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与何女士与197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刘飞。2004年1月刘飞与王清结婚,王清在国有公司工作,并于2005年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飞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清未再改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先生和何女士。2007年刘先生逝世,留下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先生留有遗嘱,房屋留给何女士,存款给刘霞。
本案例中,刘先生的遗产为( )。
A.房屋6间,存款10万元
B.房屋6间,存款10万元,承包山地100亩
C.房屋3间,存款5万元
D.房屋3间,存款5万元,承包山地50亩
第1题:
刘军(男)与何红(女)在1975年结婚,婚后没有生育,收养了刘军弟弟的儿子,取名刘鹏。2004年1月刘鹏娶妻王嫒(女),王媛在国有公司工作,婚后与刘军与何红分家,并于2005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鹏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媛未再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军与何红。2007年刘军逝世,留下遗产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军留有录音遗嘱,遗嘱规定将房屋给何红,存款留给刘霞。
关于收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被收养人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B.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C.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D.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