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和朱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华,因夫妻感情不和,胡先生和朱女士长期分居,胡先生在工作中与同事李女士逐渐发生感情,双方同居并以夫妻相称,育有一女小红,胡先生突然病逝,留下存款50万元,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A:胡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朱女士和小华 B:胡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李女士和小红 C:该存款为胡先生和朱女士的共有财产 D:该存款为胡先生和李女士的共有财产

题目
胡先生和朱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华,因夫妻感情不和,胡先生和朱女士长期分居,胡先生在工作中与同事李女士逐渐发生感情,双方同居并以夫妻相称,育有一女小红,胡先生突然病逝,留下存款50万元,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

A:胡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朱女士和小华
B:胡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李女士和小红
C:该存款为胡先生和朱女士的共有财产
D:该存款为胡先生和李女士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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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

    A.囡囡

    B.胡母

    C.邹女士

    D.胡的姐姐


    正确答案:D

  • 第2题:

    胡先生与文女士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胡先生因病去世。目前家庭主要资产有:(1)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2)胡先生的住房公积金8万元;(3)胡先生所在单位给予的抚恤金10万元;(4)银行存款30万元;(5)股票20万元(其中胡先生婚前投入5万元)。

    胡先生的住房公积金属于( )。

    A.婚前个人财产

    B.婚后共同财产

    C.法定特有财产

    D.夫妻约定财产


    正确答案:B

  • 第3题:

    李先生和胡先生两人进行房屋交换。李先生房产价值为150万元.胡先生房产价值为100万元。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两人均不需要缴纳契税
    B:李先生应缴纳3万元契税,胡先生应缴纳4.5万元契税
    C:两人共缴纳7.5万元契税,每人平摊应纳3.75万元税款
    D:李先生不需缴纳契税,胡先生应缴纳1.5万元契税

    答案:D
    解析:
    个人购房后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如果交换的价格不等,由多支付货币的一方就差价款的金额缴纳契税。胡先生要向李先生支付换房差价款50万元,因此,胡先生应缴纳契税1.5万元(50*3%)。

  • 第4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小青从小由张先生和郑女士夫妇教育抚养长大,则小青对张先生的遗产()。
    A:有继承权
    B:无继承权
    C:可有可无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 第5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小青从小由张先生和郑女士夫妇教育抚养长大,则小青对张先生的遗产()。
    A:有继承权
    B:无继承权
    C:可有可无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 第6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假定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则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150
    B:105
    C:210
    D:无法判断

    答案:B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7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小强和小青之间是()关系。
    A:旁系血亲
    B:旁系姻亲
    C:拟制旁系血亲
    D:自然血亲

    答案:C
    解析:

  • 第8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与文女士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胡先生因病去世。目前家庭主要资产有:(1)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2)胡先生的住房公积金8万元;(3)胡先生所在单位给予的抚恤金10万元;(4)银行存款30万元;(5)股票20万元(其中胡先生婚前投入5万元)。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除抚恤金外文女士大约可以分得()万元的财产。
    A:59
    B:77
    C:85
    D:90

    答案:B
    解析:

  • 第9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与文女士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胡先生因病去世。目前家庭主要资产有:(1)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2)胡先生的住房公积金8万元;(3)胡先生所在单位给予的抚恤金10万元;(4)银行存款30万元;(5)股票20万元(其中胡先生婚前投入5万元)。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胡先生的住房公积金属于()。
    A:婚前个人财产
    B:婚后共同财产
    C:法定特有财产
    D:夫妻约定财产

    答案:B
    解析:

  • 第10题: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 A、75
    • B、26.25
    • C、35
    • D、105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假定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则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

    150

    B

    105

    C

    210

    D

    无法判断


    正确答案: A
    解析: 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A

    囡囡

    B

    胡母

    C

    邹女士

    D

    胡的姐姐


    正确答案: A
    解析: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 第13题: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胡先生的亲戚及同事前来探视,护士向其解释暂时禁止探视的首要理由是

    A.在规定时间内来探视

    B.防止胡先生发生感染

    C.防止胡先生排斥反应

    D.影响胡先生休息

    E.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胡先生的遗产应当以()方式被继承。
    A:协商继承
    B:法定继承
    C:扶养继承
    D:推定继承

    答案:B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16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75
    B:26.25
    C:35
    D:105

    答案:C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17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 第18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A:囡囡
    B:胡母
    C:邹女士
    D:胡的姐姐

    答案:D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19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小强和小青之间是()关系。
    A:旁系血亲
    B:旁系姻亲
    C:拟制旁系血亲
    D:自然血亲

    答案:C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 第20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与文女士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胡先生因病去世。目前家庭主要资产有:(1)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2)胡先生的住房公积金8万元;(3)胡先生所在单位给予的抚恤金10万元;(4)银行存款30万元;(5)股票20万元(其中胡先生婚前投入5万元)。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胡先生的遗产中,股票资产为()万元。
    A:0
    B:10
    C:12.5
    D:15

    答案:C
    解析:

  • 第21题:

    许先生与周女士2008年相恋后同居,2010年生育一子。2011年许先生父亲身故,许先生通过法定继承获得一处房产。2012年许先生意外身故,身故时财产包括继承得到的房产(价值100万元)和60万元的个人存款。许先生身故时,与周女士尚未登记结婚,父母均已去世,还有一个弟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周女士获得120万元财产
    • B、许先生儿子获得160万元财产
    • C、许先生弟弟获得160万元财产
    • D、周女士获得80万元财产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万元。
    A

    235

    B

    101.67

    C

    91.67

    D

    135


    正确答案: C
    解析: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23题:

    不定项题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A

    囡囡

    B

    胡母

    C

    邹女士

    D

    胡的姐姐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各继承人应按照()标准划分遗产。
    A

    年龄

    B

    继承顺序

    C

    等分

    D

    经济收入情况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