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法律概念的说法,错误的有:A.超越自然法学与实证主义的第三条道路属于非实证主义理论 B.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的争论属于非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争论 C.某一主张到底属于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主要看它是否承认法律与道德之间在概念上或者本质上存在必然联系,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恶法非法” D.只要将权威性制定视为法律定义的核心要素,该种观点就属于实证主义

题目
以下有关法律概念的说法,错误的有:

A.超越自然法学与实证主义的第三条道路属于非实证主义理论
B.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的争论属于非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争论
C.某一主张到底属于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主要看它是否承认法律与道德之间在概念上或者本质上存在必然联系,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恶法非法”
D.只要将权威性制定视为法律定义的核心要素,该种观点就属于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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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法的概念,各大法学流派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下列陈述与他们的观点相符的是:

    A.法律实证主义理论主张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实然法和应然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分析主义法学主张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因素定义法的概念

    C.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主张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因素定义法的概念

    D.非实证主义也可能以社会实效与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法的概念
    [答案及解析] ABCD。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二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故A项说法正确。
    我们可以将法实证主义者的法的概念区分为两大类: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首要”意味着一类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并不绝对地排除另一类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的主要代表是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的主要代表是分析主义法学,如奥斯丁、哈特,或纯粹法学的凯尔森等。故B项、C项说法正确。
    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也就是说,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中不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要素,同时可以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因此,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中有三个要素,而且这三个要素可以进行不同的联结与解释。故D项说法正确。

  • 第2题:

    下面关于法律与道德的相关论述正确的是

    A.法只能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但道德在法律和国家形成之前便已经出现,在法律和国家消亡以后,仍然会存在

    B.就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而言,道德的调整范围大于法律

    C.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都认为实在法不是法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的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不同的。法存在于有阶级社会,道德在无阶级社会中也存在。法属于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显然,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一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而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

  • 第3题: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3年)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依据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大致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和非实证主义的。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法与道德是相互连接的。根据上述阐释,A项正确。法实证主义者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也就是说,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中不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要素,同时可以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因此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中有三个要素,而且这三个要素可以进行不同的联结与解释。根据上述阐释,B、D项正确。
    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分为两类:以内容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内容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例如阿列克西。根据上述阐释,C项错误,应选。

  • 第4题: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是否承认“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区分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的主要标准
    B.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都可能认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点
    C.依据承认规则,实证主义学派可能将道德作为法的效力的条件之一
    D.“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种观点应属于社会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答案:A
    解析:
    A错:主要标准是是否承认法与道德“本质的或必然的”联系。

  • 第5题:

    关于实证主义理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实证主义理论关注差异性和独特性
    B.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惟一的
    C.实证主义理论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D.价值与知识无关,科学是价值中立的

    答案:A
    解析:
    A项,实证主义者的信仰系统已经成为人类知识体系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但是,实证主义理论的一个缺陷在于它关注了人与社会的共同本质,却忽视了其差异性和独特性。特别是在对人的看法上,只强调了人的客观性一面,而忽视了人的主观性一面。

  • 第6题:

    下列有关法学思想的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
    A.自然法学主张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B.实证主义法学的概念是“实然法”的概念
    C.社会学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强调法律的社会效果
    D.经济分析法学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


    答案:B,C
    解析:
    【精解】持自然法立场的思想家和法学家主张法或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坚持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概念的核心定义要素。持法实证主义立场的思想家和法学家主张法或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认为定义法的概念不需要或不应该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核心要素,而是以权威性的制定或发布、社会效果作为法概念的核心定义要素。故A错误。一般来说,法社会学家和现实主义法学学者的法概念是首要地以社会效果为定向的法概念,如马克斯·韦伯、卢曼、霍姆斯等;自然法学者的法概念是“应然法”的概念,是从“应该怎样或应该是什么”的角度定义法概念。法实证主义者的法概念是“实然法”的概念,是从“实际怎样或实际是什么”的角度定义法概念。故B、C正确。经济分析法学从整体上讲仍然属于实证分析的方法,但是由于经济分析法是以一个预设的价值——追求效率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故也兼有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的一面,但是不能认为经济分析法学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

  • 第7题:

    以下关于实证主义理论说法错误的是()。

    • A、实证主义理论就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 B、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 C、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唯一的
    • D、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实证主义法律理论的描述,不正确的有?

