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想跳楼自杀,听到围观者乙说快跳啊,随即跳下,当场死亡,请问乙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项?( )A、故意杀人罪B、不构成犯罪C、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D、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甲想跳楼自杀,听到围观者乙说快跳啊,随即跳下,当场死亡,请问乙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项?( )

A、故意杀人罪

B、不构成犯罪

C、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

D、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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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答案:B,C
    解析:
    【详解】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甲乙两人在盗窃范围内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但在抢劫范围内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甲不成立抢劫罪。故选BC。

  • 第2题: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的故意将有毒饮料递给乙喝,随即精神病发作丧失责任能力,乙喝了有毒饮料而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B.甲用刀杀乙,但尚未致人死亡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在该状态下继续实施杀人行为致使人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C.甲以抢劫的故意对妇女实施暴力,在丧失责任能力之后强奸妇女的,甲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D.甲想杀乙而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导致乙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①如果行为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实行终了,但在结果发生时丧失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既遂的责任。A 选项错误。②如果实行行为尚未终了,行为人在实施后半部分行为时精神病发作,只要开始实施实行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并对全部实行行为及其结果具有故意、过失,若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现的是同一构成要件,而且结果当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即使结果是在其丧失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人也应当承担既遂的责任。若丧失责任能力之后实现的是其他构成要件的行为,并由后一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则根据案情,行为人仅对前一行为承担未遂或者既遂的责任。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③甲的行为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只要行为人在实施原因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且具有故意或者过失,那就具有非难可能性,应当追究责任。D 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理论上所谓的“实行过限行为”,即对于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行为人不构成共同犯罪,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选项D,本案的被教唆人乙并非没有犯甲所教唆的盗窃罪,而是在实施盗窃罪的过程中,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而已。

  • 第4题:

    甲意欲跳楼自杀,在犹豫的过程中,听到围观者乙某大喊“怎么还不跳”,遂毅然跳下,后抢救无效死亡。关于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不构成犯罪
    C.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故意。跳楼是他人的自主行为,不是围观者逼迫下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围观者即使有让他人跳楼的故意,也不是杀人的故意。如果围观者亲自上楼将他人推下楼,则围观者构成故意杀人罪。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挡,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91-94题。

    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A,B
    解析: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将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明显符合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的主要问题在于甲乙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甲乙原本没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伪装具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欺骗丙为之修车,则构成诈骗罪。但是本案中,虽然假币具有欺骗性,但甲乙在开始时并没有修车不付钱的意图,故不能认定甲乙实施了欺骗行为,因此甲乙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同时,二人的行为明显也不构成抢夺罪与抢劫罪。综上,甲乙的行为只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故意;过失【详解】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案中,甲在乙作出提醒的情况下仍然加速,可见其对丙重伤的结果持一种放任的态度,即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因此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案中,甲、乙只是共同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但对于甲致丙重伤的行为,二人事前并无共同故意,因此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选项B是错误的。既然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自然也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选项A也是错误的。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详解】基于上述几题的分析可知,甲修车后以假币骗付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而致丙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项ABCD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