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转来的学生小明常常以叛逆者自居,他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在上课时表现出怪异行为,甚至顶撞老师。所有的任课老师都说小明是个十足的坏孩子,品行不端。作为班主任的李老师并没有放弃小明。她暗自观察,根据小明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班主任李老师的做法( )。A.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B.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独特的人 C.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有独立意义的人 D.错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

题目
新转来的学生小明常常以叛逆者自居,他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在上课时表现出怪异行为,甚至顶撞老师。所有的任课老师都说小明是个十足的坏孩子,品行不端。作为班主任的李老师并没有放弃小明。她暗自观察,根据小明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班主任李老师的做法( )。


A.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B.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独特的人
C.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有独立意义的人
D.错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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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属于教学活动的是( )

    A.小明在家借助手机学习英语口语三
    B.小明和小红练习英语口语
    C.李老师与王老师讨论英语口语教学
    D.李老师与小明练习口语对话

    答案:D
    解析:

  • 第2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明今年上五年级,班主任对他印象一直不好。其实他的学习成绩不错,在学校也没犯过什么大错,就是平时有点顽皮,不太自觉,但班主任对他很有偏见,小明的家长也侧面和班主任
    沟通过,提了些意见,最终非但没改变什么,反而发展到班主任经常故意地挑小明错的程度。
    根据上述材料,请你从学生观的角度分析一下老师的做法。


    答案:
    解析:
    【知识点】职业理念——学生观
    材料中班主任的做法不合理.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学生观的要求。
    首先,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是具有巨大发展潜能的。材料中。班主任因为对小明的印象不好而有偏见。并且故意挑错。给小明贴上顽皮的标签.没有认识到学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能的,虽然现在很顽皮,但将来是可以改变的。并且没有认识到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老师应该予以指导。而非指责。
    其次,学生是独特的人,是完整的人,具有自身独特性。材料中,班主任对小明有偏见。还不听家长意见,变本加厉,没有认识到学生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不利于学生的发展。
    再次,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要认识到主体性的积极作用,通过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因此,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认识到学生是发展的人、独特的人、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在教育教学中践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 第3题:

    李老师是初二三班的班主任,他一直信奉严师出高徒,常常对冥顽不灵的小明同学实行体罚,督促其学习。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李老师因材施教。遵循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B.李老师依法实施指导评价权

    C.学校可依法将小明同学送至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D.小明虽有错在前。但其人身权受到了侵犯

    答案:D
    解析:
    这里容易混淆的可能是C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题目中小明同学虽冥顽不灵.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其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因此不选C选项。而体罚侵犯了小明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 第4题: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小明今年上五年级,班主任对他印象一直不好,其实他的学习成绩不错,在学校也没犯过什么大错,就是平时有点顽皮,不太自觉,但班主任对他很有偏见,小明的家长也侧面和班主任沟通过,提了些意见,最终非但没改变什么,反而发展到班主任经常要故意挑小明错的程度。

    [问题1][简答题]
    根据材料,请你分析教师应该树立怎样的学生观。


    答案:
    解析:
    材料中的教师没有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没有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没有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要求做到:
    (1)将学生看成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教师要坚信每个学生都潜藏着巨大的发展能量,理解他们身上的不足,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教师还要研究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据此开展教育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将学生看成是完整而独特的人。教师要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同时,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该理解学生与成人、学生与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
    (3)将学生看成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学习活动是学生的主体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学生始终都是各种学习活动的发起者、行动者、作用者。教师要认识到学生主体性的积极作用,通过发挥主导作用,为学生构建广阔的活动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将学生看成是责权主体。把学生作为责权主体来对待,是教育民主的重要标志。学校要正确处理好学生的权利自由和限制问题:一是要区分学生的个人行为和教育行为;二是要区分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权利享受与责任承担问题。最终达到自由和限制二者之间的平衡。

  • 第5题:

    小明是一名转学生,刚来到新的环境中很不适应,学习成绩也有所下降,班主任对转学生有点偏见,小明的成绩下降拉低了班级的平均分,班主任对他的态度更是不好,同样,小明也特别讨厌班主任,处处与老师作对,故意扰乱班级秩序,从而影响了其他同学的学习。作为一名学校社会工作者,你需要做的是()。

