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之女友乙被丙强奸,甲大怒,决定报复,后在乙的帮助下将丙的女友丁强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强奸罪,乙不构成犯罪B.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C.甲、乙的行为情有可原,不构成犯罪D.甲、乙均构成强奸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题目

某甲之女友乙被丙强奸,甲大怒,决定报复,后在乙的帮助下将丙的女友丁强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强奸罪,乙不构成犯罪

B.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的行为情有可原,不构成犯罪

D.甲、乙均构成强奸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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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孕妇甲之前曾有过出轨行为,为弥补丈夫乙,向乙表示给乙找个女孩,乙同意。甲在路边假装摔倒,骗女孩丙搀扶,并请求丙送其回家。到家后,甲骗丙喝下含有迷药的酸奶。乙将昏迷的丙抱到床上意图强奸,但正值丙的经期,乙放弃。乙怕丙醒来后报案,跟甲说把丙杀了,甲同意,乙遂用枕头闷死了丙。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甲乙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
    B.乙的强奸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D.对甲乙应该数罪并罚

    答案:A,B,C,D
    解析: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中甲乙均有犯罪的故意.且甲策划案件,乙实施犯罪行为,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故A项正确。虽然丙正值月经期,但在客观上并不能阻止乙的犯罪行为,乙是主动停止犯罪的意思,所以乙构成强奸的中止。故B项正确。甲乙共谋杀害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故c项正确。甲乙对丙的杀害是强奸未遂后出于灭口的动机,另行起意的,应该按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且最高刑为死刑。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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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 第3题:

    某日,甲想要强奸丙(女),于是找来乙,欺骗乙说“我要去抢劫丙,你帮我在丙家门口望风”。乙答应后,甲撬开丙家房门,进入卧室将丙强奸。然后自己拿出2000元对乙说是抢来的,二人平分。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抢劫罪既遂的帮助犯。

    B.乙构成抢劫罪未遂的帮助犯。

    C.乙构成强奸罪预备的帮助犯。

    D.甲与乙既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也不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甲与乙既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也不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 第4题:

    甲的儿子乙患有严重精神病,甲为了让乙留下子嗣,而将女子丙绑回家中,并协助乙强奸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共同构成强奸罪,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B.甲与乙共同构成强奸罪,甲是从犯,乙是主犯
    C.甲与乙共同构成强奸罪,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
    D.甲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D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即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甲与乙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ABC选项错误。在本案情况下,甲不过是把精神病人乙当作犯罪的工具实施自己的犯罪,这种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甲在理论上被称为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正犯有两种情形:(1)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实施犯罪;(2)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实施犯罪。D选项正确。需注意:关于共同犯罪理论,法硕考试和司法考试有着重大差异,本题即是其中一例,请考生在作答时务必坚持法硕考试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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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