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第6题:
某高校甲、国有企业乙、集体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型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甲以高科技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现金12元出资,后丙因为资金紧张实际只出资10万元。 问题: 丙承诺出资12万元,实际出资10万元,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7题:
甲、乙、丙三人拟发起设立一家合伙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甲、乙二人均为考试合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丙仅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但甲、乙二人考虑到丙的业务开拓能力极强,还是准备将丙吸收为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伙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该机构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甲以现金出资10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15万元;丙出资25万元,其中现金出资10万元,以成立该机构办理手续的劳务、装修办公用房的劳务以及丙第一年的业务开拓的劳务作价15万元。该机构成立后,丙将担任业务拓展部经理,具体负责经纪业务的开拓和合同的审查、签订工作。关于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出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8题:
第9题:
合伙企业名称为“A商贸有限公司”
丙、丁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第10题:
第11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第12题:
甲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20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3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200万元
甲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10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4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300万元
甲出资人民币10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20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500万元
甲出资人民币50万元,乙以设备出资作价35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300万元,丁以厂房出资作价300万元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某高校甲、国有企业乙、集体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型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甲以高科技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现金12元出资,后丙因为资金紧张实际只出资10万元。 问题: 丙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第17题:
某高校甲、国有企业乙、集体企业丙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型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甲以高科技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现金12元出资,后丙因为资金紧张实际只出资10万元。 问题: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问价或材料?
第18题:
甲、乙、丙三人拟发起设立一家合伙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甲、乙二人均为考试合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丙仅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但甲、乙二人考虑到丙的业务开拓能力极强,还是准备将丙吸收为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伙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该机构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甲以现金出资10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15万元;丙出资25万元,其中现金出资10万元,以成立该机构办理手续的劳务、装修办公用房的劳务以及丙第一年的业务开拓的劳务作价15万元。该机构成立后,丙将担任业务拓展部经理,具体负责经纪业务的开拓和合同的审查、签订工作。关于丙在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9题:
甲、乙、丙三人拟发起设立一家合伙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甲、乙二人均为考试合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丙仅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但甲、乙二人考虑到丙的业务开拓能力极强,还是准备将丙吸收为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合伙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该机构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甲以现金出资10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15万元;丙出资25万元,其中现金出资10万元,以成立该机构办理手续的劳务、装修办公用房的劳务以及丙第一年的业务开拓的劳务作价15万元。该机构成立后,丙将担任业务拓展部经理,具体负责经纪业务的开拓和合同的审查、签订工作。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称可以选()。
第20题: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21题: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人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乙、丙均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