    • A、实证主义法律理论认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应当是怎样的法”
    • B、实证主义法律理论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 C、实证主义法律理论大多会坚持认为“恶法亦法”
    • D、奥斯丁、哈特、凯尔森等人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代表,而阿列克西则持不同观点

    正确答案:A

  • 第9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的共同主张的有( )

    • A、良法亦法
    • B、法律与道德在内容上有重合之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 C、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
    • D、法律与道德没有本质上的必然联系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以下关于实证主义理论说法错误的是()。
    A

    实证主义理论就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B

    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C

    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唯一的

    D

    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的共同主张的有( )
    A

    良法亦法

    B

    法律与道德在内容上有重合之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C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

    D

    法律与道德没有本质上的必然联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狭义的法律实证主义特指()
    A

    新分析法学

    B

    分析法学

    C

    实证主义法学

    D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面关于法律与道德的相关论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只能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但道德在法律和国家形成之前便已经出现,在法律和国家消亡以后,仍然会存在

    B、就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而言,道德的调整范围大于法律

    C、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都认为实在法不是法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AB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与道德的关系。

       【解析】法与道德的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不同的。法只存在于有阶级的社会,而道德在无阶级的社会中也存在,所以A项是正确的。法属于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显然,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所以B项是正确的。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一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而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可见,D项是正确的;C项是错误的,因为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在实在法是不是法这个问题上持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 第14题: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 )

    A.“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是社会法学派的观点
    B.非实证主义并不承认“社会是法律的前提与基础”
    C.分析法学派认为恶法亦法
    D.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主要的划分标准是:是否认为法和道德之间有本质和必然的联系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的概念。B选项错误,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都承认社会的基础性和前提性。

  • 第15题: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是社会法学派的观点
    B.非实证主义不承认“社会是法律的前提与基础”
    C.分析法学派认为恶法亦法
    D.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主要的划分标准是:是否认为法和道德之间有本质和必然的联系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的概念。B选项错误,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都承认社会的基础性和前提性。

  • 第16题:

    共用题干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答案:C
    解析:
    【考点】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详解】法律适用过程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故A、B项正确,C项错误。在法律适用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D项正确。【陷阱】当我们讨论(法律)证成时,往往将(法律)证成定义为给一个(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因此,A项容易给我们造成困惑,误以为这是(法律)证成的定义,而不能说是内部证成的含义。但是,当我们在区分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时,也常常表述为,内部证成是对法律决定的证成,即给一个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外部证成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即对前提的证成。因此,虽然法律证成与内部证成区别明显(两者属于种属关系),但两者具有内涵上的一致性,均是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因此,A项当选。
    【考点】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立法程序【详解】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概念,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故A项正确。B项错误,我国公布法律的报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行政法规以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本级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规章以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C项表述正确,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按照2001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的规定为“条例”、“规定”、“办法”。我国的地方性法规,一般采用“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等名称。D项错误,并非所有法律案都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和通过,比如宪法的修改、基本法律的表决和通过等须交全国人大审议、表决和通过。
    【考点】法的概念的争议【详解】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连结的。故A项正确。非实证主义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故B项正确。据此,可以将非实证主义法学分为两类: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是以传统的自然法学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例如阿列克西。故C项错误。综上,D项正确。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立法程序【详解】A选项正确,《宪法》中有关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权限上的分工是: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同时,《宪法》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包括: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89条规定,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应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而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布。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立法法》第31条规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所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并非必须为之。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立法法》第26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7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陷阱】本题的陷阱在于对宪法修正案、法律、法律修改以及法律解释公布主体的对比辨析和掌握。(1)《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所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均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2)在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但是,数次修宪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公布修正案的宪法惯例,即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宪法修正案。1982年宪法的四次修正案都是历届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的。(3)而对于法律的修改(包括了修订、修改决定和修正案三种形式),一般也是由国家主席进行公布。(4)法律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根据《立法法》第46条的规定: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考点】国家机构的职权【详解】本题考查的是国家机构的职权分工和领导体制问题。A选项的表述不准确,《宪法》第62条规定的全国人大的职权包括了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包括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所以,一般认为解释宪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不进行宪法解释。B选项是正确的。《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第89条规定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C选项是错误的。省、自治区的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所设立的派出机关一般被称为“行政公署”(行署)。而且“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含义是不一致的。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D选项也是正确的。《宪法》第13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考点】人大常委会监督权【详解】《监督法》第6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因此,A项表述正确。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监督法》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需要注意此处正确的表述是“下一级”而不是“下级”,这意味着不能“隔级委托”,只能委托给下一级。C选项表述是正确的。根据《监督法》第38条的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选项表述也是正确的。根据《监督法》第42条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 第17题:

