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 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 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 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 属,故其应当回避

题目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 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 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 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 属,故其应当回避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D
解析:
。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 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髙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更多“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 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 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 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相关问题
  • 第1题:

    "并非本案作案人既是张某,又是刘某",这个命题等值于()。

    A、本案作案人或者是张某,或者是刘某

    B、本案作案人既不是张某,也不是刘某

    C、本案作案人或者不是张某,或者不是刘某

    D、本案作案人如果不是张某,那么就是刘某


    参考答案:C

  • 第2题: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主体。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人员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和第3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 第3题: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5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故选项A的说法正确c本题中,虽然事件起因与张某之妻有直接关联,但张某之妻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张某被拘留5日)无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张某之妻不宜列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而可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而本题中,受到拘留处罚者是张某,而提起行政诉讼者则是受害人黄某,故不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决定的条件是,被处罚人本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本题中提起行政诉讼者是受害人黄某,而不是被处罚人张某,故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 第4题:

    张某盗窃一案被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区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当庭提出,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李某是本案被害人的父亲,因此向法庭提出要求李某回避。对于张某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中止审理,如果查明张某所称属实,应当决定李某回避
    B:应当延期审理,如果查明张某所称属实,应当决定李某回避
    C:应当延期审理,通知区检察院,由该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李某的回避
    D:应当中止审理,通知区检察院,由该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李某的回避

    答案:C
    解析:
    【考点】申请回避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该种情况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况。故C项正确。

  • 第5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犯罪,其中张某系未成年 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李 某又在审判前死亡,其子小李依法继承遗产。现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小李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 李某的侄子赵某自愿代为承担。则下列各主体中,可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A.张某 B.张某的监护人
    C.小李 D.赵某


    答案:A,B,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本案中张某属于“没有被追究刑亊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而由于张某没有被起诉,不能称为“刑事诉讼被告人”,故而张某的监护人不属于“未成年刑亊被告人的监护人”,但对此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民法的相关规定判断,张某的监护人在张某没有个人财产或财产不足时,仍须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属于“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注意这种赔偿责任的承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能因为小李不愿意而免除。《刑诉解释》第 8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故赵某也可以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

  • 第6题:

    “并非本案作案人既是张某,又是刘某”,这个命题等值于()。

    • A、本案作案人或者不是张某,或者不是刘某
    • B、本案作案人如果是张某,那么就不是刘某
    • C、本案作案人如果不是张某,那么就是刘某
    • D、本案作案人既不是张某,也不是刘某
    • E、只有本案作案人不是刘某,才是张某

    正确答案:A,B,E

  • 第7题:

    王某因涉嫌侮辱他人被传唤至公安派出所,对其询问调查的民警张某系其中学同学,二人曾因追求同一女孩结怨。王某遂要求张某回避,张某告诉王某应当请律师提出回避申请,口头提出回避申请无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王某请了律师并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张某被决定回避,停止调查此案。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口头提出回避不符合法律要求
    • B、张某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
    • C、张某在回避前调查的证据全部无效
    • D、张某在回避前调查的证据全部有效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张某是某一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张某被法院聘请担任了该案件的鉴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却对张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张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 A、公安机关负责人
    • B、该人民法院院长
    • C、本案的合议庭
    •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陈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作出拘留决定。陈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 B、本案中对张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日
    • C、张某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 D、张某之妻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 E、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陈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多选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犯罪,其中张某系未成年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李某又在审判前死亡,其子小李依法继承遗产。现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小李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的侄子赵某自愿代为承担。则下列各主体中,可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A

    张某

    B

    张某的监护人

    C

    小李

    D

    赵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C三项,《刑诉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①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②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③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④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⑤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本案中,张某属于“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张某在刑事上虽然无罪,张某仍需就其民事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的监护人在张某没有财产或财产不足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属于“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注意这种赔偿责任的承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能因为小李不愿意而免除。
    D项,根据《刑诉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故赵某也可以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

  • 第11题:

    单选题
    当“如果张某是本案罪犯,那么刘某就不是本案罪犯”为假,下列命题中必然为真的是()。
    A

    或者张某不是本案罪犯,或者刘某不是本案罪犯

    B

    虽然张某不是本案罪犯,但刘某是本案罪犯

    C

    如果张某不是本案罪犯,那么刘某就是本案罪犯

    D

    只有张某不是本案罪犯,刘某才是本案罪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

    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

    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

    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人员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和第3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
    AB两项,上述人员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
    C项,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
    D项,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 第13题:

