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刑法》,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A.三
    B.四
    C.五
    D.六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2题: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答案:
    解析:
    (1)本条款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罪状、法定刑的规定。该条款所规定的罪状为叙明罪状。
    (2)据此,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①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③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具体包括驾驶汽车、电车、船只从事公路和水路运输的驾驶人员以及对上述交通工具的运输安全负有保障职责的其他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果严重的,也应当按本罪论处。④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3)“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的交通肇事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 第3题: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罪状描述方式,该条罪状描述属于: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


    空白罪状

  • 第4题: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该条所体现的量刑情节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法定量刑情节
    B.如果甲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最后被判10年有期徒刑,则是从重处罚
    C.如果乙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最后被判2年有期徒刑,则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在具体案件中,如果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并存,则法定情节优先于酌定情节


    答案:D
    解析:
    解析:量刑情节,又称刑罚裁量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它与定罪即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无关系.即这里的情节是犯罪构成要件之外的各种客观事实,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要件的要素,不是量刑情节,A选项错误.我国刑法中的法定刑幅度是指与特定犯罪相适应的法定刑限度之内的具体的量刑幅度,因此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比没有该情节的类似犯罪相对较重的刑种或刑期,不是只有高出法定刑幅度“中间线”就是从重处罚,B选项错误.减轻处罚包括法定减轻处罚和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只有适用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时,才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果乙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最后被判2年有期徒刑”属于减轻处罚,但如果是因为适用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则不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C选项错误.在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并存的情况下,应本着法定情节优先于酌定情节的原则;决定情节的适用,D选项正确.

  • 第5题: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1)本条所规定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为:①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④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般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按交通肇事罪一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杀人灭口,而又故意将伤者撞死或者在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受伤,仍然驾车挂带被车钩住的被害人逃跑,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其行为另行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应当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3)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一般不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但是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作了特殊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