    • A、建立老师与学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
    • B、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
    • C、为小明辅导功课,提高学习成绩
    • D、改变班主任对转学生的偏见

    正确答案:A

  • 第6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某镇14岁的男学生姚小明,上语文课时不遵守课堂纪律并与语文课老师顶撞,该老师把他交给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又把他交给学校党支部书记处理,书记对姚小明进行了批评后,班主任又把他送回其爷爷家。次日和第三日,小明多次找学校要求返校上学,学校未同意小明返校上学,而是把小明向语文老师认错作为返校上课的前提条件。小明的家长向县教委反映问题,该校仍未让小明上学。小明将学校告上法庭。江夏区法院判决学校向小明书面赔礼道歉,立即让小明回校上学,并赔偿小明经济损失600元。本案受理费300元,其他诉讼费190元,原告负担200元,其余由被告承担。 问题:结合运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正确答案:(1)学校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作出相应的行为的权利,即公民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权利,包括上课权、教学设施使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第42条: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和"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第4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学校不让小明回校就读,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所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第7题:

    班主任陈老师和李老师因为小明的教育问题发生冲突,陈老师说我是班主任用不着你管,你怎么看?


    正确答案:班主任是沟通协调任课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作为班主任,不但要关注学生的教育问题,也要努力沟通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如果出现了题干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生教育冲突,我有如下看法:
    首先,班主任陈老师关注学生小明的教育问题,这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但是发生了教育问题的冲突,陈老师也应该做出反思,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注意自己的沟通方式,冷静处理,选择合适的时机再和陈老师进行委婉的沟通,争取和李老师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对于李老师说不上班主任用不着你管这样的话也是欠妥的,作为任课老师也不单单是教好书就可以了,也要积极和班主任一起承担班级管理和育人的任务,李老师要端正自己的态度,虚心接受班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和班主任心平气和的进行沟通,争取和陈老师就小明教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学校领导也应该积极协调李老师陈老师之间的关系,另外,学校也可以举办关于学生教育问题的座谈会,引发老师们对学生教育问题的关注。
    总之,只有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达成一致的教育问题,形成教育合力,才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 第8题:

    单选题
    李老师是小学三年级班主任,他一直强调教育要从小抓起,常常对屡教不改的小明同学实行体罚,督促其学习。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李老师依法实施指导评价权

    B

    李老师因材施教,遵循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C

    小明虽有错在前,但人身权受到了侵犯

    D

    学校可依法将小明同学送至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题目中小明同学虽屡教不改,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其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因此D选项不选。而体罚侵犯了小明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 第9题:

    问答题
    班里的小明上课爱捣乱,班主任老师对他意见非常大,经常点名批评他。一次,正值班主任上课时,他又在下面与同学打架,老师把他揪到讲台上,结果他趁老师不注意时朝全班同学做鬼脸。试分析该老师的做法,如果你是小明的班主任,你会怎么做?

    正确答案: (1)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认为,有机体做出的行为与随后出现的条件刺激之间的关系对行为起着控制作用,它能影响以后该行为发生的概率。强化能增强行为出现的频率。
    (2)小明经常爱捣乱是因为他可以通过捣乱获得老师的关注。虽然老师觉得是惩罚小明,但是小明通过老师的行为获得了关注,这种行为对于小明来说属于强化。
    (3)如果我是小明的班主任,我会通过行为塑造法来矫正小明的调皮行为。我会在小明表现出积极的行为时,给予积极的关注,强化小明的积极行为,那么小明的积极行为就可能再次出现,忽视小明的调皮行为,这种行为得不到强化,会慢慢地自然地消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小明是初二的学生,半年前学会了上网。刚开始的时候,小明能够按照老师的要求.在网上查询一些学习资料,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偶尔在学习之余,也打打游戏,与同学聊聊天。但最近,妈妈发现小明有点不对劲,每天在网上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午夜还不睡觉、早晨睡懒觉、不起床、有几次差点上学迟到,学习成绩直线下滑。妈妈决心要搞清楚小明到底在网上做什么。一天晚上快12点了,小明还在玩电脑,妈妈走进他的房间,结果令她很意外,小明根本没有学习,而是在打游戏。妈妈气坏了,质问他这么做多长时间了,小明吞吞吐吐说有两个月了,有的时候还到网吧去玩,现在一天不打游戏就难受极了。自己有时候也想不玩了,但就是控制不住。妈妈和小明的班主任李老师交流了小明的这种情况,李老师帮助小明妈妈分析小明这种沉迷于网络游戏行为的原因,认为这与初中生好奇心强、渴望交往、自控能力低等心理密切相关。 妈妈和李老师应该采取哪些教育指导措施帮助小明解决这个问题呢?

