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明清审判制度的发展 ”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清末诉讼审判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


    答案:
    解析:
    清末诉讼审判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是:(1)确立了司法独立原则。建立各级审判 厅,实行四级三审制。(2)区分刑事、民事诉讼。在诉讼和审判中终结了刑、民不分的历史。 (3)承认了律师活动的合法性。(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5)改 良了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 第2题:

    简述明清时期,票演变为公文的三个发展阶段,清代票文的地位变化。
    由明到清,票由小块纸片的含义,发展演化为公文,经历了三阶段的意义延伸:
    (1)作为一般意义的凭证。这一意义的运用,发展到后世,就衍生出各类票据。
    (2)作为派遣官、差执行任务的凭证性公文。有兵票、火票、差票诸名目。
    (3)清代前期,普遍用票作为上级官署对下级催办公务、命今指示的下行公文文种。
    清代前期,因票文格式简单、使用方便,多用来代替正规下行公文牌文。中叶以后,更为简便的札文逐渐盛行,就很少运用票作为指示性下行公文。

  • 第3题:

    1、请简述明清时期中医妇产科学的发展


    A

  • 第4题:

    简述秦代的审判制度。


    答案:
    解析:
    秦朝重视审判工作,其审判制度已有较大发展。(1)把讯问被告和庭审案件作了明确区分。凡讯问被告被称为“讯狱”;庭审案件被称为“治狱”。(2)秦朝强调犯人口供对于定案的重要性,为取得口供,允许司法官吏在办理手续后动用刑讯手段。同时,提倡鼓励不用刑讯得到真实口供。(3)秦朝为了提高审判质量,明确规定了法官的责任,强调法官故意量刑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凡故意加重或减轻判刑的,要承担“不直”的责任;凡故意有罪不判,或通过篡改案情,逃避刑罚的,要承担“纵囚”的责任。(4)秦朝允许犯人提出再审要求,目的是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冤假错案。《秦简·法律答问》记载:在押犯接到判决后,如表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称为“乞鞠”。

  • 第5题:

    请简述明清时期中医妇产科学的发展


    可分为中医儿科学的萌芽、中医儿科学的形成、中医儿科学的发展与成熟三个阶段。 从代表性的学术著作、学术理论、代表家进行分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