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先用权,是指第三人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方法或者已经作好了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继续制造、使用的权利。理解“先用权”时,应当注意:①此处所说的“先”,是针对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而言的,即专利权人的实施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以前。②此处所说的“用”,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已经制造了产品或者使用了相同方法;第二,已经做好了制造相同产品或用相同方法的必要准备。这两种“用”,只要具备其一足矣。③先用权是专利法给非专利权人特别规定的权利,仅限于原有范围。


更多“如何理解先用权。”相关问题
  • 第1题:

    如何理解特许权协议文件的含义及内容?


    正确答案: 特许权协议文件是实现BOT融资方式的最基本、最核心文件,它规定了协议各方在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中的权力和义务,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界定和分担,确定项目融资的文件和解决争议的原则及程序。它的实质是指定和规范BOT项目业主政府与有关营运机构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文件。
    特许权协议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特许权协议签约各方的法定名称、住所;项目特许权内容、方式及期限;项目工程设计、建造施工、经营和维护的标准;项目的组织实施计划与安排;项目成本计划与收费方案;签约双方各自权力、责任和义务;项目转让、抵押、征收、中止条款;特许权期满,项目移交内容、标准及程序;罚责与仲裁。

  • 第2题:

    修改宝贝标题,描述,主图,价格,会被降权吗,你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这些东西不要同时修改,否则可能会让淘宝误判你为换宝贝,最安全的做法是一个一个的换,而且如果没有特殊需求,下架当天最好不要修改主图,描述,一口价。

  • 第3题:

    如何理解保证人的追偿权?


    正确答案:所谓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1)如果保证人和债务人是委托合同关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属于处理委托事务,因此而支付的原本、利息和必要费用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并可请求赔偿损失。(2)如果保证人和债务人属于无因管理关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社会常理和主债务人的正确意见,即获得追偿权,但只能在主债务人获得的利益限度内主张权利。

  • 第4题:

    如何理解企业组织效能中责权对等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权责对等原则也就是权责一致原则,是指在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准则。权责对等原则的内涵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应该对等。
    2.向管理者授权是为其履行职责所提供的必要条件。
    3.正确地选人、用人。
    4.严格监督,检查。

  • 第5题:

    如何理解商标权的禁止权?


    正确答案:商标权的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发现他人从事侵犯其商标行为时,有权通过行政程序请求行政保护或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禁止权的效力及于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是使用与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

  • 第6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管辖权异议,在发生管辖权异议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即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的异议,申明管辖有误。对这一问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具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其次,管辖权异议需当事人正式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一般应是书面的,而且向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再次,异议的内容是对受理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认为应当由其他法院管辖,或者虽对管辖权没有异议,但认为应当依法转移管辖权。最后,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进行实体审理以前。
    对上述管辖权异议法院的处理程序是:首先,应受理当事入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议,而不能置之不理,因为这种意义在程序上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次,这种审议应当在案件实体审理之前进行,即先解决管辖权问题,再进行案件实体的审理。再次,法院审议后,对于是否有管辖权应作出书面裁决,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后,上诉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诉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当事人在收到该最终裁定后,必须按照上述裁定书中所确定的管辖法院参加诉讼。否则,即视为自动撤诉或不应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荣誉权的内容及其与名誉权的区别?

