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相关问题
  • 第1题:

    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在审理方式上的区别不包括( )。

    A.复议前置

    B.反诉

    C.合议制

    D.适用调解与否


    正确答案:ABC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第67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这是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在审理方式上的区别。

  • 第2题:

    简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活动,而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活动。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
    (3)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实行一级复议制,进行书面审理,程序简便’而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实行两级终审制,以公开审理为主,程序严格。
    (4)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而行政诉讼只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5)法律效力不同。除有法律明文规定之外,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即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终审判决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 第3题:

    简述简述性格与气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性格与气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表现在:性格受后天社会环境影响较大,可塑性较强,而气质受先天遗传因素影响较大,可塑性较弱;性格有好坏之分,而气质无好坏之分。
    其联系表现在:性格可以掩蔽和改造气质;气质影响性格的形成和发展。

  • 第4题:

    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在审理方式上的区别不包括( ).

    A.复议前置

    B.反诉

    C.合议制

    D.适用调解与否


    正确答案:ABC
    9.AB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根据第67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这是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在审理方式上的区别.

  • 第5题:

    试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与区别。
    共同点:
    (1)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所谓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项进行特定处理,直接引起权利义务法律效果的一种单方行政行为。
    (2)都是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该争议是以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或者严重不合理作为争议的客体。
    (3)都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复议或诉讼均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既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的核心,同时又是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重点。
    (4)都不适用调解。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和确定力,合法即有效。违法即撤销,如果调解,必然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或者私权利的保护。
    区别:
    (1)性质不同。
    (2)受理机关不同。
    (3)受理范围不同。
    (4)审查力度不同。
    (5)审理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