    正确答案: 妈妈和李老师应该采以下指导措施帮助小明解决这个问题:
    (1)强化干预。当小明有了减少上网的行为时,就给予奖励、表扬或肯定性评价。
    (2)厌恶干预法。当小明出现过度上网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惩罚措施。
    (3)替代。延迟满足法。一方面,妈妈和李老师要帮助小明培养替代活动(其感兴趣的课外活动)吸引其注意力,并弄清他的上网习惯,然后使其反其道而行,在原来上网的时间里做其他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小明的上网时间(起初要控制上网时间,不必绝对戒除),将其上网总时间列表,纳入周计划,在可以控制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上网时间,最终实现戒除网络成瘾的目标。
    (4)团体辅导法。将其他患有网络成瘾症的学生与小明组合成一个团体,由富有经验的老师作为指导者。运用团体动力理论做理论基础,综合运用团体咨询的原则和各种方法,达到使参加团队的成员整体戒除网瘾的目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小明今年上五年级,班主任对他印象一直不好,其实他的学习成绩不错,在学校也没犯过什么大错,就是平时有点顽皮,不太自觉,但班主任对他很有偏见,小明的家长也侧面和班主任沟通过,提了些意见,最终非但没改变什么,反而发展到班主任经常要故意挑小明错的程度。问题:根据材料,请你分析教师应该树立怎样的学生观。

    正确答案: 材料中的教师没有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没有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没有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要求做到:(1)将学生看成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教师要坚信每个学生都潜藏着巨大的发展能量,理解他们身上的不足,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教师还要研究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据此开展教育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将学生看成是完整而独特的人。教师要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同时,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该理解学生与成人、学生与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3)将学生看成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学习活动是学生的主体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学生始终都是各种学习活动的发起者、行动者、作用者。教师要认识到学生主体性的积极作用,通过发挥主导作用,为学生构建广阔的活动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4)将学生看成是责权主体。把学生作为责权主体来对待,是教育民主的重要标志。学校要正确处理好学生的权利自由和限制问题:一是要区分学生的个人行为和教育行为;二是要区分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权利享受与责任承担问题。最终达到自由和限制二者之间的平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小明今年9岁,写字常漏毛画,笔顺又经常出错,左右颠倒,学习成绩不佳。学校社会工作者王华安排小明参加社区中心的课外辅导班。一天,课外辅导班的李老师两只王华提出要将小明调离辅导班要要求,原因是小明上课不专心听讲,经常不完成作业,还经常在课堂上睡觉。王华此时适当的做法应该是()。
    A

    与小明家长联络,请家长留意小明的学习情况

    B

    为小明购买辅助学习用具

    C

    向李老师建议设立奖励制度

    D

    将小明调离辅导班并安排个人辅导

    E

    了解小明阅读和书写困难的原因。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小明是个4岁的孩子,十分活泼可爱,老师很喜欢他。可令老师不解的是,小明很多事情都能做好,就是算数不好,经常要想一会儿才能回答。如果让小明算一下3加4等于几,他会感到很困难,但如果问他3个桃子加上4个桃子是几个桃子,他就能很快地回答出来。遇到类似的算数问题,小明都是这样,老师认为这样不好,便要求小明要经常思考再得出答案,可小明却做不到。老师为此感到很苦恼。
    请回答:小明老师的态度和行为对吗?请从儿童思维发展的角度分析小明的这一类行为,并为小明的老师提出科学的教育建议。