    关于实证主义理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实证主义理论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B: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C: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多方面的
    D:对实证主义者来说,价值与知识无关,科学是价值中立的
    E:实证主义认为客观世界是可以测量的,而且只有通过定量测量得来的知识才是可信的

    答案:C,E
    解析:
    在方法论方面,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唯一的,即只有经过人们的感官获得并经过实验验证的知识才是可信的。在方法上,现代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认为客观世界是可以测量的,而且只有通过定量测量得来的知识才是可信的。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 第18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实证主义理论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实证主义理论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 B、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 C、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多方面的
    • D、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狭义的法律实证主义特指()

    • A、新分析法学
    • B、分析法学
    • C、实证主义法学
    • D、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下列关于法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观点说法正确的有:( )

    • A、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 B、“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 C、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 D、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不定项题
    下列关于法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观点说法正确的有:( )
    A

    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B

    “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C

    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D

    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正确答案: A
    解析: 依据人们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可以将法的概念区分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
    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分离的。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恶法亦法”,而非实实证主义(自然法理论)坚持“恶法非法”。A项不正确。
    B项实际是认为“恶法非法”,因此是非实证主义者的观点,B项错误。
    法实证主义者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可以在不同方面进行联结,并不绝对排除对方,因此C项说法也错误。
    自然法是对法律本质的研究,即对于“法应当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研究。法律实证主义强调实在法的自主性,认为法就是法,并不受制于法以外的其他更为高级的标准,无论这些标准是“事物的本质”、“神意”还是“人的理性”。
    因此,即使实在法与上述标准相违背,也不能成为否定实在法之法律性质的理由,人们依然具有服从这种法律的义务。所以法律实证主义其实是对于“法实际上是什么”的问题的研究。因此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实证主义理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实证主义理论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B

    对实证主义者来说,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C

    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多方面的

    D

    实证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


    正确答案: A
    解析: 实证主义理论就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对实证主义者来说,价值与知识无关,科学是价值中立的。而在方法论方面,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唯一的,即只有经过人们的感官获得并经过实验验证的知识才是可信的。在方法上,现代主义强调实验法的普适性,认为客观世界是可以测量的,而且只有通过定量测量得来的知识才是可信的。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知识是权力的反映。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实证主义理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实证主义理论关注差异性和独特性

    B

    实证主义主张探索世界形成知识的方法是惟一的

    C

    实证主义理论是一套判断知识有效性的规则

    D

    价值与知识无关,科学是价值中立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实证主义者的信仰系统已经成为人类知识体系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但是,实证主义理论的一个缺陷在于它关注了人与社会的共同本质,却忽视了其差异性和独特性。特别是在对人的看法上,只强调了人的客观性一面,而忽视了人的主观性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