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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参考答案: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 第2题:

    简述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简答题)


    参考答案: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第3题: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案:
    解析: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第4题: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他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


    正确答案:√

  • 第5题: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参考答案:⑴保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⑵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根据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权、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⑶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⑷人事任免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州长,州长、副州长,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本级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⑸监督权。监督权是综合性的权力。我国的人大监督权由了解权、处理权和制裁权构成其权力结构系统。⑹其他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少数民族、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