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来看,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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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案来看,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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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李飞,( )说法正确。

    A.按照法律规定,李飞是李志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B.在本案例中,李飞不可以获利胡丽的遗产

    C.在本案例中,李飞可以代位继承李志的遗产

    D.在本案例中,李飞随母改嫁,与李志夫妻没有法定身份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李刚王楠2000年开始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日,李刚遇车祸死亡,王楠( ) 。

    A.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遗产

    B.由李刚父母决定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C.不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遗产

    D.由法院判决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参考答案:C

  • 第3题:

    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则其遗产可由其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错误

  • 第4题:

    本案中,周峰如果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

    A.刘玉

    B.刘玉、周美

    C.刘玉、周美、赵琳

    D.周美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在3岁时被乙(男)合法收养。由乙抚养成人。2019年,甲的生父丙、养父乙先后去世,各留下若干遗产。下列关于甲生父、养父遗产法定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
    B.甲有权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
    C.甲无权继承丙的遗产,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D.甲既有权继承丙的遗产,又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他们彼此之间产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的法定权利义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与子女,他们原有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故甲有权继承养父乙的遗产但无权继承生父丙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