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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梅因的历史法学如何看待法律、立法的发展。


    参考答案:

    (一)、强调历史调查研究方法。梅因认为早期法对于法学家来说,正如地壳对于地理学家那样重要,因为它们潜在地包含了以后法律具有的一切东西。不同于萨维尼的是他用科学的分析代替了“民族精神”的抽象寻绎,试图用比较研究不同法制的方法,发现共同的东西。
    (二)法律的起源与发展的三个阶段。一、古代法与现代法律的因袭关系,人类初始时代不存在法律,而所谓“地美士第”只是人的一种活动;二、法律源流的进一步演变是习惯法时代;三、习惯法时代之后是法典时代。
    (三)进步社会法律改良的三个手段。一、法律的拟制:法律的文字不变,但法律的运用规则已经改变;二、衡平:公然违背法律的规定;三、立法: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新法来废止旧法。


  • 第2题:

    简述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


    参考答案:教育学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与其他学科一样经历了一个由思想萌发到确立学科意识再到系统发展的较长时期,主要分作三个阶段:(1)前学科阶段:这一时期主要表现为经验的总结与积累。早期的教育学家根据其教育实践,从不同层面进行论述,提出了丰富的教育经验和教育思想。这些思想散见于哲学的、伦理的、政治的论著和学说中,尚未能构成完整的、系统的体系。(2)教育学学科的独立阶段:在文艺复兴运动后的近代欧洲是教育学理论产生发展和不断完成的阶段。这一阶段发展起来的教育学理论可称为经典教育学理论。(3)教育学的系统化阶段:19世纪以来,教育学在发展中形成了很多派别,经历了新的分化和改组出现了新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跨学科特点、研究的细化、研究的究的多元化。

  • 第3题:

    简述罗马法学的发展情况。


    答案:
    解析:
    罗马法学是古罗马文化的重要方面,答此题时注意要全面。古罗马文化的其他方面考生也要尽量掌握。

  • 第4题:

    简述历史法学的基本特点。


    参考答案:

    (1)历史法学是对于近代自然法学的一种否定。自然法学所强调的是一种革命,一种理想,一种理论的虚构,而在历史法学看来,这种理论只能是一种缺乏历史基础的主观臆断,而历史法学的任务,就是要在法律理论上加上一个历史的基础。
    (2)作为一个学派,历史法学家的共同之处,是在法学中贯穿了一种历史考究的方法,不过要注意的是,每一个法学家所关注的历史的不同点,决定了他们各自理论的差距,萨维尼强调的是罗马法,他相信罗马法对于德意志法律的影响,艾希霍恩强调日耳曼习惯法,贯穿一种更为历史的方法,梅因同时关心罗马法、英国法和印度法,所以在他的思想中,除了纯粹的历史方法外,他还采取了比较的方法和进化论的理论。
    (3)历史法学在西方法理学中的最大贡献,则是强调法律实现应该依赖于法律背后的社会力量。在一个自然法学者看来,法律的实现依靠的是法律本身所具有的一种正义和理性,而理性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一个分析法学家看来,法律的实现,依靠的是一种强力,即主权者的一种制裁,而在历史法学者看来,法律的实现,依靠的是一个民族的传统,一个民族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


  • 第5题:

    自1950年代中期由于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争论和学术争论的推动,西方法学开始振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出现了西方法学史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和()以新的政治和理论姿态出现。

    A、自然法学派

    B、社会法学派

    C、分析法学派

    D、实证法学派

    E、历史法学派


    参考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