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

  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肺(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特殊情况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特殊情况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特殊情况除外)。

  15、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体检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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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自2011年下半年就改革了,两学内容并入到了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

  • 第2题:

     重庆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啊


    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

      教师资格认证一般需要在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和 教育教学技能后就可以申报。笔试、普通话、试讲都顺利通过,则由该教育局颁发对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此证全国通用,无时效限制。

      申请流程: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 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程序(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师范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的由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式两份)体格检查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普通话水平测试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师范类往届
    非师范类往届

      注:

      1.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2.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3. 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 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相关部门受理,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和初级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省级教育部门受理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 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 第3题: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难不难考啊?

     


    不难考,好好准备就是啦

  • 第4题: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育教学能力考察标准 


     答:《〈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主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鉴于各地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的情况各异,教育教学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教育部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进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员(包括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方式灵活多样,不仅可以用面试、试讲的方式,也可以用考试、考核等方式,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

     

  • 第5题: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明确,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答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