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孙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题目

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孙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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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欠孙某l0万元,田某欠赵某l0万元。因赵某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孙某欲行使代位权诉讼。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孙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孙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C.孙某行使代位权,应在赵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D.孙某行使代位权,应在田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代位权诉讼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E)。

  • 第2题: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
    问题:
    1.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2.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3.孙某对钱某的死亡构成何罪(说明理由)?是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帮助犯(从犯)?
    4.孙某向赵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关于法定刑的适用与犯罪形态的认定,可能存在哪几种观点?
    5.孙某将赝品出卖给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两种处理意见。其一,认定为侵占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理由是,赵某已经占有了名画,不可能对名画实施抢劫行为,杀人行为同时使得赵某将名画据为己有,所以,赵某对名画成立(委托物)侵占罪,对钱某的死亡成立故意杀人罪。其二,认定成立抢劫罪一罪。理由是,赵某杀害钱某是为了使名画不被返还,钱某对名画的返还请求权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抢劫罪的对象,所以,赵某属于抢劫财产性利益。
    2.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属于事前的故意或概括的故意。对此现象的处理,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将赵某的前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或普通抢劫),将后行为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对二者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想象竞合处理;理由是,毕竟是因为后行为导致死亡,但行为人对后行为只有过失;其二认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一罪(或故意的抢劫致人死亡即对死亡持故意一罪);理由是,前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前行为与后行为具有一体性,故意不需要存在于实行行为的全过程。答出其他有一定道理的观点的,适当给分。
    3.孙某对钱某的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明知钱某没有死亡,却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显然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对钱某的死亡也起到了作用。即使认为赵某对钱某成立抢劫致人死亡,但由于钱某不对抢劫负责,也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倘若在前一问题上认为赵某成立故意杀人未遂(或普通抢劫)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孙某就是利用过失行为实施杀人的间接正犯;倘若在前一问题上认为赵某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或故意的抢劫人死亡即对死亡持故意),则孙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从犯)。
    4.孙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孙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利用合法行为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的也属于敲诈勒索。一种观点是,对孙某应当按800万元适用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犯的规定,并将取得价值8000元的赝品的事实作为量刑情节,这种观点将数额巨大与特别巨大作为加重构成要件;另一种观点是,对孙某应当按8000元适用数额较大的法定刑,认定为犯罪既遂,不适用未遂犯的规定,这种观点将数额较大视为单纯的量刑因素或量刑规则。
    5.孙某出卖赝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孙某以为出卖的是名画,不具有诈骗故意。

  • 第3题:

    2、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孙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D 本题涉及正当防卫。赵某遇抢劫犯可以实行无过当防卫,即造成孙某死亡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本案中孙某昏迷,丧失犯罪能力而赵某将其杀死为事后防卫,是故意杀人。

  • 第4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C.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某、李某、钱某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答案:C
    解析:
    ( 1)选项 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 2)选项 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 第5题:

    3、孙某持刀抢劫赵某财物,赵某夺下孙某的刀,并将孙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孙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赵某随后持刀将孙某杀死。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赵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赵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D 本题涉及正当防卫。赵某遇抢劫犯可以实行无过当防卫,即造成孙某死亡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本案中孙某昏迷,丧失犯罪能力而赵某将其杀死为事后防卫,是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