    原告王某与被告郭某因邻居纠纷打架,王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被告在开庭审理时提出申请,要求审判长张某回避,理由是张某是王某的学生。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被告回避申请,被告申请复议,人民法院院长认为张某应当回避,决定回避,由李某替代张某参加合议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审判长张某的回避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B、在被告提出回避申请到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前,张某不需要暂停有关审判活动

    C、在人民法院复议期间,张某应当暂停有关职务行为,但需要采取经济措施的除外

    D、李某参加合议庭之后,应当由合议庭决定已经进行的程序是否需要重新进行


    参考答案:A,B,C,D

  • 第14题:

    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中止【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题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题中孙某欠款不还与盗窃两个案件之间没有关联,对孙某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互不影响,所以本题中债务纠纷不以孙某刑事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不需要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同理,不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陷阱】我们在解题时不能受到“先刑事后民事”的干扰。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监禁状态时,如果该嫌疑人同时是另一个民事诉讼的被告,那么法律文书可以通过转交送达。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 第15题:

    张三与李四共同抢夺,李四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四在开庭审判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审理该案的审判长胡某是被害人的姐姐,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表弟。本案的审判长赵六,是刚从本市检察院调至法院,他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进行本案的审查起诉。则本案中,哪些人应当回避?()

    A:李四
    B:胡某
    C:王五
    D:赵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回避适用的对象。详解: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侦查员、书记员等。证人是以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故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A项错误。审判长是回避对象,故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条的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可见,鉴定人是回避对象,故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参与过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可见,D项正确,故本题选B、C、D项。

  • 第16题:

    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任诉讼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B.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C.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A,B,C
    解析:
    ABC。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在诉讼开始之前就了解了案件情况,就应当优先做证人,故ABC项正确。

  • 第17题:

    当“如果张某是本案罪犯,那么刘某就不是本案罪犯”为假,下列命题中必然为真的是()。 

    • A、或者张某不是本案罪犯,或者刘某不是本案罪犯
    • B、虽然张某不是本案罪犯,但刘某是本案罪犯
    • C、如果张某不是本案罪犯,那么刘某就是本案罪犯
    • D、只有张某不是本案罪犯,刘某才是本案罪犯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当“如果张某不是本案罪犯,那么刘某就是本案罪犯”为假时,下列判断中为真的是()。

    • A、“只有张某是本案罪犯,刘某才不是本案罪犯”
    • B、“如果张某是本案罪犯,刘某就不是本案罪犯”
    • C、“或者张某是本案罪犯,或者刘某是本案罪犯”
    • D、“张某是本案罪犯,并且刘某也是本案罪犯”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侮辱案,自诉人张某口头起诉郭某,称郭某侮辱自己,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则关于本案的立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只要张某有证据证明郭某犯有侮辱罪,法院就应当立案
    • B、法院应在张某起诉之日起15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 C、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法院应告知张某提供书面起诉书
    • D、张某作为本案的原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单选题
    当“如果张某不是本案罪犯,那么刘某就是本案罪犯”为假时,下列判断中为真的是()。
    A

    “只有张某是本案罪犯,刘某才不是本案罪犯”

    B

    “如果张某是本案罪犯,刘某就不是本案罪犯”

    C

    “或者张某是本案罪犯,或者刘某是本案罪犯”

    D

    “张某是本案罪犯,并且刘某也是本案罪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并非本案作案人既是张某,又是刘某”,这个命题等值于()。
    A

    本案作案人或者不是张某,或者不是刘某

    B

    本案作案人如果是张某,那么就不是刘某

    C

    本案作案人如果不是张某,那么就是刘某

    D

    本案作案人既不是张某,也不是刘某

    E

    只有本案作案人不是刘某,才是张某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陈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作出拘留决定。陈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

    本案中对张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日

    C

    张某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

    张某之妻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E

    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陈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所以选项B错误。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张某之妻虽然参与打架,但是与行政处罚本身没有利害关系,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所以选项D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行政拘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所以这里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所
    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地域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是某一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张某被法院聘请担任了该案件的鉴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却对张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张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A

    公安机关负责人

    B

    该人民法院院长

    C

    本案的合议庭

    D

    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刑诉解释》第33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本案中,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提出回避申请的,所以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