    正确答案:
    荣誉权是自然人或法人(包括非法人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获得和保持其荣誉称号并不受他人非法侵害或剥夺的权利。
    (1)荣誉权的内容
    ①接受荣誉称号权。
    维护荣誉权
    ③获得荣誉所带来的利益权。
    排斥他人侵害权。侵害荣誉权的方式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或者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
    (2)荣誉权和名誉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两者之间存在着有明显区别
    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民事主体,而是依据是否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定。
    ②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自然人自出生时起,法人、非法人组织自其成立时起就开始对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而荣誉权并不是一出生便能享有的权利,而必须是有了突出贡献被有关组织授予某种称号以后才能产生的一项权利。如果荣誉称号被合法取消或剥夺,其荣誉权也就丧失了,但名誉权不会丧失
    ③对象不同。名誉权的指向是社会对主体的综合评价,而荣誉权指向特定组织对主体的特殊的积极评价。
    侵权方式不同。侵害名誉权是以侮辱、诽谤、报道失实、公布他人隐私等行为损害他人名誉;侵害荣誉权的主要方式是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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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保证人代位权与求偿权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1、两种权利的法律基础不同。代位权是为了避免主债权人获得不当得利而进行债权法定转移;求偿权的法律基础则是保证原因关系中的委托合同、无因管理等。
    2、两种权利虽存在目的的共同性,但互相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也不构成担保关系,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代位权提供担保;代位权也不是求偿权的担保,为担保求偿权实现,保证人可以于求偿权产生前,要求主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3、保证人的代位权与求偿权存在竞合关系。当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进而以此为基础产生求偿权时,可与代位权发生请求权竞合,此时保证人可择一行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先用权。

    正确答案: 先用权,是指第三人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方法或者已经作好了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继续制造、使用的权利。理解“先用权”时,应当注意:①此处所说的“先”,是针对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而言的,即专利权人的实施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以前。②此处所说的“用”,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已经制造了产品或者使用了相同方法;第二,已经做好了制造相同产品或用相同方法的必要准备。这两种“用”,只要具备其一足矣。③先用权是专利法给非专利权人特别规定的权利,仅限于原有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商标权的转让权?

    正确答案: 商标的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同于商标保护、管理和注册制度的需要,商标注册人在行使转让权时须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商标注册有在行使转让权后,其所拥有的商标权消失,其商标注册人、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身分也随之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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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如何理解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如何保护妇女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妇女的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肖像是采用摄影艺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
    隐私权是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但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人身权利。民法通则第120条中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没有提及隐私权。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民众的人权意识觉醒并逐步增强,人们已越来越注意对自己人身权益的保护,包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隐私权也越来越多地被提及。与此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1993年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们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2001年最高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隐私权的保护中,应着重于对妇女隐私权的保护,其原因就在于两性的性别差异。妇女心理承爱能力较男性为弱,对私生活的秘密性更为看重,对隐私权法律保护的要求就更为迫切。特别是在“性”问题上,由于受东方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女性还是很在意性方面的纯洁性,对这方面的言论亦非常看重,同时也容易受到这方面言论的伤害。因此在保护妇女的隐私权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走在前面,起到了标杆的作用。

  • 第12题:

    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的替代原则。


    正确答案:(1)土地价格水平由具有相同性质的代替性土地的价格决定;
    (2)土地价格水平是由最了解市场行情的买卖者按市场的交易案例相互比较后所决定的价格来确定;
    (3)土地价格可通过比较地块的条件及使用价值来确定。

  • 第13题:

    如何理解债权让与中债务人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 基于“债务人不能因债权让与而受损害”的原则,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具体包括:
    (1)基于被让与合同债权所产生的实体法的抗辩权。如合同不成立及无效、履行期未届至、合同已终止及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等。
    (2)基于被让与合同债权而产生的诉讼上的抗辩权。如约定的仲裁条款。   受让人再转让债权的,债务人有权以其对抗受让人的抗辩,对抗再受让人。

  • 第14题:

    如何理解发表权穷揭理论? 


    正确答案: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种一次性穷竭的专有权。

  • 第15题:

    如何理解管辖权异议,在发生管辖权异议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即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的异议,申明管辖有误。对这一问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具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其次,管辖权异议需当事人正式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一般应是书面的,而且向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再次,异议的内容是对受理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认为应当由其他法院管辖,或者虽对管辖权没有异议,但认为应当依法转移管辖权。最后,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进行实体审理以前。
    对上述管辖权异议法院的处理程序是:首先,应受理当事入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议,而不能置之不理,因为这种意义在程序上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次,这种审议应当在案件实体审理之前进行,即先解决管辖权问题,再进行案件实体的审理。再次,法院审议后,对于是否有管辖权应作出书面裁决,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后,上诉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诉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当事人在收到该最终裁定后,必须按照上述裁定书中所确定的管辖法院参加诉讼。否则,即视为自动撤诉或不应诉。

