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丧失教师资格与撤消教师资格的法定情形。

题目

简述丧失教师资格与撤消教师资格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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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消其教师资格:()。

    A.知识点讲解错误的

    B.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D.上课使用方言的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撤消其教师资格,并在( )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A、2

    B、3

    C、4

    D、5


    参考答案:D

  • 第3题:

    ( )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A.撤销教师资格者
    B.丧失教师资格者
    C.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者
    D.受行政处罚者

    答案:B
    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第4题:

    具备下列()情形,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A.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B.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

    C.参加考试作弊的

    D.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答案:BD

  • 第5题:

    什么情况下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


    答案: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