    答案:
    解析:
    (1)小明老师的态度和行为是不正确的。3—6、7岁幼儿的思维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或称为表象思维,即幼儿依靠事物在头脑中储存的具体形象(表象)和对具体形象的联想进行思维活动。该思维活动的特点是:①该阶段幼儿的思维具有了内隐性,可以在头脑中操作而不必表露在外显动作中,但通常思维活动还要借助具体的事物进行;②幼儿能预见到自己行动的结果,也开始计划自己的行动,但往往容易根据事物的表面现象进行思维。材料中。小明是个4岁的孩子,正处于具体形象思维阶段。他的思维活动还要借助具体的事物进行。 例如,让小明算一下3加4等于几,他感到很困难,但如果问他3个桃子加上4个桃子是几个桃子,他就能很快地回答出来。小明这种现象是个体思维正常发展的规律,因此教师的态度和行为是不正确的。
    (2)教育建议:①根据心理发展规律,正确理解幼儿思维发展的特征;②循序渐进地提出行动目的性和计划性要求;③抓住合理时机进行思维能力的培养。

  • 第14题:

    新转来的学生小明常常以叛逆者自居,他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在上课时表现出怪异行为,比如:学狼叫,席地而坐.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从讲台爬回自己的座位上.所有的任课老师都说小明是个十足的坏孩子,品行不端。作为班主任的李老师并没有放弃小明.她暗地调查,并根据小明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班主任李老师的做法()。

    A.正确.体现了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B.正确.体现了学生是独特的人
    C.正确.体现了学生是有独立意义的人
    D.错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

    答案:A
    解析:

  • 第15题:

    2012年4月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镇14岁的男学生姚小明,上语文课时不遵守课堂纪律并与语文课老师顶撞,该老师把他交给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又把他叫学校党支部书记处理,书记对姚小明进行了批评后,班主任又把他送回其爷爷家。次日和第三日,小明多次找学校要求返校上学,学校未同意小明返校上学,而是把小明向语文老师认错作为返校上课的前提条件。小明的家长向县教委反应问题,该校仍未让小明上学。小明将学校告上法庭。江夏区法院判决学校向小明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小赵经济损失600元。本案受理费300元,其它诉讼费190元,原告负担200元,其余由被告承担。

      试分析学校侵犯了小明的什么权利?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受教育权的含义,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作出相应的行为的权利,即公民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权利。包括上课权、教学设施使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
      (2)受教育权在法律上的规定: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第9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法》第42条: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和”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第4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结合案例中姚小明的情况分析。

  • 第16题:

    小明今年9岁,写字常漏毛画,笔顺又经常出错,左右颠倒,学习成绩不佳。学校社会工作者王华安排小明参加社区中心的课外辅导班。一天,课外辅导班的李老师两只王华提出要将小明调离辅导班要要求,原因是小明上课不专心听讲,经常不完成作业,还经常在课堂上睡觉。王华此时适当的做法应该是()。

    • A、与小明家长联络,请家长留意小明的学习情况
    • B、为小明购买辅助学习用具
    • C、向李老师建议设立奖励制度
    • D、将小明调离辅导班并安排个人辅导
    • E、了解小明阅读和书写困难的原因。

    正确答案:A,C,E

  • 第17题:

    小明今年9岁,写字常漏笔画,笔顺又经常出错,左右颠倒,学业成绩不佳,应家长要求,社会工作者安排他入读社区中心的课外辅导班。有一天,辅导班的李老师向社会工作者提出将小明调离辅导班的要求,原因是小明上课不专心,经常不交作业,还经常在课堂上睡觉。社会工作者此时适合的做法是()。

    • A、与小明的家长联络,请家长留意小明的学习情况
    • B、为小明配备电脑作为他学习的辅助工具
    • C、向李老师建议建立奖赏制度
    • D、将小明调离辅导班并安排个人辅导
    • E、了解小明阅读和书写困难的原因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班里的小明上课爱捣乱,班主任老师对他意见非常大,经常点名批评他。一次,正值班主任上课时,他又在下面与同学打架,老师把他揪到讲台上,结果他趁老师不注意时朝全班同学做鬼脸。试分析该老师的做法,如果你是小明的班主任,你会怎么做?