  • 第16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如何保护妇女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妇女的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肖像是采用摄影艺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
    隐私权是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但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人身权利。民法通则第120条中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没有提及隐私权。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民众的人权意识觉醒并逐步增强,人们已越来越注意对自己人身权益的保护,包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隐私权也越来越多地被提及。与此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1993年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们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2001年最高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隐私权的保护中,应着重于对妇女隐私权的保护,其原因就在于两性的性别差异。妇女心理承爱能力较男性为弱,对私生活的秘密性更为看重,对隐私权法律保护的要求就更为迫切。特别是在“性”问题上,由于受东方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女性还是很在意性方面的纯洁性,对这方面的言论亦非常看重,同时也容易受到这方面言论的伤害。因此在保护妇女的隐私权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走在前面,起到了标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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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正确答案:
    人格权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属于具体人格权中三种非常重要的权利。
    (1)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客体,由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持自己生命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自然人的最高人身利益,因此生命权不仅是自然人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格权,而且是自然人享有和行使其他各种权利的重要条件和前提保障。生命权的内容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公力救济请求权有限制的生命利益支配权。侵犯生命权的行为必然发生人死亡这一严重后果。没有死亡事实,不构成侵犯生命权。
    (2)身体权。身体作为人的生命和健康得以存在的物质载体,是由四肢、五官、毛发及其他身体组织所构成的自然人的躯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为内容的权利,其内容包括维护身体完整权身体利益支配权公力保护请求权
    (3)健康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各种生理机能正常运转和功能完满发挥、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健康是指人体各种生理机制的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完满发挥,包括器质健康、功能健康、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健康以生命为前提,但生命并不等于健康。侵害身体而无损健康者,属于侵犯身体权的行为;造成健康损害者,则为侵害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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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开征权是税权的核心权能?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

    正确答案:
    (1)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依法享有的维护所获得的社会公正评价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①名誉权的内容指向两个方面:a.自然人、法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贬毁和损害;b.借助法律手段和公力救济,排斥他人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②在现实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是侮辱、诽谤。除此之外,有些行为虽非故意,但在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名誉受损或社会评价贬低,也应构成侵害名誉权。还需注意,不仅自然人依法享有名誉权,死者的名誉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2)肖像权就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享受自己的肖像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权利
    ①肖像权的内容有:
    a.形象再现权,即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再现个人形象。
    b.肖像使用权,即自然人有权使用其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的满足和财产上的利益。
    c.肖像利益维护权,即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玷污、丑化自己的形象,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
    a.未经权利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b.以侮辱或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
    c.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且造成人格利益损害。
    但是,凡是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自然人自身利益而必须使用自然人肖像的,虽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此乃对肖像权行使的一定限制
    (3)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其个人生活领域的秘密依法享有的不被他人获悉、公开或干涉的权利
    ①基于个人生活秘密的指向不同,隐私权在内容上可分为个人生活自由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等等。
    ②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同时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对任何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揭露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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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权?

    正确答案: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并获得报酬权。
    (1)出租权是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理解出租权时应注意:
    ①涉及出租权的作品只能是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
    ②如果出租的主要标的不是计算机软件,只要产品中含有计算机软件,也会构成对计算机软件其他著作权的侵犯。
    (2)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3)我国在2001年修订《著作权法》时增加了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是基于国内外的现实情况而做出的,有利于我国法律制度和国际社会的接轨,有利于满足我国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的需要。
    ①1990年《著作权法》没有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出租权。《罗马公约》《日内瓦公约》也没有规定该项权利。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1条、第14条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3条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在修订《著作权法》时,我国正在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进行着谈判,为了进一步保护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合法权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增加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出租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②1990年《著作权法》也没有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的网络传播权。《罗马公约》《日内瓦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都没有规定该项权利。但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网络传播对著作权及相关权人的权利构成了最大的威胁。
    尽管当时我国并未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未要求成员对录音制品的网络传播权作出规定,但从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出发,为有效地保护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还是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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