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A:甲的身份状况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题目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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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之间存在房屋权属确认纠纷,现甲拟将乙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份额,应有哪个法院管辖?

    A甲户籍所在地法院

    B乙户籍所在地法院

    C房屋所在地法院

    D乙经常居住地法院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AC
    67.答案:A、C 考点:离婚赔偿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 第3题:

    甲乙两家为宅基地发生争执,乡政府对此作出裁决,认为争议的宅基地归甲。乙对这一裁决不服,欲提起诉讼。现问 99~100 :

    第 99 题 乙能否直接就与甲的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

    A.可以。因为民事诉讼法没有类似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限制,几乎所有的民事争议大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B.不可以。乡政府的裁决行为一经送达甲和乙,即发生了法律效力,甲只能承担该裁决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得再有异议

    C.可以。因民事诉讼即是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的

    D.不可以。本案中甲应遵循先行后民的原则,先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的场合,一般应遵循先行政后民事的原则。据此,本题中的甲应遵循先行后民的原则。先提起行政诉讼。注意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可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产生争执时人民法院应中止民事诉讼程序,等待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而不应于民事诉讼过程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第4题:

    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

    A.甲

    B.乙

    C.丙

    D.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参考答案:D

  • 第6题:

    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乙之间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向乙赔偿3万元。甲不履行,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法院查明甲无财产可供清偿,但是甲对丙有到期债权3万元。于是,法院依乙的申请向丙发出履行通知,要求丙向乙履行义务。此时,丙提出口头异议,认为自己与乙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此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于是口头异议,所以法院应当裁定异议不成立
    C:裁定强制执行
    D:丙提出了有效的异议,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2条的规定,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第64条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第65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可见,在代位申请执行中,是允许第三人口头异议的,只要记入笔录并签字或者盖章即有效。但是,第三人如果只是提出自己与申请执行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则异议不成立,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

  • 第8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以自己价值5万元的汽车进行质押,乙认为车放自己那里不安全,就将车存放在甲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签订的质押合同因车还在甲处,所以合同未生效
    • B、甲乙签订的质押合同已经生效
    • 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因甲未办理登记,所以合同未生效
    • D、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因担保的范围小于借款合同所以未生效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甲乙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撕打在一起。甲因身强力壮,几次将乙摔倒在地上。乙在愤怒之下,掏出匕首将甲刺成重伤。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正当防卫
    • B、属于紧急避险
    • C、属于防卫过当
    • D、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问答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若乙在甲死亡一个月后再婚了,乙能继承遗产吗?

    正确答案: 不能。如果甲死之前甲乙二人未离婚,则乙在甲死亡后无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C三项,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实施连续相互侵害的行为。在相互斗殴的场合,由于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侵害故意,并且实施了侵害行为,所以双方都欠缺防卫意识,不能视为正当防卫。当然,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对方仍然继续实施,或者在一般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严重危及生命的暴力,此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乙二人属于相互斗殴,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紧急避险。
    D项,《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即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即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第13题:

    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甲乙也不存在家庭关系,法院应当认定该房屋是( )

    A、共同共有

    B、国家所有

    C、甲个人所有

    D、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甲乙之间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甲主张的事实,乙明确表示承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是,法院发现,甲乙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丙的合法利益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就无需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B.由于乙对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人民法院就不能要求甲乙提供证据

    C.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D.对于涉及丙的合法利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


    正确答案:CD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13条,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 第15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 A.甲诉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甲提出证据证明乙伪造证据,主审法官曾接受乙的贿赂 B.甲与乙宅基地纠纷一案,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甲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甲下落不明满4年,甲的妻子向县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县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甲死亡的判决 D.甲与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申请再审后,法院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ACD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中请再审。”故A项不可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得申请再审,因为没有必要,如宣告失踪人和死亡人出现的,申请做出判决的法院做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无需再审。故CD项不得申请再审。

  • 第16题:

    甲乙二人发生合同纠纷。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乙支付所欠货款两万元。下列事实中,甲或乙仍应当举证的是:( )

    A.甲举出众所周知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B.甲举出经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但乙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

    C.乙提出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甲尚欠自己9000元借款,这可以抵消对甲的债务,但甲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该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成立

    D.乙提出甲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在庭审中表示认可,但法庭辩论终结前又矢口否认


    正确答案:ABC
    ABC。考生应当对免证事项及可以推翻的情形加以牢记。

  • 第17题:

    甲、乙二人来到某商场购买结婚用品,甲因商场地面滑而摔倒,致使右手手臂骨折,花去2000元医药费。甲认为引发自己受伤的责任在商场,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认为甲的损失应当自负,于是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通知乙到庭作证。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A.甲和法院的关系 B.乙和法院的关系 C.商场和法院的关系 D.甲、乙和商场的关系


    正确答案:ABC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并受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诉讼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恒定为人民法院。D错,因为该项排除了人民法院,不能构成一种诉讼法律关系。

  • 第1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A:2009年3月甲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乙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B:甲与乙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甲12岁时与邻居乙(当时13岁)玩耍,被乙不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15年后,乙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甲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甲以乙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其经济损失
    D:甲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甲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不予受理的问题。详解:本题A选项中因原告并非原案件中的原告,故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限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题B选项不存在不予受理的理由;本题C选项虽然原告的诉讼时效已过,但其丧失的仅为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而非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题D选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诉权限制。故本题选项为D项。

  • 第19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离婚醅偿
    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 第20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若乙在甲死亡一个月后再婚了,乙能继承遗产吗?


    正确答案: 不能。如果甲死之前甲乙二人未离婚,则乙在甲死亡后无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遗产。

  • 第21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吗?


    正确答案: 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 第22题:

    问答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吗?

    正确答案: 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A

    B

    C

    D

    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