    正确答案: (1)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认为,有机体做出的行为与随后出现的条件刺激之间的关系对行为起着控制作用,它能影响以后该行为发生的概率。强化能增强行为出现的频率。
    (2)小明经常爱捣乱是因为他可以通过捣乱获得老师的关注。虽然老师觉得是惩罚小明,但是小明通过老师的行为获得了关注,这种行为对于小明来说属于强化。
    (3)如果我是小明的班主任,我会通过行为塑造法来矫正小明的调皮行为。我会在小明表现出积极的行为时,给予积极的关注,强化小明的积极行为,那么小明的积极行为就可能再次出现,忽视小明的调皮行为,这种行为得不到强化,会慢慢地自然地消失。

  • 第19题:

    问答题
    2012-年4月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镇14岁的男学生姚小明,上语文课时不遵守课堂纪律并与语文课老师顶撞,该老师把他交给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又把他叫学校党支部书记处理,书记对姚小明进行了批评后,班主任又把他送回其爷爷家。次日和第三日,小明多次找学校要求返校上学,学校未同意小明返校上学,而是把小明向语文老师认错作为返校上课的前提条件。 小明的家长向县教委反应问题,该校仍未让小明上学。2010年春季,小明将学校告上法庭。江夏区法院判决学校向小明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小赵经济损失600元。本案受理费300元,其它诉讼费190元,原告负担200元,其余由被告承担。 问题: 试分析学校侵犯了小明的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 (1)受教育权的含义,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作出相应的行为的权利,即公民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权利。包括上课权、教学设施使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
    (2)受教育权在法律上的规定: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第9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法》第42条: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和”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第4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结合案例中姚小明的情况分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新转来的学生小明常常以叛逆者自居,他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在上课时表现出怪异行为,甚至顶撞老师。所有的任课老师都说小明是个十足的坏孩子,品行不端。作为班主任的李老师并没有放弃小明。她暗自观察,根据小明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班主任李老师的做法(   )
    A

    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B

    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C

    正确,老师看到了学生是有独立意义的人

    D

    错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某镇14岁的男学生姚小明,上语文课时不遵守课堂纪律并与语文课老师顶撞,该老师把他交给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又把他交给学校党支部书记处理,书记对姚小明进行了批评后,班主任又把他送回其爷爷家。次日和第三日,小明多次找学校要求返校上学,学校未同意小明返校上学,而是把小明向语文老师认错作为返校上课的前提条件。小明的家长向县教委反映问题,该校仍未让小明上学。小明将学校告上法庭。江夏区法院判决学校向小明书面赔礼道歉,立即让小明回校上学,并赔偿小明经济损失600元。本案受理费300元,其他诉讼费190元,原告负担200元,其余由被告承担。 问题:结合运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正确答案: (1)学校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作出相应的行为的权利,即公民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权利,包括上课权、教学设施使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第42条: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和"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第4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学校不让小明回校就读,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所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新学期何老师接任新班级,发现学生小明上课时无精打采,而且总是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她向以前的任课老师了解情况后得知小明之前成绩优异,最近这个学期成绩才下滑。何老师通过多次主动与小明沟通,才知道原来小明家庭遭遇变故,去年小明的妈妈因病去世,爸爸也外出打工还债。何老师了解小明的情况后,在生活上特别关心小明,课堂上对小明的每点进步都给予鼓励,还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帮助小明补习功课。在何老师的努力下,小明的成绩很快得到提高,最后以优异的成绩毕业。离开学校前一天,小明给何老师写了一封信,信里称何老师为“最好的老师”。这个案例中教师(  )①了解和研究学生②开发外部教育资源③热爱、尊重学生④擅长与学生沟通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小明的家长给李老师送购物券,托其给小明换靠前的座位。李老师接受了礼物,并给小明换了座位。李老师的做法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
    A

    爱岗敬业

    B

    依法治教

    C

    为人师表

    D

    教书育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