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题目

论述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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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答:《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或利益的社会关系.它属于物质的社会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主体处于平等地位;第二.一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第三.大都是等价有偿的。
(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第二.人身关系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第三.人身关系与其主体的不可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