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XX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XX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1996年12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1997年11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访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A.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B.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C.美国法院D.加拿大法院

题目

上海市XX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XX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1996年12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1997年11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访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

A.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C.美国法院

D.加拿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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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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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
    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和钱某不得离婚。3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王某又向法 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的正确做法应为()。
    A.依法审理 B.不予立案
    C.驳回起诉 D.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 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第2题:

    2010年5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与户口在乙区的李某结婚后即居住在乙区。婚后,因李某经常酗酒,两人感情不和。2012年3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需要到甲区购买货物,同当地的何某发生争议,李某出手将何某打伤。甲区法院于当年9月以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关押在甲区的监狱中。2013年6月,张某决定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
    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
    D:张某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民诉法解释》第8条,故D项正确。

  • 第3题:

    甲住所地在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市B区,甲父乙居北京市C区,乙有一处房产在北京市D区,如果乙欲将D区房产过户给甲,受理乙申请的公证机构是()。

    A.A区公证处

    B.B区公证处

    C.C区公证处

    D.D区公证处


    C

  • 第4题:

    上海市××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2008年12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2010年1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请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

    A: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B: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C:美国法院
    D:加拿大法院

    答案:C,D
    解析:
    【考点】离婚案件的管辖。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D项符合题意。

  • 第5题:

    甲住所地在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市B区,甲父乙居北京市C区,乙有一处房产在北京市D区,如果乙欲将D区房产过户给甲,受理乙申请的公证机构是()

    A.A区公证处

    B.B区公证处

    C.C区公证处

    D.D区公证处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