问:法院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是否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正确答案: 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乙银行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设备、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银行主张其抵押权,要求对丙公司所购甲公司的纸巾变价受偿,丙公司以其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不得以其将要生产的纸巾半成品设定抵押

    B

    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权并不成立,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C

    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已经成立,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

    D

    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浮动抵押的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81条的规定,对于浮动抵押,其抵押人应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其抵押财产是指已有的或将有的抵押人的动产,故A选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189条的规定,其抵押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登记并非生效条件而为对抗要件,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应予注意的是,即使办理了登记,也不能对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已支付了合理价款且取得了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21题:

    问答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丙公司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倘若丙公司拒绝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与丙公司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但抵押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法理,抵押权的设定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丙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乙银行正是基于对丙公司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甲公司的,而丙公司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则应由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由丙公司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2015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并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甲以其某进口大型机器设备为乙银行设定抵押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8月1日,甲公司又向善意的丙银行贷款60万元,并签订质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该进口大型机器设备为丙银行设定质押,同时约定甲公司可继续使用该设备,但须每月向丙银行支付租金1万元。9月1日,甲公司以9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设备出售于善意的丁公司,但并未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7月1日,甲、乙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设立

    B

    8月1日,甲、丙签订的质押合同生效,质押权设立

    C

    甲无偿债能力时,乙银行就该设备的抵押权可对抗丁公司与丙银行的租金债权

    D

    丙银行的质权应当优先于甲公司的抵押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物权法》规定,以机器设备等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乙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有效设立。
    B项,《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该交付可以为现实交付,也可以为简易交付或者指示交付,但不得以占有改定设立。本题中,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的质押合同,但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不发生质权设立的后果。
    C项,乙银行的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虽未登记,原则上仍可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清偿
    D项,由于丙银行的质权未有效设立,无法优先于甲公司的抵押权。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B

    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

    C

    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

    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乙公司应先行使甲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抵押权。此后,才可以行使房屋抵押权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之间不可相互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