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主要渊源于()A.欧洲中世纪寺院法B.日耳曼习惯法C.罗马法D.伊斯兰法

题目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主要渊源于()

A.欧洲中世纪寺院法

B.日耳曼习惯法

C.罗马法

D.伊斯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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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关于中世纪欧洲离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教会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基督教教义宣扬婚姻乃神作之合,人不得离之

    B.教会法维护夫妻一体主义,但允许特殊情况下夫妻离婚

    C.教会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宣告、别居制度、未完成婚的否定等制度

    D.及至16世纪,宗教改革和婚姻还俗运动使欧洲重新回到许可离婚主义


    参考答案:B

  • 第2题:

    离婚与别居制有哪些区别?


    参考答案:

    1、别居期间,婚姻关系仍处存续状态,双方只解除同居义务,双方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离婚则完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双方均有再婚的权利。
    2、别居期间夫妻仍负贞操义务,离婚后双方无此法律义务。
    3、别居期间夫妻仍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此义务完全消灭。
    4、别居期间夫妻间仍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离婚后则无此权利。


  • 第3题:

    主观题:论离婚救济制度。


    协议离婚制度

  • 第4题:

    作为禁止离婚的救济手段的别居制度产生于()。

    A.基督教的教会法

    B.日耳曼习惯法

    C.罗马法

    D.伊斯兰法


    参考答案:A

  • 第5题:

    在国际私法中,作为法律规避制度的典型案例是法国高法于1878年审理的:()

    A、佛莱诉佛莱别居案

    B、鲍富莱蒙离婚案

    C、巴布科克诉杰克逊夫妇侵权案

    D、贝尔诉肯尼迪案


    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