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 )说法正确。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题目

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 )说法正确。

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

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

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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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某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说法正确。

    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
    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
    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
    遗嘱的有效要件有:①遗嘱人有遗嘱能力;②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的内容合法;④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资料:薛明(男)的叔叔1998年1月过世,在遗嘱中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留给薛明将来结婚居住。1998年5月,薛明与温惠结婚。1998年11月,房屋过户手续正式办理完毕。后夫妻二人又对房子进行了翻修,共花费4万元。2005年3月,薛明在某刊物上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2005年5月,温惠所在单位机构改革,温惠离开单位,并获得一笔再就业补贴金。2006年3月,薛明和温惠协议离婚。2006年5月,出版社寄给薛明稿费5万元。根据资料回答26~29题。

  • 第2题:

    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说法正确。

    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
    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
    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对于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只有不断地跳槽,才能找到最好的工作。


    错误

  • 第4题:

    老人林某70岁,亲笔写下遗嘱:"三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林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处,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某某路某某号,由林文继承。"老人亲自签名,署明年月日,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无效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答案:D
    解析:

  • 第5题:

    老人李某 74岁,亲笔写下遗嘱.“2 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李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物,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某某路某某号,归李文继承。”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D